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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3-24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400000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拟定全市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2.承担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规划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督科、弥勒市医疗保险中心、弥勒市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中心,编制32人,现有在编人员29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理顺人员身份,提升我市医疗保险决策力、执行力和经办服务能力。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省委、省政府为民谋利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整合后理顺和规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身份是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平稳过渡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保险决策力、执行力和经办服务能力。
2.完善参保人员各项医疗政策待遇,不断提高医疗待遇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住院医疗待遇支付标准等待遇支付政策。2021年城乡居民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00元;住院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医保政策制度,引导参保人员合理有序就医。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由低级别医院转诊到高级别医院的,执行起付线补差等双向转诊政策;对不按照转诊规定自行转院的患者,严格执行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适当降低比例报销,引导参保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合理有序就医。三是推进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完善奖励政策。按照我市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年度内未发生医疗费用及医疗费用支出在2600元以内的人员均给予奖励。四是实施离休干部节约医疗费用奖励机制,制定奖励办法,按《弥勒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弥政发〔2007〕65号)及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十二项的内容,“当年未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离休干部奖励兑现10000元/人·年给个人,其余人员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与10000元的差额进行奖励兑现,发生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则不予奖励”的奖励金兑现管理办法。五是加大重大疾病补偿力度。提高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报销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受益程度。将参保人员患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等101个病种纳入按病种结算管理,实行按病种结算报销,不再收取住院起付费。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核定医院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标准,结算时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并遵循“结余归院,超支院担”的结算原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不分病种,统一按90%报销;城乡居民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重性精神病不分医院级别统一报销90%,其余病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分医院级别按60-90%报销。超出病种结算标准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六是组织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评审工作,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负担。对符合准入标准的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由按季度受理调整为申办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审核为按月受理(受理收单时间截止每月20日)并在当月开通系统享受待遇。门诊特殊病办理时限申办待遇资格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特慢病患都及时享受待遇。
3.加大参保人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4.扎实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5.以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制、发卡工作为抓手,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双向直接结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科、医保中心、信息中心共5个科室。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2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3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32.7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2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45.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3.21万元,减少4.28%,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020年预算时州级未补助,2021年州级承担相应补助,所以市级财政补助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32.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532.7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2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32.70万元(本级财力2532.7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45.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3.7万元,减少4.28%,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020年预算时州级未补助,2021年州级承担相应补助,所以市级财政补助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32.7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3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25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335.71万元对比增加124.54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有人员调入,相应的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72.45万元,与上年2310.2万元对比减少237.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2020年预算时州级未补助,2021年州级承担相应补助,所以市级财政补助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支出0.1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5项”支出38.3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01项”支出24.4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类11款02项”支出2.55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类11款03项”支出0.59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210类12款02项”支出1372.51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0类13款99项”支出510.04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医疗救助支出;“210类14款01项”支出73.5万元,主要反映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10类15款01项”支出361.84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支出;“210类15款50项”支出32.4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运行支出。“210类99款99项”支出116.4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卫生健康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有所变化,增加“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科目和“210类15款50项”事业运行科目,主要原因是弥勒市医疗保障局成立下设事业单位“弥勒市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中心”。
(二)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415.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52万元、津贴补贴150.54万元、奖金60万元、绩效工资13.85万元,养老保险38.3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6.9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0.84万,住房公积金23.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与上年298.77相比增加116.86万元,增长39.11%,主要是有人员变动,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7%。主要包括:公用经费17万元、工会经费2.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0.16万元。与上年36.51万元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增加7.52万元,增长20.6%,主要是公用经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本支出0.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2%,与上年0.41万元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增加0.18万元,增长43.9%,主要是有人员调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699.94元,占项目支出的33.77%,与上年2310.2万元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减少1610.26万元,减少69.7%,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资金”放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预算。
4.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支出1372.5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6.23%,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增加1372.5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将“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资金”放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预算。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31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1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3.1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约为17次,共计接待约147人次。减少的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13%。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动。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重点预算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万元,与上年5万元对比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五)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