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cjdglj/2024-00002
- 发布机构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1-03-2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400000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3.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州、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负责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明确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并检查、督促监管责任的落实;定期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评价及其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
5.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有关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工作。
6.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依法对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负责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7.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和监测工作。
8.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依法承担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职责;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9.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11.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驰名商标侵权行为除外),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组织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2.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3.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制定并实施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推进质量兴市和品牌发展战略,建立质量分析制度。负责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4.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负责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16.负责《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协助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17.负责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举报和处理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8.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导市个体私营经济、市消费者、市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工作。
19.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0.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其他职能职责。
21.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0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5人。退休人员76人。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5辆。机构设置情况:内设机构8个,其中: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市场规范监管科、质量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监察科、政策法规科;派出机构15个,其中:行政执法大队、弥阳市场监督管理所、竹园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哨市场监督管理所、虹溪市场监督管理所、东风市场监督管理所、朋普市场监督管理所、西一市场监督管理所、西二市场监督管理所、西三市场监督管理所、五山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山市场监督管理所、巡检司市场监督管理所、江边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业园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围绕“1234”发展思路,继续发挥市场监管的主力军作用,清醒认识和分析所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短板,以积极的心态和改革的精神主动转变观念、迅速调整思路,增强信心,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交出一份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1.在干部队伍建设上再提升
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结合巩固和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支部“三会一课”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一步严肃问责追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二是积极筑牢法治基础。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清理,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加强对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培训,引导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实际,找准薄弱环节,聚焦补短板强弱项,共同承担起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任。
2.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再发力
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市场主体。持续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等要求落实,大力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为企业开办压缩时间,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深化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实现市场主体“方便进,容易退”。二是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深入推进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加强价格监管,围绕公共服务、教育、电商等重点领域加大价格监管力度,持续推进12315执法体系建设,加强消费纠纷处置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掺杂使假、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营造诚信公平的消费环境。三是推动质量强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切实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推进知识产权注册改革,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商标、专利和标准化发展战略,积极推动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助力打造“绿色食品品牌”。
3.在保障市场安全上再提效
一是守住“四大”底线。扎实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防食品药品等重特大事故发生,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全链条监管机制,逐步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坚持日常监管与各类集中整治全贯穿,守住“四大”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抽查有效结合,认真落实双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实现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树立问题导向、建立问题解决式监管模式。三是抓紧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冷链食品排查力度,坚决防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风险,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并落实冷链食品追溯体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举措,对防控重点再加固、对防控要求再落实,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四是持续推进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结合我局职能职责,重点抓实“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发挥督查曝光舆论导向作用,加大教育监管执法力度,全面改善提升餐饮服务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4.在治理体系建设上再优化
一是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推进整合基层监管执法队伍,理顺监管执法职责,充实基层执法力量,积极构建上下贯通、一体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增强执法办案能力,充分发挥综合执法优势,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区域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二是积极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加快推进“互联网+市场监管”和“智慧市场监管”相关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积极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即将修订出台的市场监管所条例,推进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参与全市“十四五”规划项目谋划及金点子行动,争取上级资金,推动全市14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标准化建设,解决基层市场监管所办公场所年久失修、执法装备落后、办公设备老化,“互联网+监管”运用不足等难题。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无差额供给单位;无定额补助单位;无自收自支单位。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公单位;无事业单位。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 96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0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05人,无财政差额补助人员,无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人员。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76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86.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86.7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无事业收入,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上级补助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对比增加36.57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4人,增加了预发综合绩效考评奖。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86.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86.72万元,无上年结转收入。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6.72万元(本级财力1,886.72万元,无专项收入,无执法办案补助,无收费成本补偿,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
与上年对比增加36.57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4人,增加了预发综合绩效考评奖。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6.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88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6.57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4人,增加了预发综合绩效考评奖;无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8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86.7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8款01项”支出1,408.40万元、“201类38款16项”支出55.52万元、“201类38款50项”支出145.00万元主要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支出; “210类11款01、02、03项”支出120.9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3.04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08类05款05项”支出153.86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8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72万元(人员经费1,723.19万元,公用经费163.53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67.86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1,309.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64.39万元,住房公积金9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33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55.33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63.53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工资福利支出1,667.86万元(基本工资416.25万元,津贴补贴611.60万元,奖金220.80元,绩效工资61.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3.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7.0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5万元,住房公积金93.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53万元(办公费36.75万元,咨询费3.50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工会经费1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9.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33万元(生活补助41.51万元,医疗费补助13.82万元)。无项目支出。
(三)项目资金用款计划情况
本部门无项目资金。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89万元,较上年减少18.64万元,下降51.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04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5.1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4次,共计接待370人次。
减少原因:我局在日常公务接待中,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3.85万元,较上年减少18.42万元,下降57.08%。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减少17.7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85万元,较上年减少0.72万元,下降4.9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减少原因:今年无购置车辆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调度,能合并的公务出行尽量合并,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我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9.“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3.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8.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14人导致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项目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