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728-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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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1-03-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800000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措施,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长期规划、深度贫困村脱贫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市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市扶贫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扶贫政策措施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提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全市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贫困状况监测和扶贫统计工作。统筹组织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进行业扶贫政策、责任、工作的落实。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金融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市级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工作,编制市级项目库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安排,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组织考核验收。宣传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负责州、市两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经济社会合作工作的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弥勒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负责社会各界捐赠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统筹组织脱贫攻坚考核,牵头做好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行业扶贫工作成效考核,挂包扶贫单位考核及贫困退出评估检查等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办公室 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54号),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简称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是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即综合科、项目科和督查考评科。行政编制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根据《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弥勒市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弥人社复〔2019〕9号),同意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下属弥勒市精准扶贫服务中心岗位设置方案,核定事业编制5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一是进一步完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筑牢返贫、新致贫堤坝。把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工作放在工作首位。按照防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坚持事前监测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加大监测和帮扶力度,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的动态监测与帮扶,及时将有返贫和新致贫风险人口纳入监测、帮扶范围,筑牢返贫、新致贫堤坝。二是加大产业就业支持力度,推动相对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加大现代农业产业带、产业园建设力度,强化产业对相对贫困人口的带动和辐射能力,提高相对贫困人群的产业组织化程度,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岗位,实现脱贫人口和相对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三是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两不愁三保障”达到基本保障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好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和收入不稳定等突出问题。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确保贫困群众短期能脱贫、长期可持续,做到长短结合,接续推动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改善。四是编制实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规划,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坚持完善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定点帮扶等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36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0.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77.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79%,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6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0.45万元(本级财力360.4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677.3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79%,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项目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0.4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36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45万元,2020年基本支出173.6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51%,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2020年列入项目支出,2021年列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120万元,2020年项目支出4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8.49%,主要原因分析:脱贫攻坚项目经费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0.2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9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7.26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5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0.95万元;2010301 行政运行14.00万元;2130501行政运行92.27万元;213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万元;213059 9其他扶贫支出178.84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89万元,较上年减少1.31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9万元,较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4次,共计接待330人次。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结束,各级督查检查减少,接待相对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89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9万元,较上年减少0.31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主要原因:一是脱贫攻坚结束,各级督查检查减少,用车减少;二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上年结转: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生产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楞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社会发展: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扶贫贷款奖补贴息: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扶贷款的奖补和贴息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断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万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5万元,与上年无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五)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预算(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因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预算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