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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zjj/2025-0002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住建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0000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6.指导城市建设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                          

  9.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2.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                                                    

  13.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4.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人事财务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党务、妇女、老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及国有资产、财务管理。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起草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制、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各项体制改革方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处理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负责外事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城市管理的重大部署,推动市级城市管理立法,研究制定市级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政策、标准;承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稽查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组织对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案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城市管理执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并管理稽查举报、统计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定期公布稽查工作情况。 

  承担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指导涉及的行政审批,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审批事项。 

  3.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 

  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危房鉴定工作;起草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房屋产权产籍、房屋权属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4.建筑市场监管科 

  拟订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商品混凝土、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审批或审报;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负责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认证预准审核;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核;拟订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技术进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滇外入市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进行审查、备案登记和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组织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5.城市建设科 

  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行业政策、改革措施、技术标准和规章、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城市市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城市照明、轨道交通)公用(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和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及工程质量;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市容环境等工作;指导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备、设施运营安全监督和燃气器具检测认证管理;负责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生态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和审核;负责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和效益评价;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6.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审核;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程建设一般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备案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7.人防业务科 

  编制并检查落实人防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人防重大事项的考核督查落实;负责人防保密、档案、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红河州人民防空办公室、蒙自军分区、弥勒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其他县市人防办的衔接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快城市更新。持续抓好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防洪排涝项目、城市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老城区)、城市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工程、城市停车场等重点项目建设;2.持续跟踪服务重点项目。针对红河水乡特色小镇、秋雨书院、红河未来城、融创中国甸溪河文旅康养产业、德富理文产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定期向企业了解情况,切实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协助企业解决存在问题,助推项目建设。3.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将城市更新、“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提升、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等工作与城市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尽快形成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城市管理模式。2021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根治城区风貌乱、停车乱、管线乱、业态乱、景观乱等问题,使城市管理手段更加科学、管理模式更加精细、管理体系更加高效。进一步完善环卫、绿化市场化运作机制,持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全力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和“健康生活目的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 14人,事业编制77人。在职实有9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5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4274.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368.34万元,政府性基金139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2464.42万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809.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5558.42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0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3094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000万元(停车场和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安排弥勒市美丽县城项目、弥师路(锦屏路段)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弥勒城市主要道路品质提升一期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等预算收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4274.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4274.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368.34万元(本级财力10368.3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39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2464.42万元,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809.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5558.42万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0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3094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000万元(停车场和城镇污水处理项目)。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安排弥勒市美丽县城项目、弥师路(锦屏路段)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弥勒城市主要道路品质提升一期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等预算收入。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4274.3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427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2.9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5.51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增加支出;项目支出21691.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2438.9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安排弥勒市美丽县城项目、弥师路(锦屏路段)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弥勒城市主要道路品质提升一期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等预算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部门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其他公用经费。上年预算支出1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其他公用经费。上年预算支出0.96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0.04万元,主要是增加退休2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上年预算支出131.44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3.97万元。 

  2080801 死亡抚恤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遗属补助。上年预算支出1.9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0.1万元,主要是2020年遗属补助提高标准。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上年预算支出21.93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1.7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作调动减少预算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0.9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上年预算支出71.75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0.85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减少预算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4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上年预算支出7.95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0.5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而增加预算支出。 

  2110302水体113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弥勒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1084.40万元,云南省弥勒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手续费50万元。上年预算支出1138.5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4.10万元。其中弥勒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增加25.90万元,弥勒市水公司减少代收手续费20万元。 

    2120101行政运行301.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上年预算支出266.05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35.5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调资增加支出。

    2120104城管执法395.1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聘用人员工资和保险缴费支出350万元,执法局服装费和电动车购置支出45.19万元。上年预算支出358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37.1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执法局服装费和电动车购置预算支出。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46.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上年预算支出696.44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350.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公租房物业管理费和7+2专项行动卫生劝导员劳务费预算支出。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6350万元,主要是增加以下项目:红河水乡钱王民清特色小镇建设项目C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437万元;弥师路(锦屏路段)道路绿化景观提升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0万元;湖泉生态园建设维护补助资金50万元; 弥勒市主要城市道路形象设计补助资金80万元;弥勒市美丽县城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弥勒城市主要道路品质提升一期绿化工程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500万元;弥勒城市主要道路品质提升一期绿化工程设计费补助资金80万元。执法局环卫站经费运转经费补助资金703万元,用于支出各项目项目础设施建设工程款。2020年无以上项目预算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874万元,主要用于弥勒市2016年城镇棚户区改造民主街片区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07.63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站聘用人员工资775.63万元;环卫站车辆运行经费35万元; 环卫站城区路灯电费用、维修费97万元;上年预算支出2100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1192.37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卫站聘用人员和车辆、城区路灯等正在要移交城发集团,相应减少聘用人员、车辆和城区路灯预算支出。 

    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7032万元主要用于弥勒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民主街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4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云南省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息经费支出。上年预算支出4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7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43万元,较上年减少1.50万元,下降5.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上年同期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7万元,较上年减少0.13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次,共计接待74人次。 

  减少的原因为: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以及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上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下降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96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下降5.01%。其中:我单位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6万元,较上年减少1.37万元,下降5.01%。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的原因为: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以及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上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下调5.01%。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提升弥勒城市形象,为广大游客留下美好印象和提升城市品牌效应。 

  (二)紧紧围绕“现代田园城市、健康生活福地”的城市定位,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城市更新、“美丽县城”建设等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城镇棚户区改造及市政道路、园林绿化、洗手池、垃圾分类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改善弥勒大道、人民路、中山路、髯翁路、温泉路、上清路的道路绿化品质,努力营造整洁、优美、亮丽的城市环境,提升人居环境。 

  (四)完成2021年处理水量满足城市安全正常排水需求,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标准,完成市里2021年下达的COD,NH3-N等节能减排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由于业务工作需要增加办公耗材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