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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834-87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2400000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统一领导和管理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设有:局机关1个,下属事业单位3个(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弥勒市规划中心),以及1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2个乡镇自然资源所,以及东风自然资源所),17家单位并入同一套预算,其中: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规划科、行政审批科、 耕地保护监督科、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矿政科、人事财务科、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1)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协调统筹优化生态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三条空间管控底线,提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安排。 

  (2)努力推动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加强政府各部门联动协调,强化拆旧工作。统筹调整增减挂钩项目融资计划,加快资金落实,及时开展复垦复绿工作,确保复垦项目顺利实施。 

  (3)多措并举挖掘用地潜力。组织开展地区低效闲置用地清理盘活,深度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能;严格执行稳增长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工业项目用地降成本,切实降低企业用地成本,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 

  (4)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力度。多渠道保障各类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争取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梳理调整规划指标布局,切实做好各类建设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2.持续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1)努力提高土地供给。压实目标任务,提高土地供给,围绕特色小镇、绿色食品牌创建等工作,重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特色小镇、绿色食品等项目用地供给,规范自然资产管理和利用。 

  (2)加强落实土地供后监管。继续加大全市范围内闲置土地的清理处置力度,确保按期完成督察挂账销号。继续强化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巡查管理工作,对疑似闲置土地,发现1宗及时处置1宗,确保已供项目用地巡查率高于全州平均水平。 

  (3)按时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做好2019年12月31日的标准时点更新工作,形成弥勒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的最终成果。 

  3.有序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着力构建市、乡(镇)、村委会、小组管理体系。加快完善各项城市规划,编制道路交通、排水防涝、地下空间利用等专项规划,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引领调控作用,提高规划执行力。 

  4.全面落实自然资源保护责任 

  (1)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配合做好新一轮中央环保巡视工作,抓好国土空间绿化、坚决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切实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2)做好矿产资源规划。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省州要求,做好编制弥勒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工作,将地热水、矿泉水资源纳入矿规严格管理。 

  (3)从严从实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市情完善建立执法检查制度,配齐配强执法检查队伍,深入执法检查政策学习,规范执法检查程序,持续推进联合执法,以铁一样的纪律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中构成违法的坚决移交,共同维护我市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政治生态。 

  5.切实加强为民服务工作。 

  (1)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制定《弥勒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抓好地质灾害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地质灾害点警示标志,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在建工程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2)抓好不动产统一登记。按照“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坚持一般登记业务7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注销登记即时办结,解决登记业务积压问题,提高登记质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7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7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5人,其中:行政编制 21人,事业编制74人。在职实有8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8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8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7393.68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84.24万元,增加7.63%,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我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弥勒市国土资源事务所撤销,人员分别并入不动产登记中心3人,弥勒市规划中心3人,工资经费纳入预算,人员工资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8.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8.77万元,上年结转7393.6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8.77万元(本级财力1188.7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4.24万元,增加7.63%,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我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弥勒市国土资源事务所撤销,人员分别并入不动产登记中心3人,弥勒市规划中心3人,工资经费纳入预算,人员工资经费增加,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88.7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8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8.7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24万元,增加7.77%,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我局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弥勒市国土资源事务所撤销,人员分别并入不动产登记中心3人,弥勒市规划中心3人,工资经费纳入预算,人员工资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分析是:市级配套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24万元,主要用于支出退休人员经费;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75万元,用于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0.55万元,用于支出遗属补助;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7.01万元,用于支出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6.18万元,用于支出事业编制职工医疗保险;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5.61万元; 

  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704.28万元,用于支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220(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55.15万元,用于支出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 

  224(类)06(款)01(项)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68.77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1.基本支出1168.77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别是: 

  工资福利预算支出1064.61万元(含基本工资支出318.5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02.74万元、绩效工资支出65.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7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3.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06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2.87万元),较上年增加80.21万元,增加8.15%;商品和服务预算支出98万元(含办公费支出32.49万元、工会经费8.8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64万元),较上年增加3.26万元,增加3.4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6.16万元(含生活补助支出0.55万元、医疗费补助5.61万元),较上年增加0.77万元,增加14.29%。 

  2.项目支出20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别是: 

  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含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财政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17.6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5.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4.89%。 

  减少的原因为:严格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以及本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上年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下调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3万元,下降5.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03万元,下降5.7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的原因为:公务用车数量减少,以及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下调5%。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市级项目共有1项,即地质灾害及矿山恢复经费项目,纳入市级2020年部门预算,按照要求填报项目绩效目标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严格管理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设立产出指标——2个数量指标,1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和2个成本指标,开展隐患点群测群防,建立有效预警体系,节约资源,把成本降到最低,争取利益最大化。 

  设立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生态效益指标,和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设立满意度指标——1个居住在地灾隐患点群众满意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6万元,增加3.44%,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在职在编人员数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五)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0】5号)的通知要求,2020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0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