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85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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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06-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0000
附件1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2.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3.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5.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6.指导城市建设工作;
7.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
8.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
9.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11.承担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
12.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
13.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
14.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人事财务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书档案、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办理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党务、妇女、老干部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及国有资产、财务管理。
2.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组织起草贯彻执行行业法律法规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制、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各项体制改革方案;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普法、处理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应诉、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负责外事工作,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关于城市管理的重大部署,推动市级城市管理立法,研究制定市级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政策、标准;承担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稽查责任;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组织对城乡建设领域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案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协调城市管理执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并管理稽查举报、统计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定期公布稽查工作情况。
承担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指导涉及的行政审批,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工作机制。组织协调办理与市级有关部门联合审批事项。
3.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
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负责房地产市场的分析、监测、预警和调控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危房鉴定工作;起草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交易管理、房屋拆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房屋产权产籍、房屋权属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市级机关房改补贴资金的审批。
4.建筑市场监管科
拟订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建筑施工机械备案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商品混凝土、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认证、审批或审报;认定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建筑业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负责市政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认证预准审核;负责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监理企业资质的审核;拟订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建筑业技术进步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对滇外入市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进行审查、备案登记和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组织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
5.城市建设科
拟订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行业政策、改革措施、技术标准和规章、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城市市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城市照明、轨道交通)公用(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和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及工程质量;指导和监督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市容环境等工作;指导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特许经营管理;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重大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备、设施运营安全监督和燃气器具检测认证管理;负责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生态园林城市、人居环境奖的申报和审核;负责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和效益评价;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综合统计工作。
6.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的审核;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负责推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水平的工艺技术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工程建设一般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安全报监备案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7.人防业务科
编制并检查落实人防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人防重大事项的考核督查落实;负责人防保密、档案、人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红河州人民防空办公室、蒙自军分区、弥勒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其他县市人防办的衔接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项目支撑,全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
2.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夯实城市发展基础。
3.以棚户区改造为突破口,增强城市发展承载力。
4.以民生为核心,全力改善居住环境。
5.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精细化管理。
6.抓好人居环境工作落实,打造优美城乡人居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1人,其中:行政编制 14(行政13人、工勤1),事业编制77人。在职实有96人,行政22人,事业7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9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49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49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1809.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09.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12951.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48.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13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21809.9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809.9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809.92万元(本级财力4809.9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减少收入12951.1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增加48.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上年减少130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809.9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180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7.4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1.3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整工资增加;项目支出19252.5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支出12982.4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资金减少30000万元,增加弥勒市停车场和弥勒市城镇污水处理项目1700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其他公用经费。上年预算支出0.92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0.08万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其他公用经费。上年预算支出0.88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0.08。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上年预算支出135.19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3.75万元。
2080801 死亡抚恤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遗属人员,遗属补助。上年预算支出1.74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0.16万元。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1.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上年预算支出21.39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0.54万元。。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1.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上年预算支出62.94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8.81万元。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95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上年预算支出6.12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1.83万元。
2110302水体1138.5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弥勒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1058.50万元,弥勒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手续费80万元。上年预算支出1196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57.50万元。其中弥勒市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手续费减少127.50万元,弥勒市水公司增加代收手续费增加70万元。
2120101行政运行266.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上年预算支出285.41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19.36万元。
2120104城管执法35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局聘用人员工资和保险缴费支出343万元,另有执法局公用经费15万元。上年预算支出331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27万元。
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96.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支出。上年预算支出674.43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22.01万元。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保运转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100万元,主要用于环卫站聘用人员工资990万元;老城区清扫保洁573.10万元;环卫站车辆运行经费210万元; 环卫站城区路灯电费用维修费270万元;绿化水费、公厕水费、公厕维护费、环卫工具、标志服等公用经费支出56.90万元。上年预算支出1988万元,较上年增加支出112万元。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4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云南省省级规划示范村寨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息经费支出。上年预算支出40.9万元,较上年减少支出36.9万元。
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7000万元,主要用于弥勒市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经费12000万元,弥勒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经费5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7000万元,原因是2019年无此项目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557.42万元,项目支出19252.50万元)。
基本支出:1.301工资福利支出:30101基本工资:360.18万元、30102津贴补贴280.94万元、30107绩效工资176.2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1.4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3.68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82.06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33万元。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1办公费48.96万元,30206电费1万元,30211差旅费1万元,30228工会经费11.4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2.1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04抚恤金1.9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7.95万元。
项目支出:1.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01 办公费26.90万元,30205水费110万元,30206 电费220万元,30213维修(护)费50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573.1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10万元。2.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0701国内债务付息4万元。3.310资本性支出:31005基础设施建设17000万元。3.312对企业补助:31299其他对企业补助1058.5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数量8个,采购预算资金1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93万元,较上年减少1.58万元,下降5.0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9万元,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5.4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78人次。
减少原因在上年实际接待费基础上控制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7.33万元,较上年减少1.43万元,下降4.97%。其中: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33万元,较上年减少1.43万元,下降4.9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减少原因在上年实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基础上控制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弥勒市城市停车场建设项目经费。弥勒市将在弥勒市弥阳镇政府、行政中心、庆来公园、城南等片区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场4个,停车位2200个,停车难的问题有效改善。停车场项目建设期为1年。
(二)弥勒市城镇污水处理项目经费。弥勒市将在东山镇、朋普镇、虹溪镇、西一镇、西二镇等10个乡镇,建设城镇污水设施建设181公里,城镇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后排放,大大减少了对区域水体的污染,使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工期2年。
(三)环卫站运行老城区清扫保洁、车辆运行、城区路灯电费、环卫站路灯维修经费等运行经费。着力抓好城市精品化建设,加大城市园林、环卫、路灯、公厕管理,紧紧围绕弥勒市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管理标准,抓好弥勒城区232.08万平方米道路的环卫清扫保洁、全城区垃圾收集、垃圾清运工作,23座直管公厕的管理,确保全城区27340盏路灯的亮灯率。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做好全城区1.6万株行道树、40.347万平方米的绿化面积管护任务,努力营造整洁、优美、亮丽的城市环境,提升人居环境。
(四)污水处理经费、污水处理手续经费。处理水量满足城市安全正常排水需求 ,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放标准,完成市里下达的COD,NH3-N等节能减排目标,污水处理质量达标率100%。污水处理费代收户数12014户,污水处理费代收完成率85%。
(五)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思路,以建设“绿色村寨、和谐村寨、富裕村寨”的目标,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经济发展为立足点,以民风建设为着力点,以整治村容村貌为切入点,按照基本原则的要求,积极稳妥的推进弥勒市西一镇油榨村委会油榨地村2016年省级规划建设示范村项目的实施。基本实现“主导产业形成规模,村容村貌整洁靓丽,村民生活富裕安康,农村社会文明和谐,村务管理民主有序”,达到“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益”建设要求,将油榨地基本建设成为乡风文明、村容整治典型示范村,完成示范村利息市级负担部分。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9.6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6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和工资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0】5号)的通知要求,2020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0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政府购买服务情况预算,因此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