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30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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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4-0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2400000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初稿撰写)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统一领导和管理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根据“三定”方案初稿撰写)
弥勒市国土资源局设有:局机关1个,下属事业单位3个(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弥勒市规划局),以及13个参公管理单位(12个乡镇国土资源所,以及东风国土资源所),17家单位并入同一套预算,其中:弥勒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执法监察科(弥勒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人事财务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率先开放发展资源保障更加有力。一是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上报了弥勒市2018年度8个批次、2个单独选址项目的用地计划,面积222.1921公顷。完成了G8012弥勒至楚雄高速公路弥勒至玉溪段用地重审工作,面积325.3487公顷;二是优化用地报批服务。将云桂铁路、弥勒市太平湖森林公园、弥勒市人民医院等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纳入2018年度第一至第八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组件报批,以增减挂钩的方式对易地扶贫搬迁用地进行保障。三是完善土地供应方式。规范土地供应,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切实降低工业用地成本,科学调控房地产用地,应保尽保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四是“三调”工作有序开展。签订了项目合同书并支付了合同首付款,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方案》(弥勒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调查目标任务、技术路线与工作流程、数据处理、外业实地调查、数据库建设、质量控制、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内容,完成了基础成果资料的收集及内业处理、经费落实等工作,为“三调”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基础。
2.生态国土建设新境界得到有效开创。一是严格落实空间用途管制。编制完成了《西三镇蚂蚁、花口两个村土地利用规划方案》,按省州统一部署完成了弥勒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和弥勒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弥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弥勒市弥阳镇等12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确保依法保护的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生态服务保障能力逐渐提高;二是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按期完成2016-2020弥勒市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检查工作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上报。2018年计划开工建设土地整治项目3个,总投资3352.37万元,建设规模989.4102公顷,新增耕地251.59公顷,实际开工建设1个。申报立项补充耕地项目2个,包装提质改造项目3个,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可研。完成了朋普团结等4个项目及弥阳脚落沼矿区城增村减项目的验收工作;三是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经过努力全市2018年度完成批而未供用地清理处置2375.895亩,占28.9%,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20%(1645亩)目标任务,2013年至2017年(前五年)供地率达60.63%。全市经督察认定闲置土地已全部处置到位,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无疑似闲置土地;四是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高效利用。完成矿产资源规划审查27个,组织全市53个采矿权和16个探矿权进行矿业权人勘察开采信息网络公示,通过三级联报上报矿权报件23个,下发《勘查许可证到期停止勘查通知书》2份和《采矿许可证到期停止开采通知书》15份。积极支持煤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编制了煤炭行业去产能处置方案11个,注销已关闭矿山12个。建立矿业权审批联勘联审制度,严格履行联勘联审部门职责,共开展矿业权审批联勘联审22次。切实做好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及时、足额征收2个采矿权出让收益129.74万元,预存2个矿业权出让收益267.1万元。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单独或合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51份,完成辖区内31家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
3.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有更大作为。一是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用地。为切实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用地,我市编制了《弥勒市朋普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等6个方案予以保障22个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用地;二是实现不动产登记提质增效。共完成市区72个住宅小区房屋52347宗整合入库,约占总量的90%。及时解决了全市房改房、经济适用房6000余宗(件)的登记问题。将不动产登记数据专线接入中国建设银行等12个金融机构,实现数据信息共享,方便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并在微信公众号中搭建了微信预约平台,实现网上预约功能。一年来,共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发证10022宗(本),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1978宗,抵押贷款金额2160077.23万元,其中:依申请办理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1737宗;三是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积极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排查,共排查发现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96个。共开展汛期地质灾害巡查排查52次,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14次,组织开展地灾演练12次,发放工作明白卡303份、避险明白卡共计2777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自筹资金153万元,积极应对“百里嘉”“山竹”双台风,实现了全年无因地质灾害发生人员伤亡的良好格局。
4.法治国土建设全面推进一是推进公正文明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共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218次,出动车辆227辆次,出动人员817人,发现违法用地152起,制止152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8份,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38份,立案查处128件。发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67起,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5份,立案处理48起,结案38起,罚款69.1万元;二是切实做好依法依规行政。共办理行政复议4件,妥善处理12336举报1件,共办理信访件57件(其中:微信平台6件,上级部门转办件6件,来人来电来访41件),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按时完成了26件人大代表建议和7件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实现了办理态度、办理过程、办理结果“三满意”;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即时调整纳入本级行政许可目录,制定办事指南,并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有效开展,适时对“一单两库”进行了动态调整。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国土资源管理政务信息,突出抓好国土资源征地信息,土地招拍挂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注重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建立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平台正常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4月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72人(其中:参公事业编制42人,事业编制30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7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0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4.53万元,较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1.61万元增加12.52%。人代会下达政府性基金收入任务数80,000.00万元,较上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80,500.00万元减少0.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44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转1,592.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结转4,854.1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04.53万元,上年结转6,446.32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4.53万元(本级财力1,104.53万元),人代会下达政府性基金收入任务80,0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上年对比增加12.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人员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4.5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0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53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79%,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4.53万元,其中(按功能科目分组):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支出117.21万元,较上年增加13.26%;卫生健康预算支出73.9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预算支出893.38万元,较上年增加1.74%;灾害防治与应急管理预算支出2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16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60万元;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0.45万元;208(类)27(款)02(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27万元;208(类)27(款)03(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72万元;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1.11万元;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90万元;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4万元;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689.34万元;220(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193.03万元;220(类)01(款)99(项)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1万;224(类)06(款)01(项)地质灾害防治支出2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4.53万元,其中(按经济科目分组):1.基本支出1,084.53万元,较上年增加12.78%,其中:工资福利预算支出984.40万元(含基本工资支出294.7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91.18万元、绩效工资支出50.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4.9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3.70万元),较上年增加13.83%;商品和服务预算支出94.74万元(含办公费支出30.91万元、工会经费7.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37万元),较上年减少1.8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支出5.39万元(含生活补助支出0.45万元、医疗费补助4.94万元),较上年增加14.33倍。2.项目支出2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含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19.93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基本支出,数量38个,金额19.93万元,政府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04.5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10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04.53万元,较上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81.61万元增加12.52%。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04.53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0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4.53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12.79%,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机构改革,弥勒市规划局由弥勒市住建局划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新增人员编制10个,新增在职人员7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人员7名;
2.人员工资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机构改革,弥勒市规划局由弥勒市住建局划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新增在职人员7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人员7名;
2.人员工资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变动。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5.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46万元,减少5%。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9.7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动;运行维护费29.7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5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制度,压缩运行维护费用,主要用于保障公务执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6.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9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无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差旅费、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7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总额29,864.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393.29万元,固定资产1471.45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以前年度成立领导小组情况: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弥勒市国土资源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以前年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情况:无此类情况。
3.2019年度部门预算申报项目情况及申报项目绩效情况: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市级项目共有1项,其中:地质灾害及矿上恢复经费项目一级指标: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通过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情况,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本地区地灾防治情况,地灾防治对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市级项目共有1项,其中:地质灾害及矿上恢复经费项目一级指标: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通过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情况,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本地区地灾防治情况,地灾防治对本地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我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二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