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scjdglj/2024-00011
- 发布机构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6-1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400000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3.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州、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负责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明确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并检查、督促监管责任的落实;定期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评价及其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
5.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有关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工作。
6.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依法对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负责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7.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和监测工作。
8.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依法承担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职责;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9.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11.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驰名商标侵权行为除外),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组织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2.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3.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制定并实施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推进质量兴市和品牌发展战略,建立质量分析制度。负责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4.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负责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16.负责《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协助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17.负责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举报和处理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8.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导市个体私营经济、市消费者、市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工作。
19.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0.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其他职能职责。
21.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96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9人。退休人员59人。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5辆。机构设置情况:内设机构8个,派出机构15个。
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围绕“1234”发展思路,继续发挥市场监管的主力军作用,清醒认识和分析所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短板,以积极的心态和改革的精神主动转变观念、迅速调整思路,增强信心,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努力交出一份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
1.建强“一支队伍”
一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继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方式,进一步严肃问责追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二是积极筑牢法治基础。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清理,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全面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发放业务知识手册、点对点解答、实地考察学习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特别是窗口部门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引导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实际,找准薄弱环节,把精力聚焦到补短板强弱项上来,共同承担起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任,同时,认真开展好执法证申领和换领工作,增强执法办案能力,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整体效能。
2.推动“两大战略”
一是推动质量强市战略。认真履行市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抓好特色农产品、农资产品、日用品等领域质量提升行动,推进企业自我声明,加强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设备等计量器具的检验检定,继续推动落实民用“三表”监督检查,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大型宣传活动,扎实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二是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普洱茶等优质特色农产品为重点,以地理标志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为抓手,积极推动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助力打造“绿色食品牌”。
3.营造“三大环境”
一是着力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上下工夫,继续落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等要求,继续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大力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为企业开办压缩时间,深化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全面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二是着力营造规范有序的竞争环境。加大对防疫用品、猪肉和粮油蛋菜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行为。围绕“减税降费”政策,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治理,减轻企业和群众不合理负担。持续开展医疗服务、教育及电力等行业价格收费重点整治。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聚焦公用事业特别是水、电、气、医疗等民生领域开展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强化直销监管,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监管,大力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加强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广告监测检查和执法。结合市场监管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为基础,制定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三是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推进12315执法体系建设,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工作向基层和新领域延伸,为消费者提供统一便捷、及时高效的服务。针对消费欺诈、虚假宣传等痛点堵点问题及旅游市场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妥善应对重大消费维权事件。强化商品交易市场和合同行政监管,大力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大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4.守住“四大底线”
一是严守食品安全风险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食品安全责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全力提升全市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普洱茶放心消费行动、过桥米线放心消费行动、“明厨亮灶”、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婴幼儿食品专项检查、食盐质量安全监管、野生菌防控等专项行动,严厉惩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突出抓好散装白酒生产加工专项整治,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聚焦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等重点产品,持续加大抽检力度,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严守药品安全风险底线。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责任,紧盯城郊结合部、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监管地区,含特殊药品的复方制剂、降压降糖药、血液制品、疫苗等重点监管品种,药械生产、流通、销售、使用等重点监管环节,强化风险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用药用械环境。三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底线。按照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的要求,加大对电梯、气瓶、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四是严守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底线。聚焦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居用品、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消费品,强化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包装物、烟花爆竹、车用柴油、车用尿素等产品的检查力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9人,其中:行政编制 96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19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6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62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50.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0.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27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增加,相应医保、工会经费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50.1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50.1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50.15万元(本级财力1850.1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4.27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增加,相应医保、工会经费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50.1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5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1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27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分析:工资增加,相应医保、工会经费等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5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50.1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8款01项”支出1,376.32万元、“201类38款16项”支出55.52万元、“201类38款50项”支出103.19万元主要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支出; “210类11款01、02、03项”支出132.4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2.48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08类05款05项”支出174.80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8款01项”支出5.44万元,主要反映死亡抚恤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5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50.15万元(人员经费1667.87万元,公用经费182.28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15.91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1,210.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9.26万元,住房公积金106.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96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51.96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0.57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工资福利支出1615.91万元(基本工资472.24万元,津贴补贴710.46万元,绩效工资2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1.4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6万元,住房公积金106.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0.57万元(办公费32.23万元,印刷费6.89万元,咨询费3.60万元,维修(护)费7.8万元,工会经费12.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96万元(生活补助40.96万元,医疗费补助11万元)。项目支出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资金50.40万元。
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50343,金额50.40,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6.53万元,较上年减少1.92万元,下降4.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26万元,较上年减少0.22万元,下降4.9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8次,共计接待390人次。
减少原因:我局在日常公务接待中,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而减少了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2.27万元,较上年减少1.70万元,下降4.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7.70万元,较上年减少0.93万元,下降4.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7万元,较上年减少0.77万元,下降5.02%。共计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减少原因:因工作需要,我局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调度,能合并的公务出行尽量合并,以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日常公务接待中,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实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对口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从而减少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我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9.“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2.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5.2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调入4人,相应的公务交通补贴增加3.6万元,公用经费和工会经费增加1.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国有资产总额2510.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18.76万元,固定资产891.3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0】5号)的通知要求,2020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0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因此6-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6-10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