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917-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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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06-1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400000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统筹拟定全市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2.承担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内设办公室、财务规划和法规科、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督科、弥勒市医疗保险中心,编制32人,现有在编人员25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理顺人员身份,提升我市医疗保险决策力、执行力和经办服务能力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省委、省政府为民谋利的重大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整合后理顺和规范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人员身份是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平稳过渡的重要保障。为确保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提升我市医疗保险决策力、执行力和经办服务能力。
2. 完善参保人员各项医疗政策待遇,不断提高医疗待遇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政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慢性病,住院医疗待遇支付标准等待遇支付政策。2020年城乡居民门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600元;住院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医保政策制度,引导参保人员合理有序就医。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由低级别医院转诊到高级别医院的,执行起付线补差等双向转诊政策;对不按照转诊规定自行转院的患者,严格执行在原报销比例基础上适当降低比例报销,引导参保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合理有序就医。三是推进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保障,完善奖励政策。按照我市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统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年度内未发生医疗费用及医疗费用支出在2600元以内的人员均给予奖励。四是实施离休干部节约医疗费用奖励机制,制定奖励办法,按《弥勒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法(试行)》(弥政发〔2007〕65号)及市第一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纪要十二项的内容,“当年未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离休干部奖励兑现10000元/人·年给个人,其余人员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与10000元的差额进行奖励兑现,发生医疗费用超过10000元的则不予奖励”的奖励金兑现管理办法五是加大重大疾病补偿力度。提高参保人员患重大疾病报销水平,不断提高参保人员受益程度。将参保人员患尿毒症和重性精神病等101个病种纳入按病种结算管理,实行按病种结算报销,不再收取住院起付费。按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核定医院收费标准及医保支付标准,结算时不再收取住院起付线,并遵循“结余归院,超支院担”的结算原则,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不分病种,统一按90%报销;城乡居民患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重性精神病不分医院级别统一报销90%,其余病种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分医院级别按60-90%报销。超出病种结算标准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六是组织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评审工作,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慢性病医疗负担。对符合准入标准的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由按季度受理调整为申办门诊慢性病待遇资格审核为按月受理(受理收单时间截止每月20日)并在当月开通系统享受待遇。门诊特殊病办理时限申办待遇资格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保特慢病患都及时享受待遇
3.加大参保人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4.扎实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
5.以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制、发卡工作为抓手,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双向直接结算。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参公管理20,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264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与上年相比增加55.82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职能划转,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划转到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市级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45.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45.8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5.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与上年相比增加55.82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职能划转,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划转到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市级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45.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45.8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13.19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支出0.1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其他公用支付;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5项”支出32.58万元,主要反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类11款01项”支出22.87万元,主要反映医疗支付;210类11款03项”支出0.41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210类15款01项”支出274.7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支出;210类15款02项”支出5万元,主要反映一般行政各管理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有所变化,由“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变为“210类卫生健康支出”科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298.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5.18万元、津贴补贴137.63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养老保险32.5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22.8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0.47万,住房公积金20.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增长0.9%,主要是有人员变动。
2.商品和服务支出36.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88%。主要包括:公用经费6.12万元、工会经费2.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增加0.44万元,增长1.2%,主要是工会费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12%。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增加0.13万元,增长4.6%,主要是有人员调入。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弥勒市医疗保障局计划购置档案室设备,购买部分办公电脑。原因是:弥勒市医疗保障局是根据《弥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弥发〔2019〕6号)2019年新组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部分办公设备不全。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45.8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645.89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90.0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590.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82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职能划转,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划转到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市级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45.8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645.89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90.0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590.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82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职能划转,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划转到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45.89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645.89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90.0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2590.0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5.82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职能划转,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划转到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市级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335.6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8.7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5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增长0.9%,主要是有人员变动。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23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职能划转,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划转到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市级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公务接待预算0.32万元,比上年0.33万元降低3.03%。
(三)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弥勒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9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94万元,比上年2.04万元降低4.9%。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无重点预算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等。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实际到位5万元,预算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5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弥勒医疗保障局国有资产总额34.4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9.13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4.46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情况
我单位已于2019年成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以前年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情况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是根据《弥勒市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弥发〔2019〕6号)2019年新组建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未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无市对下项目。
第二部分弥勒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 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 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基本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020年-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详见附表。
弥勒市医疗保障局
2020/6/17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