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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928-40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6-2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民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400000

  弥勒市民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统筹社会救助资金;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办法,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联检工作;承担协调处理毗邻县(市)间的县(市)界线争议,调处乡镇边界线争议,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仲裁建议,对乡镇边界线争议行使裁决权;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区域界线的测绘工作;负责地名区划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7)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和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经营性公墓的规划和管理。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10)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民政局是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内设5个机构:办公室、社会救助科、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和养老服务科)、基层政权科(社区治理科和区划地名科)、规划财务与人事科;弥勒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5个:弥勒市救助管理站、弥勒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弥勒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弥勒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弥勒市社会福利院、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按照要求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居民纳入城乡低保实施救助。2019年12月我市有城乡低保对象10724户18574人,全年累计支出保障金和价格临时补贴5296.62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198户2992人1432.9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8526户15582人3863.71万元。

  (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将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1101户1169人全部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2019年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和补贴1031.20万元,其中:特困人员供养金957.72万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64万元,照料护理补贴45.27万元,格临时补贴13.57万元。

  (3)城乡临时救助。为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问题,减轻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2019年实施城乡临时救助2001户2256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454.33万元,其中:实施城市临时救助72户73人次16.69万元;实施农村临时救助1929户2183人次437.64万元。

  2.基层政权和地名区划工作

  一是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我市地名普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形成《弥勒市地名志(初稿)》,目前处于审核阶段。二是推进农村社区试点工作。分别以朋普镇黑果坝村委会为省州级、虹溪镇招北村委会为州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三落实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投入资金3.08万元为全市符合政策的616名村(社)干部购买2019年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对村干部实行绩效考核,村干部绩效奖励标准按5340元/人/年计算。提高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待遇,自2019年1月1日起,村党总支书记2223元/人/月,书记主任“一肩挑”的2668元/人/月,村委会主任2000元/人/月,副书记、副主任、村监委主任1800元/人/月;村小组党支部书记、小组长,最低保障标准为400元/人/月,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和村民小组长“一肩挑”的额外增加200元/人/月。发放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2019年定期生活补贴共119人52.60万元。

  3.积极做好民政事务专项管理工作

  (1)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政策法规,规范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换证等工作。2019年共登记民办非企业2个,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1个,登记社会团体5个,注销社会团体9个。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共129个(其中:社会团体100个,民办非企业29个)。

  (2)孤儿救助与社会福利。按照政策规定核发134名孤儿2019年基本生活补助金201.40万元;严格按照《收养法》办理收养登记工作,共办理收养登记8件。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到位,共发放8813名残疾人2019年 “两项补贴”511.14万元,其中,重度护理补贴一级1681人139.69万元,重度护理补贴二级4002人190.12万元,困难生活补贴3130人181.33万元。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认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2019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78人次。配合公安机关应用人脸识别流浪乞讨人员身份信息24人次,主动查出户籍地信息6人,已全部安全护送返乡与家人团圆。

  (4)婚姻登记工作。2019年,共办理结婚登记4084对,离婚登记1633对,补发结婚证1260对,补发离婚证320本,登记合格率100%。

  (5)深化殡葬改革。一是强化殡改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殡改法规,发放宣传材料32000余份、清明小常识册子2100本,悬挂宣传横幅40条,出动宣传车25台次87人。二是强化清明节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清明期间共接待祭扫人员16477人次、车辆3693辆次,无安全事故发生。三是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2019年继续开展丧葬用品市场清理整治工作,共计清理丧葬用品及制造销售墓碑11家。强制执行纠正违法土葬3起3人;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专项整治,共整治住宅式墓地1个、大墓豪华墓地16座,活人墓地153个;火化遗体652具,安葬骨灰424个,实施惠民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45人24.68万元。

  4.重点项目建设

  (1)弥勒市儿童福利院(建筑面积4041.24㎡,设床位100张,资估算820万元)已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西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西二敬老院,建筑面积3000㎡,设计床位100张,投资估算700万元)已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初验,计划2020年投入使用。

  (2)2019年计划建设虹溪镇、巡检司镇敬老院2个项目。虹溪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虹溪镇招北村委会大西冲小组,占地面积6.6亩,规划总建筑面积3196.47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张,估算总投资为890万元。该项目已争取项目建设到位资金664.5万元,完成招标工作并于2019年12月15日开工建设。巡检司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巡检司镇集镇,占地面积5.37亩,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00床,总投资估算为890万元。该项目已争取到位项目资金665万元,并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即将进入招标阶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1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55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57.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35.63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8.93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补发201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447.12万元、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288.31万元和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补助306万元经费预算;二是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等标准提高。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57.8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557.85万元,上年结转535.6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57.85万元(本级财力4557.8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78.93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补发201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447.12万元、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288.31万元和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补助306万元经费预算;二是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等标准提高。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557.8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557.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9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4.19万元,增加59.31%,主要原因:将补发201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经费列入基本支出预算造成;项目支出3337.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24.74万元,增加32.8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由市卫健局划转过来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和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补助两个项目预算、二是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提标。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分别为:

  208类02款01项 行政运行支出237.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6.1万元,减少13.22%,因机构改革划出编制及人员,调出4人,退休1人致经费减少;

  208类02款08项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144.47万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9.65万元,减少25.57%,主要是人数减少及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标准降低;

  208类02款99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59.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比增加44.6万元,因机构改革,编制及人员增加,人员比上年增加了5人致工资增加;

  208类05款01项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离休人员的工资支出,与上年比减少12.72万元,减少29.22%,因离休人员病故1人致工资减少;

  208类05款02项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04万元,增长12.5%,主是退休人员增加1人所致;

  208类05款05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18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29万元,减少1.64%,主是人员变动致经费减少;

  208类08款01项 死亡抚恤支出6.44万元,主要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52万元,增长30.89%,主要是遗属人员增加及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208类10款01项 儿童福利支出28.67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与上年比减少3.94万元,减少12.08%,是因达到供养的孤儿人数减少;

  208类10款04项 殡葬支出191.88万元,主要用于殡葬在职人员的工资及日常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48万元,减少1.78%,主是因调出1人;

  208类11款07项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助支出1015.3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的护理补贴支出,与上年比增加447.12万元,增长78.68%,主是因增加补预算201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447.12万元所致;

  208类19款01项 城市生活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05.1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比增加35.97万元,增长9.74%,主是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提高所致;

  208类19款02项 农村生活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270.0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比增加192万元,增长17.81%,主是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提高所致;

  208类20款01项 临时救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与上年比持平;

  208类20款02项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救助支出,与上年比持平;

  208类21款01项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25元,增长94.14%,主是救助供养人数增加及供养标准提高;

  208类21款02项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02.3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与上年比增加133.46万元,增长79.04%,救助供养人数增加和救助标准提高;

  208类25款01项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11.75万元,主要用于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其次是“揭批查”和“两案”人员困难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38万元,主要是人数增加1人;

  210类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1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82万元,增长4.1%,主要是人员变动所致;

  210类11款02项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5.5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6.62万元,增长22.88%,主是人员变动所致;

  210类11款03项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62 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48万元,增长15.29%,主要是人员变动所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219.96万元,项目支出3337.89万元),分别为:

  1.工资福利支出67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1.72万元、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14.74%。基本支出明细为:基本工资216.3万元、津贴补贴184.32万元、绩效工资87.9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7.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4.7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93万元、住房公积金48.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95万元,增加1.2%,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所致。

  2.商品和服务支出4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2万元、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1.01%。基本支出明细为:公用经费15.8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补贴16.57万元、工会经费6.5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与上年对比减少4.7万元,减少9.23%,主要是人员变动所致。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3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22万元、项目支出3337.89元),占总支出的84.19%。基本支出明细为:离休费30.29万元、生活补助465.31万元、医疗补助3.62万元;项目支出明细为:生活补助144.47万元、 救济费3193.42万元 ;比与上年增加1272.86万元,增加49.64%,主要是因机构改革,增加从卫健局转入高龄津贴和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补贴、补发2016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预算所致。

  4.资本性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6%。基本支出明细为: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与上年比增加3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采购预算资金2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民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85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5.0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民政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年“三公”经费与上年预算数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民政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9万元,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下降5.5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次,共计接待103人次。

  减少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年“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民政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6万元,较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为0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6万元,较上年减少0.53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减少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年“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共计项目13个,具体情况为:

  (一) 村(社区)干部医疗保险经费。项目目标:关心村(社区)干部生活,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激发和调动村(社区)干部队伍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三级指标:资金按时缴交率100%、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保险缴费受益人数585人、村(社区)干部医疗保险缴费受益人数585人、村干部医疗保险补助对象覆盖率100%、村(社区)干部医疗保险缴费标准250元/年、缴村(社区)干部医疗保险金额16.15万元、缴村(社区)干部医疗保险人数646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二)城乡临时救助金经费。项目目标: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三级指标:临时救助金社会化发放率100%、 临时救助金发放受益人数3330人、临时救助对象救助覆盖率100%、临时救助金救助标准是弥勒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的3倍、 临时救助金发放金额10万元、临时救助金发放人数3000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三) 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一二级护理补贴经费。项目目标: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三级指标: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100%、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127668人、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救助对象覆盖率100%、一级残疾月补助护理费70元/人、二级残疾月补助护理费40元/人、 困难残疾人生活月补助标准50元/人、发放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金额568.26万元、困难残疾补贴两项发放受益人数104079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

  (四) 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贴经费。项目目标:解决高龄老人的部分困难,使高龄老年人真正享受到党的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三级指标:资金按时发放率100%、高龄老年人补贴80—89周岁老人补助人数9700人、90—99周岁老人补助人数1085人、百岁老人补助人数17人、高龄老年人补贴对象覆盖率100%、80-89周岁高龄老年人补贴月保障标准35元/人、89-99周岁高龄老年人补贴月保障标准40元/人、100周岁高龄老年人补贴月保障标准600 元/人、高龄老年人生活水平提高情况是稳步提升、高龄老年人补贴发放金额288.31万元、高龄老年人补贴发放受益人数96000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社会化发放率100%。

  (五)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项目目标: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三级指标:农村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100%、农村低保保障金发放受益人数163994人、农村低保对象救助覆盖率100%、农村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243元/人、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金额1270.08万元、农村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人数240000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

  (六) 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经费。项目目标:统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三级指标:资金按时发放率100%、城市特困供养对象人数240人、城市特困供养对象救助覆盖率100%、城乡特困特困供养人员月保障标准732元/人、特困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一档月保障标准835元/人、特困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二档月保障标准418元/人、特困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二档月保障标准251元/人、特困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一档月保障标准151元/人、特困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二档月保障标准88元/人、城市特困供养金发放金额4.64万元、城市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受益人数64人、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情况是稳步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七)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经费。项目目标: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三级指标:资金按时发放率100%、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人数17760人、农村特困供养对象救助覆盖率100%、城乡特困特困供养人员月保障标准732元/人、特困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一档月保障标准835元/人、特困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二档月保障标准418元/人、特困特困集中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二档月保障标准251元/人、特困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一档月保障标准151元/人、特困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照料护理二档月保障标准88元/人、农村特困供养金发放金额302.31万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受益人数13649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

  (八)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经费。项目目标:保障村关心村(社区)干部生活,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政权建设,激发和调动村(社区)干部队伍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保障社区干部老有所养。三级指标:资金按时缴交率100%、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受益人数334人、社区干部养老保险缴费受益人数95人、村(社区)干部养老保险补助对象覆盖率100%、村干部养老保险缴费标准750元/年、村(社区)干部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按上年度省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村干部养老保险金额30万元、缴社区干部养老保险金额52.92万元、缴村干部养老保险人数400人、缴社区干部养老保险人数100人、村社区生活水平提高情况是稳步提升、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项目目标:(一)精准进行社会救助兜底服务.不断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及时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三级指标:城市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100%、城市低保保障金发放受益人数36521人、城市低保对象救助覆盖率100%、城市低保对象月保障标准396.83元/人、城市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金额405.15万元、城市低保对象保障金发放人数60000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

  (十) 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经费。项目目标:确保本年度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发放。三级指标:资金按时发放率100%、老乡干部补助发放受益人数1506人、老乡干部补助对象覆盖率100%、老乡干部生活保障标准350元/人、老乡干部生活补助发放金额45.4万元、老乡干部生活补助人数1506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

  (十一)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补助经费。项目目标:凡属弥勒市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凡属弥勒市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乘坐城市公交车补贴60元,补贴金通过社会化方式直接发放,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放乘坐城市公交车补贴60元,补贴金通过社会化方式直接发放。三级指标:资金按时发放率100%、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补贴发放受益人数5680人、老年公交车人补贴对象覆盖率100%、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补助标准60元/人.年、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补贴发放金额306万元、弥勒市户籍65岁以上老年补助人数51000人、勒市户籍65岁以上老年人满意度90%。

  (十二)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经费。项目目标: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贯彻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切实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三级指标:补助资金发放的及时率100%、“三类儿童”保障金发放受益人数1602人、“三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覆盖率100%、“三类儿童”分散供养标准1274元/月.人、“三类儿童”集中供养标准1974元/月.人、“三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发放金额28.67万元、“三类儿童”救助人数1860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

  (十三)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经费。项目目标:为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级指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放率100%、流浪乞讨人员金发放人数355人、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覆盖率10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标准是以实际发生数、流浪乞讨人员金救助金额1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受益人数178人、社会公众满意度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5.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民政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3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5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0】5号)的通知要求,2020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0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因此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内容详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