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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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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0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000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文化馆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也是当地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
1.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举办各类公益性展览、讲座、文化艺术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3.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
4.收集、整理、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展示、宣传活动,指导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
5.指导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工作,为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培训人员,并向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
6.指导本地区老年文化、老年教育、少儿文化工作。
7.开展对外民间文化交流。
8.做好文化馆免费开放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市图书馆系市文旅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弥勒市域内最大和最专业的文献收藏中心。其主要职能有如下四个方面:第一、购置新书,加工处理入库,供公众借阅和利用;第二、征订报纸和期刊供读者阅读;第三、收集我市各种地方志、各类出版物、各种文献典籍入藏,提供给我市各界人士查阅和使用;第四、市图书馆兼作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弥勒市支中心、弥勒市农家书屋管理中心,对弥勒市13个乡镇128个村级基层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提供信息支持和技术指导,同时对弥勒市142个农家书屋点的建设管理作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情况
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弥办发〔2019〕46号)文件,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科)、产业规划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按照《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弥编办发〔2019〕27号)文件,直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弥勒市文化馆、弥勒市图书馆、弥勒市文物管理所、弥勒市旅游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我局将继续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目标,全力抓实“旅游革命”九大工程,加快文旅融合步伐,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自觉地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内涵的认识,提高对新时代文化旅游创新改革发展紧迫性的认识,将文化事业与旅游产业发展实践充分结合,为推动旅游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2.以“旅游革命”九大工程为抓手,加快核心旅游产品建设,强化弥勒旅游形象品牌建设,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旅游产品核心竞争力;加大旅游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重点旅游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不断丰富我市旅游产品服务供给;加大AAAA级景区创建力度,推动一批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和一批精品酒店,形成供给完备、结构合理、要素完整的全域旅游供给体系;继续提升“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景区智慧化建设;加强行业规范,开展好全市旅游行业服务水平技能大赛,不断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创新宣传营销,加强区域联盟,打造精品旅游路线,大力宣传推广弥勒城市旅游形象。
3.坚持共建共享,抓重点、补短板,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完成市文化馆、市博物馆装修布展并投入使用,提升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继续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全域资源共建共享;充分挖掘我市文化资源,策划系列节庆活动,高水准办好第十一届阿细跳月节,展示我市文旅融合风采;加大文化旅游演艺节目创作的力度,编创反映我市民族历史文化的演艺节目,让弥勒人及外来游客都能了解弥勒的本土文化;加大文化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文化艺术人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作更多反映时代特色、群众呼声的优秀文艺作品,积极参加全州、全省乃至全国的各类比赛,不断提升弥勒文化影响力。
4.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传承发展,推动本土人文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完成完善熊庆来故居、张冲故居对市民游客开放的相关配套工作,充分挖掘我市人文旅游资源,打造人文旅游新亮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加大扶持力度,设计生产一批具有弥勒文化特色、深受游客喜爱的高品质文化旅游商品;坚守文物安全底线,完成熊庆来故居、弥阳文昌宫及建国楼的消防系统工程,加大对各乡镇各级文物点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5.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作用,对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抓好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重点对“不合理低价游”“黑社”“黑导”“黑车”、无证经营、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查处旅游市场强迫消费、价格欺诈、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旅行社及导游擅自更改行程、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1+3+N”旅游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强化“一部手机游云南”、“12301”、“12345”政务热线、云南旅游监管综合处理平台等旅游质监网络建设,整合文化旅游执法队伍,按时及时办结投诉件,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 71 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57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7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按单位划分:(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制人数为35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编制8人;(2)弥勒市文化馆事业编制23人;(3)弥勒市图书馆事业编制13人。
在职实有人员为74人,其中: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40人(机关在职公务员18人,机关在职工勤人员2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职人员11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在职工人2人,文管所在职事业人员3人、旅游执法大队在职事业人员4人),弥勒市文化馆23人,弥勒市图书馆11人。
离退休人员38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8人(局机关34人、市图书馆4人)。
其他实有人员19人,其中:长期聘用临时工15人(局机关11人、市图书馆4人),遗属人员4人(局机关3人、市文化馆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47.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4.5万元,增长率5.4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增。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7.6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7.6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47.62万元(本级财力1247.6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4.5万元,增长率5.45%。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增。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247.6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4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7.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50万元,增长率3.1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增;项目支出1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万元,增长率30%。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项目收入调增。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207款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49.72万元,其中:
(1)2070101行政运行405.01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328.31万元、住房公积金29.38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32.14万元、公车运维费3万元、工会费3.23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8.25万元及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
(2)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主要反映单位运行工作经费;
(3)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60万元,主要反映艺术团演员生活补助;
(4)2070108文化活动30万元,主要反映开展2020年春节系列活动项目费经;
(5)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17万元,主要反映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
(6)2070113旅游宣传100万元,主要反映旅游宣传促销开展工作项目经费;
(7)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5.45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56.44万元、住房公积金5.9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75万元、工会经费0.88万元及社会保障缴费0.48万元;
(8)207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万元,主要反映诗书画协会工作经费。
(9)2070109群众文化249.75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216.03万元、住房公积金22.73万元、工会费3.4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5.75万元及社会保障缴费1.81万元;
(10)2070104图书馆110.5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95.47万元、住房公积金9.99万元、工会费1.49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2.75万元及社会保障缴费0.81万元;
2.208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91万元,其中:
(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3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6万元(局机关1万元、市图书馆0.16万元),主要反映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9.4万元(局机关57.63万元、市文化馆35.97万元、市图书馆15.8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单位部份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2.99万元(局机关2.04万元、市文化馆0.95万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退休职工死亡后家属补助;
3.210款卫生健康支出83.99万元,其中:
(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5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4.01万元(局机关6.74万元、市文化馆25.93万元、市图书馆11.34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45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17.62万元,项目支出13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50万元,增长率3.19%。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收入调增。其中,基本支出分别为:
1. 工资福利支出955.02万元;
(1) 基本工资支出310万元(局机关156.47万元、市文化
馆107.52万元、市图书馆46.01万元);
(2)津贴补贴284.57万元(局机关212.42万元、市文
化馆49.38万元、市图书馆22.77万元);
(3)绩效工资101.68万元(局机关15.86万元、市文
化馆59.13万元、市图书馆26.69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9.4万元(局机关57.63万元、市文化馆35.97万元、市图书馆15.80万元);
(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7.54万元(局机关40.27万元、市文化馆25.93万元、市图书馆11.34万元);
(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3万元(局机关1.18万元、市文化馆1.84万元、市图书馆0.81万元);
(7)住房公积金支出68万元(局机关35.28万元、市文化馆22.73万元、市图书馆9.99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76.16万元;
(1)办公费32.02万元(局机关23.36万元、市文化馆5.75万元、市图书馆2.91万元);
(2)工会经费9万元(局机关4.11万元、市文化馆3.4万元、市图书馆1.49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4)其他交通费32.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44万元。
(1)生活补助支出79.99万元(局机关79.04万元、市文化馆0.95万元);
(2)医疗费补助支出6.45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组,其中,项目支出分别为:商品服务支出130万元(含办公费3.6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1.8万元、差旅费1.8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1.8万元、劳务费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采购预算资金15.92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9个,金额15.92万元,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9.65万元,较上年减少1.03万元,下降4.9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一致,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5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4.8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5次,共计接待395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有效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70万元,较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5.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万元,较上年减少0.83万元,下降5.0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有效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预算安排项目2个,资金130万元。分别为:
(一)、旅游宣传促销经费100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1.旅游推介会等于1次;2.旅游宣传促销大于等于4次;3.“5.19”中国旅游日活动大于等于1次;4.旅游行业培训大于等于2次;5.新媒体营销大于等于1次。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1.创建国家高A级旅游景区大于等于3个;2.创建旅游度假区每年大于等于省级评定。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部份项目完成时限大于等于2020年12月31日。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项目总投资大于等于100万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实现年旅游收入大于等于900000万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实现年接待游客人次大于等于800万人次。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2020年春节系列活动经费30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1.开展群众文化系列活动等于5项;2.文化下乡助推决战脱贫攻坚活动等于2项;3.图书系列元旦春节惠民活动等于4项;4.2020新春文化旅游系列活动等于4类;5.春节活动景区景点数量等于7处;6.“动感弥勒”2020新春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等于3项。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各项活动圆满完成率等于100%。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部份项目完成时限大于等于2020年3月31日。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项目总投资大于等于30万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实现年旅游收入大于等于100万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实现年接待游客人次大于等于50万人次。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10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行政运行 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事业运行 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7.基本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8.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9.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6.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1万元,增长2.84%,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入,故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均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0】5号)的通知要求,2020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0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因此6-7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6-1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6-1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汇总)2020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