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94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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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3-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1200000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上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行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权,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3、负责维护辖区内的林区治安秩序,组织开展全市林业严打专项活动和区域性的严打整治工作,负责信息情况的统计、报告。
4、受市防火指挥部的委托,监督、协调和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情况,负责信息情况的上传下达,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指导防火队伍建设。
5、负责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公安法制、业务宣传、民警教育培训、警籍警衔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办理民警奖惩等管理工作。
6、完成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和技术中队6个内设机构,下设江边、竹园、西山、四家、洛那5个林区派出所。目前,除江边林区派出所开展工作外,其余四个派出所因无人无房只保留机构和牌子,均未开展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执法办案,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1. 坚持严打方针,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强化“执法办案是主业”的意识,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适时组织专项严打整治,严厉查处破坏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关心、媒体关注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有效遏制案件高发势头,确保了全市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截至目前,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37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92起、治安案件1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95人,单位1家;收缴木材600余立方米、野生活树34株,补植补种树木35757株,救助放生野生动物138只(条)。从严从重处罚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林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2. 开展专项行动,震慑违法犯罪。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结合弥勒实际,认真分析林区治安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先后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春雷2018”、“双严行动”、“重点林区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剑2018”等一系列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的上升势头,维护了林区治安持续稳定。
3. 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查处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切实把抓预防、查火案、保安全作为年内工作重点,全面抓好森林火灾案件预防和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了“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行动。防火期内,共受立森林火灾案件6起,与去年同期受立13起相比,同比下降53.8%,其中:刑事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破案率100%;林业行政案件3起,处理违法人员3人。
(2)抓平安林区建设,提升林区治安管控能力
1. 充分整合防控力量。依托各乡镇林业站、村委会、村民小组、护林员等基层保护力量,着力构建“统一协调、信息共享、打防并举、联防联治”的综合防控体系。共聘用护林员1097人、发展治安耳目10余人、发放警民联系卡283张,年内,通过基层护林组织和特情耳目提供信息破获的涉林案件占全部案件的46%,林区治安逐步形成了情报灵、信息畅、发现得了、控制得住的良好局面。
2. 健全林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着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涉林违法犯罪的发生,确保林区社会持续稳定。
3. 开展林区扫黑除恶、禁种铲毒和“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年内,共出动警力220余人次,开展法制进村寨、“爱鸟周”主题宣传、“和谐美丽 快乐六一”生态文明进校园宣传活动5次,踏查历年涉种地块13块,组织公开查缉行动7次,查缉可疑车辆70辆,喷涂、张贴宣传标语300余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600余人次,遏制黑恶势力、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的发生,形成了“创建平安林区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4)助力脱贫攻坚工作,营造和谐警民关系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选派1名民警到西一镇长冲村委会任“第一书记”,进行为期两年的驻村扶贫。在按要求严格落实驻村队员工作经费和生活补助基础上,额外安排了1万元的工作经费,配备了1台笔记本电脑,全力支持驻村扶贫工作。同时,购买大米和食用油等生活物资对贫困户进行走访慰问2次,共计投入资金5.5万元。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分别支持野猪塘小组和油榨小组1万元经费,用于开展村中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机关工勤人员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财政部分供养31人,非财政供养0人。协警14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为执勤执法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598.31万元相比增加116.68万元,增幅19.50% 。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14.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14.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4.99万元(本级财力714.9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598.31万元相比增加116.68万元,增幅19.50% 。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4.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598.31相比增加116.68万元,增幅19.50%。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4名退休职工公务费支出,与上年0.16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变动情况是:无;
2080505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48.8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支出,与上年43.14万元相比增加5.73万元,变动情况是上年预算未将警衔补贴纳入部门预算,和职工工资调形成;
2082702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57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工伤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此款项上年未纳入单位预算;
2082703款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65万元,用于支付职工生育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此款项上年未纳入单位预算;
2101101款 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26.33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此款项上年未纳入单位预算;
2101103款 公务员医疗保险费支出0.71万元,用于支付退休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是此款项上年未纳入单位预算;
2130201款 行政运行 安排支出603.1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463.28万元,含:职工基本工资109.41万元,津贴补贴283.50万元,乡镇岗位补贴3.6万元,住房公积金24.3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9.82万元,含公用经费109.7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7.54万元,工会经费2.54万元。与上年555.01万元相比增加48.09万元,变动情况是上年单位预算含年终一次性奖励金8.04万元,辅警工资33.6万元,工作性补贴5万元,警察岗位补贴7.39万元。剔除这个因素,实际增加102.12万元,主要原因预算补发调整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及执勤岗位补贴差额48.26万元,本年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及执勤岗位补贴56.33万元、职工职务变动调资和2018年年末调整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和人员调整1人等因素形成。
2130202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3.6万元,用于支付14名辅警工资支出(经费比例人均2000元/月);与上年相比增加33.6万元,变动情况是此款经费上年列入213类02款01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按照经济分类分为:
2019年预算安排支出714.99万元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支出明细为:
工资福利支出574.30万元,含:基本工资109.41万元,津贴补贴28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8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3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2万元,职工住房公积金24.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07万元;与上年418.12万元相比增加156.18万元。变动情况原因是预算补发调整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差额、本年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新列入单位预算及调整工资等原因形成;
商品和服务支出139.98万元,含:职工公用经费109.90万元,工会经费2.5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7.54万元,与上年146.59万元相比减少6.61万元。减少原因是上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5.00万元工作及业务经费及工会经费测算比例下降1.61万元等原因形成。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1万元为退休职工医疗补助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1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598.31万元相比增加116.68万元,增幅19.50% 。变化原因为:
1、预算收入有补发调整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及执勤岗位补贴差额48.26万元,本年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及执勤岗位补贴56.33万元;
2、单位收入预算本年新增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
3、职工职务变动调资和2018年年末调整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和人员调整1人等因素形成。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4.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598.31相比增加116.68万元,增幅19.50%。变化原因为:
1、预算支出补发调整2016年7月至2018年5月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及执勤岗位补贴差额48.26万元,调整后本年警察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及执勤岗位补贴56.33万元;
2、单位支出预算本年新增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
3、职工职务变动调资和2018年年末调整基本工资、艰苦地区津贴和人员调整1人等因素形成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6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79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24.89万元减少1.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年“三公”经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2%。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放无因公出国(境)费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1.8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0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原因分析:无;运行维护费21.85万元,比2018年预算23万元减少1.15万元,减幅5.00%。减少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运行费用主要用于保障执行公务、办理案件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7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89万元减少0.10万元,减幅5.29%。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9.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上年146.59万元相比减少6.61万元,减少原因是今年预算未安排工作业务经费和工会经费测算比例下调形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1,083.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9.77万元,固定资产721.71万元,在建工程232.04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以前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情况
我单位2017年按照《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弥财发〔2017〕68号)要求,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弥森公发[2017]10号 关于成立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以前年度聘请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情况
无
3、2019年度部门预算申报项目绩效情况
无
4、如有其他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补自行补充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4.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1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598.31相比增加116.68万元,增幅19.50%。
1、社会效益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在加强林区治安防范工作的基础上,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始终保持对涉林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与各执法机关和林业站所的沟通协作,拓宽情报信息渠道,重点强化区域性综合治理,不断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从严从重处罚违法犯罪分子,着力地打击林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国家森林资源,让植被覆盖率逐年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2、行政效能
较好地完成2019年自然资源公安工作整体目标。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自然资源公安的职能作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0项,安排项目资金0万元,其中:0项目安排0万元,0级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第二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保补助】指用于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行政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指用于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支出。
【行政单位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指用于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用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