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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2952-19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500000

    

  弥勒市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3.指导、管理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6.负责抓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上报公证和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各种材料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我市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机关,同时也是我市政法机关,承担着我市普法、依法治市、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管理等工作。按照机构编制要求,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科、计划财务装备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七个工作部门,下辖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及弥阳、新哨、竹园、朋普、虹溪、巡检司、东山、西一、西二、西三、五山、江边、东风13个直属司法所。弥勒市司法局为行政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组织好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抓好十九大报告原文导读,精准领会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学习不走过场,做到有记录、有心得、有措施,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扎扎实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七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人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具有区域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阵地,努力打造弥勒法治文化品牌。聚焦重点对象,推进“法律六进”,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有效性。深入开展全国法治市创建活动,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争取将网络学法用法及考试情况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职级晋升的重要内容。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规范提升村(社区)调委会,做强乡镇调委会,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强化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质和技能;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3.抓好特殊人群管控 

  抓好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正确运用矫正工作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 

  4.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主动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5.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筑牢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推进党风、政风、行风、警风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 4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我局财务总收入10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26.6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 107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8.3万元,上年结转124.2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8.3万元(本级财力107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3万元,占总支出的94.89%,项目支出55万元,占总支出的5.1%。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 行政运行预算数为882.68万元,较上年增加 200.66万元,增加了29%,增加主要原因 :人员工资调整增资。  

  2040605普法宣传预算数为 55万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      

  2040650事业运行预算数为:7.76万元,较上年增加7.76万元,增加原因:今年公证处新增1名事业人员。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是本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比去年减少0.04万元,减少了5%,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比去年较少1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76.56万元,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去年减少1.98万元 减少2.5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比去年略有减少。   2080801死亡抚恤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名遗嘱人员一年的生活补助支出。比去年减少0.19万元,减少14%,减少原因:遗嘱人员比去年减少1人。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资金的补助预算数为0.88万元,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资金的补助预算数为2.57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47.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0.69万元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3.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78.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023.3万元  项目支出5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为: 

  1.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情况 

  ①基本支出分类情况: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36.28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764.2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27.8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4.15万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2.7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82.72万元。509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4.29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4.29万元。 

  ②项目支出分类情况: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业务委托费25万元,维修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2.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情况 

  ①基本支出分类情况:301工资福利支出936.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9.24万元,津贴补贴562.83万元,绩效工资2.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6.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6万元,住房公积金44.15万元。30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72万元,其中:办公费28.16万元,工会经费4.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92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20万元,医疗补助3.09万元。 

  ②项目支出分类情况:30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局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局市级预算无政府采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78.3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255.58万元,增加3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23.3万元,比去年增加2,60.58万元,增加34%。项目支出55万元,比去年减少5万元,减少8%。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数为1078.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255.58万元,增加31%,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主要是增加了政法津贴。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0,23.3万元,比去年增加2,60.58万元,增加34%。增加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整增资,主要是增加了政法津贴的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局项目经费预算支出55万元,比去年减少5万元,减少8%。减少原因:去年社区矫正安排了3万元、法律援助安排了2万元;普法宣传55万元,今年项目经费只安排了普法宣传经费55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1.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2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65万元,减少了5.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3.8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运行维护费23.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6万元,减少了5.03%。减少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不符合派车条件的坚决不安排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39万元,减少5.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反对浪费,争取在去年的基础上略有下降。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预算总额25万元,主要计划用于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建设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司法局国有资产总额5,68.47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成立弥勒市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5月我局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财科,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职责配合计财科做好项目经费的预算、分解执行等工作。 

  2.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情况。2014年弥勒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综合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与履职效益进行量化打分,最后综合评价得分91分,评价结果为“良”。 

  3.2019年度部门预算申报项目情况及申报项目绩效情况。2019年度我局预算申报项目为:普法宣传,设立依据是(弥发[2017]4号文件),预算经费安排55万元,2019年绩效目标是:深入开展全国普法宣传和法治市创建活动,强化法制宣传的有效性,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好在职干部网上学法考试。通过“法律六进”“送法下乡”和法治文化阵地等等宣传,继续做好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我局2019年本级项目支出共1项,安排项目资金55万元,一级指标共3个,二级指标共6个,三级指标共17个。指标值17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主要是2019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我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二部分 弥勒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