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95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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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4-01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500000
弥勒市司法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制定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工作。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3.指导、管理和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148”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6.负责抓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上报公证和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各种材料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司法局是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我市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机关,同时也是我市政法机关,承担着我市普法、依法治市、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以及公证律师管理等工作。按照机构编制要求,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法制宣传科、计划财务装备科、律师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科七个工作部门,下辖市公证处、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局及弥阳、新哨、竹园、朋普、虹溪、巡检司、东山、西一、西二、西三、五山、江边、东风13个直属司法所。弥勒市司法局为行政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三)重点工作概述
认真组织好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教育、学习培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抓好十九大报告原文导读,精准领会精神实质与核心要义。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学习不走过场,做到有记录、有心得、有措施,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扎扎实实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
1.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推进“七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机制,落实重点人员“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继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设具有区域文化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阵地,努力打造弥勒法治文化品牌。聚焦重点对象,推进“法律六进”,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的有效性。深入开展全国法治市创建活动,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争取将网络学法用法及考试情况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职级晋升的重要内容。
2.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规范提升村(社区)调委会,做强乡镇调委会,发展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强化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综合素质和技能;完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3.抓好特殊人群管控
抓好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正确运用矫正工作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日常监管措施,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严防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刑满释放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帮教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
4.提供便捷高效法律服务
围绕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主动为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的要求;大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5.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筑牢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推进党风、政风、行风、警风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5人,其中:行政编制 41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5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我局财务总收入10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7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26.6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 107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78.3万元,上年结转124.23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78.3万元(本级财力1078.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8.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3万元,占总支出的94.89%,项目支出55万元,占总支出的5.1%。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 行政运行预算数为882.68万元,较上年增加 200.66万元,增加了29%,增加主要原因 :人员工资调整增资。
2040605普法宣传预算数为 55万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
2040650事业运行预算数为:7.76万元,较上年增加7.76万元,增加原因:今年公证处新增1名事业人员。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预算数为:0.72万元,主要是本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比去年减少0.04万元,减少了5%,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比去年较少1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数76.56万元,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去年减少1.98万元 减少2.5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比去年略有减少。
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资金的补助预算数为0.88万元,单位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资金的补助预算数为2.57万元,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47.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预算数0.69万元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数为3.0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78.3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023.3万元 项目支出55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为:
1.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情况
①基本支出分类情况: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36.28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支出764.2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27.8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44.15万元。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2.72万元,其中;办公经费82.72万元。509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4.29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支出4.29万元。
②项目支出分类情况: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业务委托费25万元,维修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2.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情况
①基本支出分类情况:301工资福利支出936.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99.24万元,津贴补贴562.83万元,绩效工资2.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76.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8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6万元,住房公积金44.15万元。30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72万元,其中:办公费28.16万元,工会经费4.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92万元。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2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20万元,医疗补助3.09万元。
②项目支出分类情况:30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局无对下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局市级预算无政府采购。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78.3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255.58万元,增加31%。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23.3万元,比去年增加2,60.58万元,增加34%。项目支出55万元,比去年减少5万元,减少8%。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预算数为1078.3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255.58万元,增加31%,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主要是增加了政法津贴。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0,23.3万元,比去年增加2,60.58万元,增加34%。增加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整增资,主要是增加了政法津贴的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我局项目经费预算支出55万元,比去年减少5万元,减少8%。减少原因:去年社区矫正安排了3万元、法律援助安排了2万元;普法宣传55万元,今年项目经费只安排了普法宣传经费55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1.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25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65万元,减少了5.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3.8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运行维护费23.8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26万元,减少了5.03%。减少主要原因:我局严格执行车辆管理规定,不符合派车条件的坚决不安排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预算数7.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39万元,减少5.1%。增减变动主要原因:继续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反对浪费,争取在去年的基础上略有下降。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我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预算总额25万元,主要计划用于青少年法治宣传基地建设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我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7.7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司法局国有资产总额5,68.47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成立弥勒市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5月我局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管理,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计财科,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职责配合计财科做好项目经费的预算、分解执行等工作。
2.本单位开展绩效评价情况。2014年弥勒市财政局绩效管理科委托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综合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与履职效益进行量化打分,最后综合评价得分91分,评价结果为“良”。
3.2019年度部门预算申报项目情况及申报项目绩效情况。2019年度我局预算申报项目为:普法宣传,设立依据是(弥发[2017]4号文件),预算经费安排55万元,2019年绩效目标是:深入开展全国普法宣传和法治市创建活动,强化法制宣传的有效性,着力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好在职干部网上学法考试。通过“法律六进”“送法下乡”和法治文化阵地等等宣传,继续做好农村法治宣传教育。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我局2019年本级项目支出共1项,安排项目资金55万元,一级指标共3个,二级指标共6个,三级指标共17个。指标值17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主要是2019年度普法宣传工作计划。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我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二部分 弥勒市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