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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xfj/2025-0001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4-0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0000



弥勒市信访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各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检查、指导各乡镇和市级各部门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来访,向相关乡镇和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


3.承担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4.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建议,协调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


5.承担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市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乡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6.承担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落实情况的责任,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7.承担市委书记、市长信箱“网上信访”受理工作。


8.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办信接访科、督办科、群众工作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一系列精神,遵照适应新形势、创造新机制、建立新秩序的指导思想,切实推进工作落实,力争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信访工作新格局。


1.加强领导,为“两访”工作提供保障。


2.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推动全市信访业务建设。


3.畅通渠道、规范秩序,提高信访事项办结效率。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


5.加强信息宣传,服务信访工作。


6.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5.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1.5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5.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5.7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71万元(本级财力195.7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1.55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5.7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71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1.5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71万元,其中: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13.60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工资津贴及公用经费等的支出。相比较2018年度“201类03款01项”支出预算数140.26万元减少26.66万元,下降19.72%,下降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做行政人员与事业人员区别。


(2)“201类03款08项”信访事务支出30万元,主要反映信访工作经费和疑难案件经费。相比较2018年度“201类03款08项”支出预算数50万元减少20万元,下降40%,下降的原因是信访工作经费和疑难案件经费减少。


(3)“201类03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24.11万元,主要反映事业人员工资支出。相比较2018年度“201类03款50项”支出预算数0万元增加24.11万元,增加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新列事业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53万元,其中:


(1)“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6.7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相比较2018年度“208类05款05项”支出预算数17.00万元减少0.23万元,下降1.35%,下降的原因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动。


(2)“208类27款02项” 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19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相比较2018年度“208类27款02项”支出预算数0万元增加0.19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为今年工伤保险基金的预算由单位自行预算,故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


(3)“208类27款03项”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56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相比较2018年度“208类27款03项”支出预算数0万元增加0.56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为今年生育保险基金的预算由单位自行预算,故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0.47万元,其中:


(1)“210类11款01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8.2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的支出。相比较2018年度“210类11款01项”支出预算数0万元增加8.2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为今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的预算由单位自行预算,故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2)“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3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相比较2018年度“210类11款02项”支出预算数0万元增加2.23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为今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的预算由单位自行预算,故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5.71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1、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类情况


①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1.46万元,其中: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113.81万元,50102社会保障缴费27.99万元,50103住房公积金9.66万元。


②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万元,其中:50201办公经费13.25万元,50208会议费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分类情况


①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其中:50201办公经费13万元,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②503机关资本性支出7万元,其中:50306设备购置7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分类情况


①301工资福利支出151.4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44.44万元,30102津贴补贴62.73万元,30107绩效工资6.65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7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47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6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9.66万元。


②302商品和服务支出14.25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26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11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8.7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分类情况


①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13万元,301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


②310资本性支出7万元,其中:31002办公设备购置7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7万元。其中:支出类型为项目支出,数量12,金额7万,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弥勒市信访局部门预算总收入195.7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95.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1.55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95.7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95.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71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1.55万元,主要由于信访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弥勒市信访局部门预算总收入195.71万元,比上年减少11.55万元,主要由于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弥勒市信访局基本支出预算165.71,比上年减少11.55万元,主要原因在于工作经费预算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弥勒市信访局项目支出预算与上年持平。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信访局部门(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7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节省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信访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弥勒市信访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6.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运行维护费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1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节省开支。主要用于保障信访维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弥勒市信访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弥勒市信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水电费、维修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与上年相比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20.52万元,变动主要原因:减少了一笔保运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信访局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信访局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2项,安排项目资金30万元,其中:疑难案件经费项目安排10万元,信访工作经费20万元,指标值:对可能发生的集体上访等群体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信访局2019年无市对下转移项目。




第二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各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一)疑难案件经费:指专项用于解决长期积累、久拖未决、难以划分责任主体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重点解决“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等信访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