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2959-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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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4-0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000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科)、产业规划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
(三)重点工作概述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的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融合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为人民群众提供优秀文化与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为根本任务,加快构建以文化提升旅游内涵、以旅游促进文化繁荣的工作格局,深化机构改革,全面推进文旅融合, 立足弥勒文化旅游资源优势,以推进落实“九大工程”为抓手,全力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深化旅游服务管理,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监督;推进旅游厕所建设工程,完成州级下达9座旅游厕所任务数;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工程,加快我市特色小镇景区信息化基础设施、智慧服务平台、智慧管理平台和智慧营销平台建设;推进旅游品质提升工程,开展可邑小镇民宿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服务专业技能提升,指导督促太平湖木屋酒店开展业务知识及对客服务、技能提升培训;打造自驾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推进弥河街、昆玉红等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建设,全面提升沿线道路通达条件,完善沿途旅游产品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全州自驾旅游的亮点和热点;推进康养旅游建设工程,抓好太平湖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康体养生、文化客栈、旅游观光等新型业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工程,实施文旅品牌塑造工程。继续办好阿细跳月民族节等传统民族文化旅游节庆活动,举办女子马拉松等活动赛事,通过参加国际旅游交易会、中越(河口)边交会和南博会等会展活动宣传推介弥勒文化旅游产品;持续推进旅游市场秩序严打严管工程,加强市场监管,打击非法经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年内完成市文化馆、市博物馆装修布展并投入使用,继续做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工作,丰富“我们的节日”“弥图书友会”活动内涵,办好第十届阿细跳月节,高标准、高水平策划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文化活动,继续加强艺术人才培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作更多反映时代特色、群众呼声的优秀文艺作品;抓实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完成熊庆来故居、弥阳文昌宫及建国楼的消防系统工程,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抓实文化旅游扶贫,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抓好文化旅游产业扶贫,开展旅游扶贫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民族文化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培育发展一批富民效应明显的非遗项目,加快扶贫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设备配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培育壮大扶贫产业,巩固扶贫成果,确保挂钩点如期脱贫出列并能稳定致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0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 23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7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8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38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8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3.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3.12万元,增长率10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83.1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3.1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3.12万元(本级财力1183.1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3.12万元,增长率10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83.1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8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12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3.12万元,增长率10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8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83.12万元,占总支出的92%;项目支出100万元,占总支出的8%。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0.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及旅游宣传项目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990.71万元,增长率10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207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383.9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315.34万元、住房公积金26.61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28.32万元;
“207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汽车燃油费3万元、工作经费及业务经费10万元;
“207类01款07项”艺术表演团体支出60万元,主要反映其他人员工资支出;
“207类01款11项”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17万元,主要反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07类01款13项”旅游宣传支出100万元,主要反映旅游宣传促销开展工作;
“207类01款99项”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6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87.06万元、住房公积金8.6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4.02万元;
“207类03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万元,主要反映日常运行公用经费;
“207类01款09项”群众文化支出241.71万元,主要反映文化馆行政人员工资211.99万元、住房公积金20.88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8.84万元;
“207类01款04项”图书馆支出73.39万元,主要反映图书馆行政人员工资64.34万元、住房公积金6.36万元、日常运行公用经费2.6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118.67万元,增长率10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36万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6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和图书馆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61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文化馆和图书馆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单位部份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支出3.65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和文化馆补助死亡抚恤费;
“208类27款02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25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文化馆和图书馆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208类27款03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3.64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文化馆和图书馆在职人员生育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73.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3.74万元,增长率10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别列“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83万元,主要反映局机关在职人员单位医疗支出;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83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在职人员单位医疗支出;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6.08万元,主要反映公务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8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12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3.12万元,增长率10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部门预算支出1183.1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2.33万元(含基本工资300.84万元、津贴补贴277.16万元、绩效工资10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08.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89万元、住房公积金62.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06万元(含基本支出74.06万元:办公费31.77万元、工会经费8.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15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办公费3.6万元、邮电费1.2万元、物业管理费1.8万元、差旅费1.8万元、会议费1.8万元、培训费1.8万元、劳务费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73万元(含生活补助20.65万元、医疗费补助6.08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此情况。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数量,金额,政府采购方式,资金来源为:我单位无此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83.12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183.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3.12万元,增长率10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83.1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8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3.12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3.12万元,增长率100%。增长的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以部门收入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以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以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60.97万元,下降率为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以本年年初数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以本年年初数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4.38万元,下降率为100%。减少变动原因分析: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以本年年初数为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4.38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要用于保障文化和旅游局、文化馆、图书馆、行政执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6.6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以本年年初数为0万元。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数量,金额,购买方式,承接主体,资金来源为:我单位无此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减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说明单位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成立情况:我单位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以暂未成立绩效管理领导小组。
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加强弥勒旅游宣传促销,积极推进“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深化旅游服务管理,有效规范旅游市场监督;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工程,加快我市特色小镇景区信息化基础设施、智慧服务平台、智慧管理平台和智慧营销平台建设;推进旅游品质提升工程,开展特色旅游小镇民宿知识培训及从业人员服务专业技能提升,指导督促景区景点、酒店开展业务知识及对客服务、技能提升培训;打造自驾旅游精品线路,加快推进弥河街、昆玉红等精品自驾旅游线路建设,全面提升沿线道路通达条件,完善沿途旅游产品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全州自驾旅游的亮点和热点;推进康养旅游建设,抓好生态旅游度假区创建,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康体养生、文化客栈、旅游观光等新型业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文旅品牌塑造工程。
2018年年度内第三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情况:
我单位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所以2018年年度内第三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无。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100万元,其中:旅游宣传项目安排100万元,三级指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我市入选第二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更好地推进旅游全域化,把弥勒打造为国际化现代全域旅游城市。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无市对下项目情况。
第二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我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为文化和旅游局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工会费、日常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工作业务经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