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31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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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3-27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400000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3、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省、州、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负责制定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明确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并检查、督促监管责任的落实;定期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市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检测、评价及其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综合协调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发布工作;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和应急救援。
5、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审查和备案有关工作;组织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规范管理;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工作。
6、负责监督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依法对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进行管理;依法监督管理特殊药品;负责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
7、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标准和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和监测工作。
8、负责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外资企业除外)、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建立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依法承担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推动建立企业经营异常目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职责;拟定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9、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依法对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11、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驰名商标侵权行为除外),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组织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国家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以及州知名商标;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12、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13、负责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组织制定并实施提高质量发展水平的规划、政策和措施。负责推进质量兴市和品牌发展战略,建立质量分析制度。负责工业产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证后监管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4、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承担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的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计量认证认可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负责认证认可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16、负责《特种设备目录》中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开工告知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协助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17、负责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商品、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举报和处理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生产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18、领导和管理所属、直属和派出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导市个体私营经济、市消费者、市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工作。
19、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20、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其他职能职责。
21、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12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8人。退休人员59人。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机构设置情况:内设机构15个,派出机构15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转变干事作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融入到市场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和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核心内容,严肃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全面树立起市场监管队伍的新形象。创新工作方式,继续加强对“小个专”非公党建工作的领导。
2、进一步强化基层建设,提升监管能力。继续加大投入,2018年内完成4个乡镇市场监管所办公场所的改造提升,完成10个市场监管所的能力建设,完成食品快速检测车的配备,配齐执法装备,全面提升全市监管能力。力争完成州食品药品区域检测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加强与市农科局沟通衔接,力争在全市所有乡镇农贸市场均建立农残检测站。
3、进一步强化品牌战略,提升弥勒形象。积极落实“质量强市”各项任务,加快区域品牌建设步伐,建立健全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及售后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地方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围绕民生计量开展好各类检查及整治工作。加强商标、广告、产品质量等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的产品质量安全。
4、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利用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科技活动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农村赶集日、各种会议,广泛开展与市场监管工作相关科普知识、法律法规宣传,适时组织好各种宣传“五进”活动,提升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守法意识、责任意识。畅通诉求渠道,积极营造共治共享的社会氛围。
5、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礼仪培训,定期进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考核,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快速提升办案水平,保证案件质量,减少错案率;配齐执法记录仪等相关设备。
6、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打击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企业事中事后监管,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认真履行抽检职责,及时公开抽检情况,着力建设食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四品一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市场经营秩序等行业监管,强化全过程监管,积极探索网络销售、代购、网上订餐等新业态的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诚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情况及“黑名单”企业。
7、进一步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抓实安全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领域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严格按要求在局机关、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和相关企业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抗震救灾等应急演练,提升全局应急处置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0人,其中:行政编制 12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18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5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59人。
车辆编制14辆,实有车辆1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82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82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825.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25.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25.88万元(本级财力1,825.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25.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2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2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25.8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38款01项”支出1,344.96万元、“201类38款04项”支出20万元、“210类38款12项”支出35.52万元、“201类38款50项”支出117.68万元主要反映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支出; “210类11款01、02、03项”支出118.39万元,主要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2.36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208类05款05项”支出174.28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8款01项”支出4.84万元,主要反映死亡抚恤支出;“208类27款02、03项”支出7.85万元,主要反映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2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25.88万元(人员经费1,648.83万元,公用经费177.05万元),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98.71万元(工资奖金津补贴1,207.6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90.77万元,住房公积金100.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2万元(社会福利和救助50.1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77.05万元;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工资福利支出1,598.71万元(基本工资475.21万元,津贴补贴700.43万元,绩效工资32.0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4.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6万元,住房公积金100.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7.05万元(办公费51.86万元,工会经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12万元(生活补助40.36万元,医疗费补助9.76万元)。项目支出0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采购预算资金42.48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108,金额42.48,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集中采购,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825.8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825.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2万元,增长9.09%。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825.8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82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5.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2万元,增长9.09%。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年调入1人。
2. 工资增加。
3. 增加7人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
4.增加工伤、生育保险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1.本年调入1人。
2. 工资增加。
3. 增加7人食品安全协管员工资。
4.增加工伤、生育保险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无项目支出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9.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34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4.1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对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进行严格控制,落实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0.8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40.8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1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38.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2.0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局对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进行严格控制,落实厉行节约。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3项,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3,金额20万元,购买方式委托,承接主体企业(机构),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77.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4.82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工会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国有资产总额3422.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53.53万元,固定资产1569.08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8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项目支出。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我单位没有项目支出。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我单位没有对下转移支付支出。
第二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开展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我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财政对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我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用于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开支,主要为市场监督管理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