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3019-519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000000

 

  弥勒市统计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对下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弥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0)协助乡镇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州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11)收集、整理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12)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弥勒市统计局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财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承担机关事务性管理工作;负责调配车辆,管理各项资金,为普查、调查和各项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负责文件、资料准备,并及时发布信息;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作;完成人员信息库维护;组织管理干部教育、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办理干部任免、干部教育、工资变动等事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全体职工的年度考核;负责老干部工作,完成内设机构变更和人事变动报告。 

  (2)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 

  负责对全市经济、县域经济、社会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定期发布统计信息,负责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宏观统计数据,定期整理、编辑、提供经济、社会等综合性统计资料;归口管理驻弥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工作,负责全市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国际收支和资产负债核算;负责组织非公经济增加值的测算和上报;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报告。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服务业企业和个体户抽样调查工作;负责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基础建设;检查监督、监审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市劳动工资统计、科技统计、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统计、社会综合评价统计、文化产业统计、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儿童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劳动力抽样调查、人口抽样调查、企业创新调查、人力资源调查等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联合审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3)工业能源统计科   

  负责组织和实施全市工业、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有关工业、能源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调查统计数据和相关统计分析资料;对有关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利用工业、能源统计数据进行统计咨询;组织和指导全市工业、用能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能源消耗情况定期监测通报,并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参与周期性的经济普查工作。 

  (4)投资贸易统计科  

  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非金融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投资统计、建筑业统计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统计等专业统计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专业统计工作;监测固定资产投资、非金融投资统计、房地产开发投资、建筑业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等经济活动运行情况,适时展开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负责统计系统的网络管理,保证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转;完善统计系统网站,做好信息数据的维护、安全保密及日常更新工作;负责信息化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指导各乡镇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5)法规科 

  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宣传、普及工作,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执法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承办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维护和管理行政区划代码。 

  (三)重点工作概述 

  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 9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445.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4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1.37万元。与上年360.57万元相比,增加85.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45.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45.58万元,上年结转11.3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5.58万元(本级财力445.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360.57万元相比,增加85.01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5.5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4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58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与上年相比,去年基本支出266.07万元,减少0.49万元;去年项目支出94.50万元,增加85.5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① 201(类)05(款)01(项)行政运行预算支出165.89万元,占总支出的37.23%,与上年228.10万元相比,减少62.2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事业人员人员经费与行政人员人员经费分开功能科目预算。 

  ② 201(类)05(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2.24%,与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增加了行政管理预算支出; 

  ③ 201(类)05(款)07(项)专项普查活动支出180万元,占总支出的40.40%,与上年94.50万元相比,增加85.5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第四经费普查工作正式开展,工作经费增加; 

  ④ 201(类)05(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44.20万元,占总支出的9.92%,与去年0万元相比,增加了44.2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事业人员人员经费与行政人员人员经费分开功能科目预算; 

  ⑤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支出0.12万元,占总支出的0.02%,与去年0.08万元相比,增加0.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退休人员1名,退休公用经费增加; 

  ⑥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8万元,占总支出的6.03%,与去年27.89万元相比,减少1.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在职人员减少1名,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⑦ 208(类)27(款)02(项)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31万元,占总支出的0.07%,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3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增加了对工伤保险基金的预算支出; 

  ⑧ 208(类)27(款)03(项)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9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90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增加了对生育保险基金的预算支出; 

  ⑨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62万元,占总支出的2.83%,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2.6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增加了对行政单位医疗的预算支出; 

  ⑩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3万元,占总支出的0.92%,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4.13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增加了对单位事业人员医疗的预算支出; 

  ⑪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52万元,占总支出的0.11%,去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增加了对公务员医疗的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支出44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58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301工资福利支出235.87万元--30101基本工资支出74万元,占总支出的16.61%,30102津贴补贴支出90.36万元,占总支出的20.28%,30107绩效工资支出11.20万元,占总支出的2.51%,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88万元,占总支出的6.03%,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6.75万元,占总支出的3.76%,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21万元,占总支出的0.27%,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15.46万元;占总支出的3.47%,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05.18万元--30201办公费支出17.62万元,占总支出的3.95%,30202印刷费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45%,30207邮电费支出2万元,占总支出的0.45%,30211差旅费支出3万元,占总支出的0.67%,30215会议费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2.24%,30227委托业务费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的2.24%,30228工会经费支出1.82万元,占总支出的0.41%,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5.74万元,占总支出的3.53%,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万元,占总支出的32.09%,;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2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支出0.52万元,占总支出的0.11%,;310资本性支出4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占总支出的0.90%)。与上年基本支出266.07万元相比,减少0.49万元;与去年项目支出94.50万元相比,增加了85.50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无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采购预算资金3.9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4个,金额3.9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询价,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5.5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44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58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与上年相比,去年基本支出266.07万元,减少0.4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今年退休一人,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去年项目支出94.50万元,增加了85.5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正式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5.5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445.58万元。与上年360.58万元相比,增加8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正式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265.58万元,与上年相比,去年基本支出266.07万元,减少0.4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今年退休一人,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项目支出180万元,与上年相比,去年项目支出94.50万元,增加了85.50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正式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项目预算经费增加。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7.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79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三公”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全市统计工作产生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弥勒市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弥勒市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0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无增减变动;运行维护费3.0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主要用于保障全市统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弥勒市统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4.79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经费主要用于对上级和其他市县来我市接洽统计相关事宜的接待。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1项,预算总额6万元,主要用于行业统计资料编排咨询费用。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弥勒市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9.18万元,主要用于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与上年31.23万元相比,减少2.0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不断强化厉行节约,减少运行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统计局国有资产总额98.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47万元,固定资产65.88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以前年度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情况:成立了弥勒市统计局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了由市统计局局长任组长,市统计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任成员的市统计局绩效管理小组。 

  2.以前年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情况:弥勒市统计局以前年度未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过绩效评价。 

  3.2019年度部门预算申报项目情况及申报项目绩效情况:2019年度弥勒市统计局共申报项目一个,项目名称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申报经费180万元,项目已纳入项目绩效管理。 

  4.如有其他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自行补充 :弥勒市统计局2017年制定了《弥勒市统计局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统计局2019年州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项,安排项目资金180万元。其中: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安排180万元,项目目标:进行宣传活动,对乡镇培训,对弥勒市所有法人和产业单位、个体户进行摸底调查。设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国务院及省、州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设定。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我单位无对下转移支付。 

  第二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 项) ,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公用及个人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金( 项) ,指我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 ,最高不超过 12%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 职务) 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委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工业产品铁路运输“以量定补”、工业项目前期、工业转型升级、达规培训、重点纳税工业企业奖励、扩销促产奖励,中小企业发展配套、民营企业社保优惠等项目支出。 

  (十四)" 三公" 经费,指我委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委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