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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3041-74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弥勒市财政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级)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弥勒市财政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市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弥勒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云南省、红河州对弥勒市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市级与各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研究全市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承办全市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5.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办全市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17.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市金融业务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市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小微金融机构的管理。 

  18.承担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设有: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税政)科、法规督查与监督检查科、预算一科、预算二科、国库与国库支付科、行政政法科、教育科技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产业发展科、涉外(金融)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科技信息科、人事教育科、国有资产管理科、非税收入管理科、农村综合改革科、债务管理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科,共二十二个科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注重财政目标任务,切实加强收支监管。 

  强化财政收支预期管理。2018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为:地方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4%,完成270,00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5%,完成180,8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增长5%,完成411,800万元。要完成目标任务,必须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及早预研预判,尽可能减少各项政策调整对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将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财税部门和乡镇,压实责任抓收入;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分析会,及时查找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措施,确保收入任务按时完成。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民生支出,保社会稳定。强化征管堵漏洞。严格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税源管理,做到重点税源、重点项目情况清、底数明,深挖增收潜力,查堵收入漏洞,严格依法计征,强化对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监管和督查,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力促应收尽收,确保“颗粒归仓”。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的行业以及长期零申报、低税负的企业涉税问题的稽查力度,打击发票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偷、逃、抗、骗税行为,增强税法执法刚性,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防止“跑冒滴漏”。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重点加强对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的监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不断提高政府调控能力,打造“法治非税、数字非税、规范非税、惠民非税、高效非税”。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充分利用“金税工程”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征管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堵塞收入流失漏洞。强化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范各类行政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2.注重产业培植育财源,切实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认真落实财税扶持政策。支持打好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着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推动民营经济规模壮大、素质提升,着力推动园区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预算安排、向上级争取,以及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综合手段,支持引导全市有潜力企业加快发展,引领经济体系从要素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大力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促进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有效推动全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财政增收创造良好条件。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市场化运营,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功能配置与资源资产注入,突出做强主业,逐步转型为自主造血能力较强的实体化运作的国有企业。 

  3.注重明事权优结构,切实提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 

  进一步明确市乡政府间的预算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权,合理界定县乡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完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完善项目定额标准体系,增加基层安排使用财政资金的自主性,调动各级政府发展社会经济、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障“三保”基本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预算定额标准,加大市乡财力统筹使用力度,全面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责任。继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财税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实施“现代农业+互联网”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落实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健全完善惠农补贴发放管理体系,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兑付各项财政涉农补贴,调动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三去一降一补”改革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快现代金融、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继续推进脱贫攻坚。积极筹措扶贫资金,有效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建立财政扶贫投入长效机制,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让贫困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优先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和农村薄弱学校改造,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理念宗旨,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标准。积极支持文体科技事业发展。贯彻落实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方针政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支持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力度,落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扎实推进农村危房、地震安居房和棚户区改造。 

  4.注重聚焦引领激活力,切实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继续争取上级资金、基金、债券额度支持。围绕中央、省、州重点部署,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州政策动态、资金投向,积极对接政策,牢牢把握竞争性立项的主动权,深度推进项目储备、包装、上报、审批、核准等前期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力争2018年争取上级资金23亿元。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遵循“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直补变间补”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放大效应。通过PPP模式、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财政金融政策等方式,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减轻财政压力和负担。继续推进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继续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管理的常态化、长效化监管。落实国家有关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规定,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引导用好用活各类专项基金,使财政资金的使用更为有效,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政府债务预算管理,抓好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遴选,防止债券资金闲置和违规使用,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控制和限额管理工作,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分类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积极偿还存量债务。坚持“促发展与防风险”并举,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强对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的事前审核和监控。关注乡(镇)财政运行。加强收入、支出、存款状况监控分析,及时识别,预警处置风险,保障乡(镇)财政平衡运行。整合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安排筹措、整合资金,支持水利交通、棚户区改造、土地治理、脱贫攻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等重点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拉动经济增长,带动财政增收。 

  5.注重改革创新,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进一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口径预算体系,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编制、审查和执行有章可循,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强化国库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执行管理,优化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机制,拓宽监控范围,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加强库款与国库现金管理的统筹,构建全面、系统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凡符合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收入等使用范围和方向的支出,都优先使用相应资金安排。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年初可用财力和新增债券资金统筹安排的机制。扎实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行业规划的衔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探索构建中期财政规划绩效目标体系。推进绩效管理改革。按照“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涵盖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着力打造透明预决算。继续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公开,积极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民生支出、政府债务、预算绩效、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健全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和行政问责制度。创新预决算公开机制,按照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的要求,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坚持内外并重的原则,着力转变监督方式,探索建立“大监督”新模式,构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稽查问效相结合,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新机制,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稳步实施税制改革。密切跟踪分析各项税收制度改革政策,确保税制转换顺利实现。积极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改进预算管理、落实税制改革、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努力建立统一完整、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公平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 

  (二)基本原则:收支平衡。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从严控制各项支出。预算编制主要是保工资,保运转,做到综合平衡,不列赤字预算。 

    统筹兼顾。按照“优化、及时、重效”的原则,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 

    厉行节约。严肃财经纪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三公”经费五年内只减不增的指示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公开透明。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将公开透明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以公开促改革,以透明强监督,推进依法理财,建设阳光财政。 

  (三)编制方法: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弥财发[2017]235号文件精神,按照预算编制改革工作要求,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流程分为“三下二上”5个阶段。 

  总体思路:坚持依法理财和统筹兼顾、增收节支的方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和“优支出、保刚需、改机制、促发展、惠民生”的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编早、编细、编实”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牢基础,增进协调,依法依规及时完成本部门和单位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任务。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8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弥勒市财政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弥勒市财政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73.20万元,其中本年收支总预算1262.38万元,上年结转10.8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26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拨款收入1262.3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34.92万元,下降2.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减少。 

  支出为126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3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06款01项”支出1135.63万元,占总支出的89.96%,主要反映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的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1.32万元,占总支出的0.1%,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125.43万元,占总支出的9.94%,,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2.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135.6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5.9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预算并入本款项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2万元,主要是上年度部门预算中没有此项预算。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5.4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9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及调出减少。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62.3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262.3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0.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对社会保障金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基本支出1262.38万元,财政拨款126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170.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6.69万元津贴补贴403.73万元、奖金25.56万元、绩效工资118.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5.43万元,住房公积金72.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80万元(投资公司招聘人员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91.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75万元、工会经费12.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6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32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262.38万元。预算收入共1262.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2.38万元;预算支出共1262.3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2.38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收入预算1262.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收入1135.63万元,占89.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收入1.32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125.43万元,占9.94%。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2.3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26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3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支出分别列“201类06款01项”支出1135.63万元,占总支出的89.96%,主要反映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的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1.32万元,占总支出的0.1%,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125.43万元,占总支出的9.94%,,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住房公积金预算并入“201类06款01项”;  

  2. 人员退休及调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年度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5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运行维护费减少15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度,压缩预算。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财政局国有资产总额5008.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26.74万元,固定资产3481..77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0.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4.22万元,下降13.56%,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出,故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均有减少。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弥勒市财政局2018年无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