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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3047-27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弥勒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级)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第三部分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

  概 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上级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林业主管部门有关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拟定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行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案件的刑事执法、治安行政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权,组织开展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确保林区社会治安稳定。

  (三)负责维护辖区内的林区治安秩序,组织开展全市林业严打专项活动和区域性的严打整治工作,负责信息情况的统计、报告。

  (四)受市防火指挥部的委托,监督、协调和管理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掌握全市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情况,负责信息情况的上传下达,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指导防火队伍建设。

  (五)负责市森林公安机关队伍建设、公安法制、业务宣传、民警教育培训、警籍警衔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办理民警奖惩等管理工作。

  (六)完成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和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和技术中队6个内设机构,下设江边、竹园、西山、四家、洛那5个林区派出所。目前,除江边林区派出所开展工作外,其余四个派出所因无人无房只保留机构和牌子,均未开展工作。

  (三)主要工作

  2017年,我局共受理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27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人,报捕42人,批准逮捕4人,刑事拘留3人;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79起,处罚涉案人员181人;野生动物案件6起,处罚涉案人员6人。收缴木材286.4081立方米,野生树木11棵,木片72.6吨,枝条117.77吨,木炭850公斤,插条17捆。上缴财政罚没收入、利息收收入、其它收入共计57.31万元,。从严从重处罚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林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为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弥勒市森林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编早、编细、编实”的要求,认真细致,依法依规及时完成本部门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任务。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

  截至2018年2月,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3人。在职实有3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1人。协警14人。

  退休人员4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8.31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59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98.3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9.87万元对比,增加8.4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增加了年终一次性奖励金 ,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

  支出为59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3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支出0.16万元,占总支出的0.03%,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208类05款02项”支出43.14万元,占总支出的7.21%,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213类02款01项”支出555.01万元,占总支出的92.76%,主要反映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的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补贴、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8.3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8.44万元,其中基本支8.44万元,出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3.3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8.2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机关事业养老缴费支出减少。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55.0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46.55万元,增长9.15%。主要是2018年度部门预算中增加了年终一次性奖励金 ,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及住房公积金预算并入本款项。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98.31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598.31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基本支出598.31万元,财政拨款598.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98.31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451.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5万元、津贴补贴227.26万元、乡镇岗位工作补贴3万元、奖金8.0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3.14万元、住房公积金24.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13万元、生活补助(辅警人员工资)33.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46.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74万元、工会经费4.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7.5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公用经费0.16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98.31万元。预算收入共598.3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8.31万元;预算支出共598.3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8.31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收入预算598.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收入0.16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收入43.14万元,占7.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收入555.01万元,占92.76%。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8.3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9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31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43.14万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555.0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年终一次性奖励金 8.04万元。

  2.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16.13万元。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森林公安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4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及压缩公务接待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弥勒市森林公安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弥勒市森林公安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2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运行维护费2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5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主要用于保障执行公务、办理案件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弥勒市森林公安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弥勒市森林公安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8年弥勒市森林公安局无政府购买服务。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森林公安局国有资产总额713.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713.98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弥勒市森林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8.3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日常公用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8.44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本年度部门预算中增加了年终一次性奖励金 ,人民警察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2018年弥勒市森林公安局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我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用于我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327004弥勒市森林公安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