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305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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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3-2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0000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市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弥勒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弥勒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云南省、红河州对弥勒市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市级与各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研究全市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承办全市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2.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5.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承办全市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17.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市金融业务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市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小微金融机构的管理。
18.承担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设有: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税政)科、法规督查与监督检查科、预算一科、预算二科、国库与国库支付科、行政政法科、教育科技文化科、经济建设科、农业科、社会保障科、产业发展科、涉外(金融)科、会计科、政府采购管理科、科技信息科、人事教育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农村综合改革科、债务管理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科,共二十一个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财政收支预期管理,确保财政收支优质有效
强化财政收支预期管理。2019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为:地方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长5%,完成288,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4%,完成19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增长4%,完成472,600万元。要完成目标任务,必须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及早预研预判,尽可能减少各项政策调整对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将年度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及时分解到财税部门和乡镇,压实责任抓收入;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分析会,及时查找收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增收措施,确保收入任务按时完成。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民生支出,保社会稳定支出。严控收入征管堵漏洞。严格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税源管理,做到重点税源、重点项目情况清、底数明,深挖增收潜力,查堵收入漏洞,严格依法计征,强化对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监管和督查,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力促应收尽收,确保“颗粒归仓”。加大税收稽查力度。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税收秩序相对混乱、发案率较高的行业以及长期零申报、低税负的企业涉税问题的稽查力度,打击发票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种偷、逃、抗、骗税行为,增强税法执法刚性,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实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防止“跑冒滴漏”。加强依法治税。充分利用“金税工程”等现代化手段,提高征管水平,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堵塞收入流失漏洞。完善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有效防范各类行政风险、法律风险和廉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完善成本性支出管理办法,严格票据使用管理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土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产处置等非税收入进行监管,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断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2.坚持培植壮大产业发展,切实加快现代财源建设
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负政策,更加关注民营企业,破除民营企业发展障碍,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好增值税税率三档合并为两档,打通抵扣链条,执行好税务部门全面征管社会保险费,执行好下调的社会保险费率,确保企业社保负担只减不增,着力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支持打好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三大战役,着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建设,着力推动民营经济规模壮大、素质提升,着力推动园区经济转型升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改善消费环境,落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增强消费能力。培植壮大产业发展。坚持把发展实体经济作为现代财源体系建设的主要抓手,采取积极措施支持产业发展。促进构建“传统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迭代产业体系,促进烟草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和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做强做优能源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财源建设。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不断丰富旅游产品,促进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快速发展,为财政增收创造良好条件。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妥善分类处置存量政府性债务,合理划分政府与国有独资公司的偿债责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加快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进一步优化资本布局、资源配置,实现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实体化改革,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健全资金筹措机制。建立健全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年初可用财力和新增债券资金、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使用机制。对接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突出弥勒市情,做好项目规划,强化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支持。着力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采取PPP、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本高效融合,扩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
3.坚持巩固提升民生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健全完善财税政策体系,守住底线,在发展中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全面改薄”、教育信息化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支持就业政策。完善养老护理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加大支持就业创业力度,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监管,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创业就业。继续加强保障性安居工作建设。推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全安,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公立医院改革成果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筑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防线,促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目标。促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支持繁荣文艺创作,推动文艺创新,加强文艺队伍建设,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健全财政文化管理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支持发展体育事业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推进彩票公益金文体公益项目建设。实施安居工程。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农村危房、地震安居房和棚户区改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重视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实施“现代农业+互联网”行动计划,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落实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健全完善惠农补贴发放管理体系。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切实做好“三保”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执行预算定额标准,加大市乡财力统筹使用力度,全面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4.坚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役,全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和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大力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深化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严控金融市场风险。坚持“量力而行、风险可控”原则,处理好举债与发展、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严格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积极探索通过资产置换、引入PPP模式、资产证券化、盘活政府性投资等方式消化存量债务。切实管好用好政府债券资金,严把债券资金使用关。精准施策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进一步集中资源、突出重点,全力支持打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脱贫提升等扶贫攻坚战,提高脱贫质量。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努力争取上级财政更大的支持,运用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增加扶贫投入,统筹使用各方面对口帮扶资金,形成扶贫资金投入合力。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精准有效使用扶贫资金。精准规范管理扶贫资金,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完善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手段,加快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上线运行,全面开展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有效治理扶贫资金结余结转。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制止各类违纪违规问题。统筹施策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支持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严守生态保护底线。落实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政策,实施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农村“七改三清”人居环境整治综合工程,支持开展“厕所革命”,认真落实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大力支持实施严格生态环境监管和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
5.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正确把握宏观政策、结构性政策、社会政策取向,进一步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全口径预算体系,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推进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实现预算编制、审查和执行有章可循,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强化国库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执行管理,优化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机制,拓宽监控范围,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加强库款与国库现金管理的统筹,构建全面、系统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保障体系。建立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中期财政规划与部门行业规划的衔接,增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作用,探索构建中期财政规划绩效目标体系。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科学设置财政资金年度总绩效目标,统筹考虑设定行业绩效目标和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建立和完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机制,开展目标执行监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公开财政信息。推进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公开,积极推进专项转移支付、民生支出、政府债务、预算绩效、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创新预决算公开机制,按照群众能看懂、社会能监督的要求,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方式。推动政府会计制度改革工作。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深化征管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税务职责,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积极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坚持内外并重的原则,着力转变监督方式,探索建立“大监督”新模式,构建涵盖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新机制,抓好“三大检查”,盘活结余结转资金,实现财政资金监督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加强乡(镇)财政运行管理。加强收入、支出、存款状况监控分析,及时识别,预警处置风险,保障乡(镇)财政平衡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XX年XX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 42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37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23.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3.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较上年1262.38万元增加60.87万元,增长4.82%。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23.2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23.2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23.25万元(本级财力1323.2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1262.38万元增加60.87万元,增长4.82%。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23.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2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部门预算总支出较上年1262.38万元增加60.87万元,增长4.82%。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支出分别列“201类06款01项”支出842.81万元,占总支出的63.69%,主要反映行政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的支出;“201类06款50项”支出269.42万元,占总支出的20.36%,主要反映单位事业人员支出及日常运行的支出“208类05款01项”支出1.48万元,占总支出的0.11%,主要反映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121.99万元,占总支出的9.22%,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208类27款02项”支出1.4万元,占总支出的0.1%,主要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类27款03项”支出4.09万元,占总支出的0.31%,主要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10类11款01项”支出50.87万元,占总支出的3.85%,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类11款02项”支出25.16万元,占总支出的1.9%,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类11款03项”支出6.03万元,占总支出的0.46%,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01类06款01项”支出较上年减少292.82万元,降低25.7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预算口径变动,上年事业人员支出列入“201类06款01项”,本年调整为“201类06款50项”;“208类05款01项”支出较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12.1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208类05款05项”支出较上年减少3.44万元,下降2.7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及调出;“208类27款02项”、“208类27款03项”、“210类11款01项”、“210类11款02项”、“210类11款03项”支出为本年度新增预算项目。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32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人员经费1232.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3.16万元、津贴补贴389.59万元、绩效工资67.94万元,养老保险121.9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76.03万元,工伤保险1.4万元,生育保险4.09万元,住房公积金70.1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8.48万元(投资公司招聘人员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84.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8%。主要包括:公用经费20.75万元、工会经费8.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3.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4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46%。
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62.22万元,增长5.83%,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及投资公司招聘人员较上年增加8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7.01万元,下降7.67%,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本年度新增预算。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省、州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323.2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323.25万元。较上年增加60.87万元,增长4.82%。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23.25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32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60.87万元,增长4.82%。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较上年增加60.87万元,增长4.8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62.22万元,增长5.83%,增加的原因是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增资及投资公司招聘人员较上年增加8人;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7.01万元,下降7.67%,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本年度新增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度无项目支出预算。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8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有效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弥勒市财政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弥勒市财政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弥勒市财政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有效控制公务接待经费预算。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用支出及正常运转支出等。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6.06万元,下降6.7%,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退休及调出,故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均有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弥勒市财政局国有资产总额5692.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8.62万元,固定资产3493.99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以前年度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情况
我单位已于2017年9月成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以前年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无此情况。
3.2019年度部门预算申报项目情况及申报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度部门预算无项目申报。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无市对下项目。
第二部分弥勒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 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 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七)基本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 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