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24-19305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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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3-25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100000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9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四、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弥编办发〔2017〕17号《中共弥勒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理顺弥勒市红十字会职责和内设机构的批复》精神,红十字会的基本职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弥勒市红十字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和执行红十字会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红十字会组织,依法指导本市乡镇、学校等基层红十字会和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工作。(二)贯彻实施云南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本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三)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配合上级红十字会或协助政府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五)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六)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委托事宜。(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十字会设有:办公室、赈济救护科、事业发展科等三个内设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红十字会主要工作:宣传、贯彻和执行红十字会的各项法律、法规、条例,建立健全各级各类红十字会组织,依法指导本市乡镇、学校等基层红十字会和企事业团体会员单位开展工作;贯彻实施云南省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本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配合上级红十字会或协助政府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委托事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红十字会的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优势,当好党委、政府人道领域工作的助手。
(一)强化红十字组织建设,促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发展。加强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进一步探索在市级机关、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更多村委会、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扩大覆盖面,并根据基层组织实际情况,着力打造3个基层组织示范点,切实提高其创建水平和示范作用,建设具有红十字特色的标准化基层组织,推进红十字事业协调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制定会员、志愿者发展计划,管好、用好志愿服务队伍,不单纯追求发展人数,注重打造专业特长,确保平时“管的好”,用时“能上阵”。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和中央、省、州、市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做好群团改革工作,设立红十字会监事会,推进红十字会治理结构改革,提升社会公信力。筹备好市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并做好换届相关工作。
(二)抓实红十字会核心工作,扩大红会的社会影响力。广泛开展人道救助活动,落实好红十字品牌项目,确保项目出实效,群众得实惠。一是加强与上级红十字会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深化“红十字博爱送万家”活动,在重大节日期间继续开展以救灾和帮困为重点的人道主义救助和慰问工作;二是以青少年、山区群众和矿山、建筑等高危行业为重点,推进防灾知识普及教育进山村、进学校、进岗位,逐步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同时加强备灾物资日常储备及与相关应急部门的交流合作,做好自然灾害的响应工作,提高整体救灾救援能力。三是做好肢残人员免费安换装假肢项目工作;四是广泛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捐献、遗体捐献、无偿献血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捐献行为的知晓度和认同度;五是努力构建长效的筹资机制,增强筹资能力,为红十字救助活动提供坚实的经济基础;六是建设基层红十字组织标准示范点,为基层红十字会发挥作用建立标杆。
(三)拓展红十字特色品牌项目,提升红十字服务能力。一是继续实施假肢项目,帮助更多残疾人安装假肢,将在筛查后组织实施;二是争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广东明医医疗基金会支持,救助更多先心病儿童;三是争取健康饮水净水机免费安装项目,帮助更多贫困户、山区群众、山区学校喝上健康饮水;四是做好第四期“博爱家园”生计项目工作,加强与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上级红十字会及东山镇的沟通联系,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四)依法履职,持续推进作风转变。以“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群体境况”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服从并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上级红十字会业务目标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宣传贯彻好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促进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管好用好捐赠款物,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好信息推送工作,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推送重点工作、特色亮点、富有经验的信息,提高社会认知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机关效能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红十字会机关。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事业(参公)单位1个。截至2019年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2019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4.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工资调标增资。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4.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114.54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4.54万元(本级财力 114.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6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8年工资调标增资。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4.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4.54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114.5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05(款)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较上年执行数10.61万元,增加0.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计提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变大。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16(款)2081601行政运行支出80.9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及商品和服务支出。较上年执行数78.53万元,增加2.4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
3、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27(款)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保险缴费。较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13万元。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未安排此项支出。
4、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27(款)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生育保险缴费。较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0.36万元。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未安排此项支出。
5、210卫生健康支出(类)21011(款)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7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较上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6.78万元。原因是上年度财政未安排此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红十字会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4.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
部门预算支出114.5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30101基本工资支出28.35万元,较上年24.64万元增加3.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30102津贴补贴支出46.37万元,较上年45.72万元增加0.6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30103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2.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预算年终一次性奖金;30108养老保险费支出10.85万元,较上年10.61万元增0.2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缴费基数增加;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8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6.7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该项支出;30112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支出0.49万元(工伤保险费0.13万元、生育保险费0.36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0.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未预算该项支出;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6.26万元,较上年6.12万元增加0.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导致缴费基数增加;30201办公费支出7.00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30228工会经费支出0.66万元,较上年1.02万元减少0.3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计提口径变更;30239其他交通费用7.79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动。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2019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资金3.0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5台,金额3.00万元,政府采购方式自行采购,资金来源为本级财力安排。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4.5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收入114.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增加。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4.5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增加。
(一)部门收入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114.5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14.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14.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标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年度经济增速放缓,财力受限,财政未安排项目经费。
八、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红十字会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4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红十字会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红十字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红十字会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0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秉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反对浪费,减少陪餐人数。
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红十字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4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79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工作业务经费5.00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15.81万元,减少0.3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红十字会国有资产总额48.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9.30万元,固定资产19.45万元,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以前年度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文件精神,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职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与效率,有序推进每年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按照《弥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弥勒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弥勒市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弥财发〔2017〕68号)的要求,我单位于2018年成立了以常务副会长张艳为组长,副会长赵学刚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杨怡雄、赈济救护科科长马妍竹、事业发展科科长任碧海、会计蔡琼华为成员的效能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在局办公室,由杨怡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每年绩效评价工作。各相关业务科室对口完成中央、省、州、市指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以前年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没有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情况。
3、2019年度部门预算申报项目情况及申报项目绩效情况
我单位今年财政未安排项目经费。
4、其他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绩效:一是积极争取上级红十字会支持和自筹资金,开展“博爱送万家”传统品牌活动。为弥勒慈安精神病医院161名患者送去价值19225元的棉被、棉衣、衬衫等慰问品。为小水塘麻风病休养院休养员送去价值9858元的大米、食用油、毛毯、衣服等慰问物资。自筹资金12000元,深入全市7个乡镇看望慰问12名因病、因贫、因孤、因残的困难群众及困难学生,为他们每人送去1000元慰问金,鼓励他们热爱生活,努力学习。到弥阳敬老院开展“博爱温冬行 夕阳无限好”慰问活动,为弥阳敬老院10名老人送去价值1700元的毛毯、衣物、牛奶等慰问品。二是加强筹资平台建设,规范红十字募捐工作,开展关爱慰问活动。通过捐赠账号接收捐款39186元,其中27236元的定向捐款已全部按捐赠者意愿捐赠给4名重病患者;清点募捐箱捐款4032.70元及非定向捐款对困难家庭、肢残人员贫困家庭、患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等重特大疾病的贫困家庭开展慰问,让易损群众及时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红十字的温暖。三是凝聚社会力量,关心、帮助易损群体。市红十字会加强积极沟通协调,凝聚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活动。高度重视青少年儿童红十字工作,把红十字文化传播与学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建设、德育工作等结合起来,广泛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以实际行动关爱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到五山乡牛平、巡检司镇乌稠、江边乡小倮份、市古城、新哨镇里方、招纳、虹溪镇新河小学等学校开展红十字知识进校园活动,向2000余名师生讲解红十字运动知识、传播红十字文化,输送“精神食粮”,并为1868名学生、留守儿童送去价值7.3万余元的书包、图书、学习用品、消毒柜等。到弥阳镇占马明德小学,西二镇矣维、四道水、额依小学,朋普镇齐格、可乐小学建立6个“彩虹书屋”,捐赠价值50572.20元的图书3579册。与广东省明医医疗慈善基金会、李家杰珍惜生命基金、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开展了“救心行动”,对240余名0-18岁的疑似先心病患者进行筛查,共筛查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患儿32名,帮助符合手术指征的9名贫困先心病患者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救助资金33.536万元,向参加筛查的幼童发放书包200余个。协调百年康(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安装价值3980元的净水机460台,减免费用183万余元。积极争取省红十字会假肢安装项目,组织5名贫困肢残人员到省假肢项目中心安装或换装假肢,免费4.10万元。争取“小天使基金”项目,帮助0-14岁贫困白血病儿童申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6户成功申报的贫困患儿家庭已有5户获得3万元/户的救助金。四是“三献”工作不断加强,无偿捐献工作不断发展。加强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配合推动无偿献血。年内,开展了以“众志成城二十载,热血汇聚中华情”为主题的《献血法》颁布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开展了以“生命之约·大爱传递”为主题的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宣传季活动;招募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41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3人。目前,全市累计有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206人,其中99名完成血样采集;有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7人,遗体捐献志愿者2人。9月28日,我市一青年男子成功无偿捐献了心脏、肺脏、肝脏、肾脏5枚器官和一对眼角膜(组织),为我市首例人体器官捐献者,也是红河州目前捐献人体器官数量最多的一位捐献者,共挽救了7名患者的生命和家庭,谱写了人间的大爱与真情。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我单位2019年财政未安排项目资金,故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我单位2019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二部分 弥勒市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76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