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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3107-94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级)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第三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和市委的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对全市政法工作提出贯彻实施的意见、措施、并督促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全市政法部门的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政法委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维稳办、综治办、执法监督室、依法治市办、护路办等7个科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市委政法委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全力建设“平安弥勒”。通过积极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网络,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切实加强政法队伍的教育管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报账人民安居乐业。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弥勒市委政法委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是:我单位本着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一个目标,三大战略、六个跨越、十项重点、一个保障”的总体要求,根据“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 民生优先、确保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本级零基预算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组织和指导全市政法部门的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总体思路、编制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截至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编制3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1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全部为退休人员。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为应急用车。

  第二部分市委政法委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市委政法委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市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9.4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55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528.93万元,占总收入的94.5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收入30.56万元,占总收入的5.4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619.36万元减少90.43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为我单位2018年度在职职工比2017年度减少2人,本年度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提取基数减少,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不再划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49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支出为55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528.93万元,占总收入的94.5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收入30.55万元,占总收入的5.46%;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619.36万元减少90.43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为我单位2018年度在职职工比2017年度减少2人,本年度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提取基数减少,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不再划拨。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市委政法委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9.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90.43万元,其中基本支339.49万元,出项目支出2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31(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81.7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30.03万元,主要是我单位2018年度在职职工比2017年度减少2人,本年度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提取基数减少,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不再划拨等支出增减;

  2.201(类)31(款)99(项)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47.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减0万元;主要是没有支出增减。

  3.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0.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4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退休人员新增一人;

  4.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0.04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47万元,主要是我单位2018年度在职职工比2017年度减少2人,本年度养老保险提取基数减少;

  5. 208(类)08(款)01(项)人力资源和一般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遗属补助支出0.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无增减。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市委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59.48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559.4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7.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8年基本支出339.48万元,财政拨款339.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9.48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62.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7.54万元、津贴补贴130.2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5.6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05万元、住房公积金16.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88万元(主要为护路队员生活补助)。

  商品和服务支出77.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38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及各乡镇护路队员工作经费)、工会经费2.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万元(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31万元,主要包括遗属补助0.31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559.48万元。预算收入共559.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支出共559.48万元,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8年收入预算559.48万元,其中:

  1.2013101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81.73万元,占50.36%,较上年执行数增减30.03万元,主要是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我单位2018年度在职职工比2017年度减少2人,本年度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提取基数减少,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不再划拨,铁路护路联防费用支出列为基本支出。

  2.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247.2万元,占44.18%,较上年执行数一致。

  3.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0.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04万元,原因为本年度退休人员新增一人。

  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30.04万元,占5.37%,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47万元,原因为我单位2018年度在职职工比2017年度减少2人,本年度养老保险提取基数减少。

  5. 2080801人力资源和一般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遗属补助支出0.3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一致。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9.4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5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9.48万元,项目支出22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数281.73万元, 2013199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47.2万元,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04万元,2080801人力资源和一般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遗属补助支出0.3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度在职职工比2017年度减少2人;

  2.本年度公积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提取基数减少;

  3.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不再划拨;

  4.铁路护路联防费用支出27.2万元,上年度基本支出13.2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今年全部列为基本支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铁路护路联防费用支出27.2万元,上年度基本支出13.2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今年全部列为基本支出。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3.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0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用车及中央八项规定进行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市委政法委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和上年数一致。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市委政法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1.48万元。全部为运行维护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0.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遵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主要用于保障下乡或出差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市委政法委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2.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64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进行接待。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项,采购预算资金2.3万元。其中:支出类型电视机、档案柜、办公家具,数量9,金额2.3万元,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投标,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国有资产总额为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委政法委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57万元,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减少10.08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2018年度在职职工比2017年度减少2人,公共交通专项经费不再划拨;

  主要包括:办公费39.06万元(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工会经费2.8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62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2018年市委政法委项目共有2项,其中:

  1.综治经费项目指标值165万,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关于深化平安弥勒建设的决定(弥发[2013]28号),主要职能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项目预期创建平安弥勒。

  2.依法治市项目指标值55万,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弥政法(2015)24号关于将弥勒市依法治市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的请示,职能推进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开展,法治宣传队伍打造,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法治示范点打造。项目预期创建法治弥勒。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我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相关附件:

附件【P020180213661989609719.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