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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24-193108-673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级)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第三部分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弥勒市档案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查处有关违法案件. 

  2.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组织并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理论与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以及档案干部的培训工作。 

  3、接收与征集档案;进行档案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档案局设有:办公室、查阅室、业务科、法规科。 

  (三)主要工作 

  1.实施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战略。突出抓好与人有关的档案管理,把职工档案、社保档案、林权档案、土地确权档案、婚姻登记档案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档案纳入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使之成为档案资源建设的重点;全面推进新组织和新领域的档案资源建设,将新型组织、新生领域形成的档案纳入档案资源建设的整体范畴,以保证国家档案资源的完整。 

  2.实施档案服务体系建设战略。以服务机关为基础,以服务民生为重点,积极探索更多惠民便民的档案服务方式和手段,进一步推进区域内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已有的档案数据库,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利用档案的多元化需求。 

  3.实施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战略。加强档案安全的设施建设,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做到档案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确保档案数据库安全。 

  4.力争完成新档案馆建设。充分利用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档案馆建设的政策机遇,加强档案馆馆库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投入使用,积极争取上级补贴和市政府支持,进一步完善馆内设备设施建设。 

  5.进一步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良档案人才结构,提高档案队伍的稳定性和综合素质,加强重要岗位的人才引进和培养,建设一支符合新时期档案工作需求的人才队伍。 

  6.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完善档案数据库建设。将市档案馆馆藏部分案卷级、文件级目录输入计算机,完善案卷级、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检索,并且逐步开展档案全文扫描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工作安排,弥勒市档案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集中资金“保工资、保重点、保正常运转”,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运转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预算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为确保顺利完成弥勒市档案局的新馆建设、档案安全保卫、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至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弥勒市档案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弥勒市档案局 

  弥勒市档案局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7.66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20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246.47万元对比减少38.81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职工调出1人,退休1人,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7.81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1万元,今年无项目预算。 

  支出为207.66万元,其中:2012601行政运行支出174.06万元,占总支出的83.8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2.98万元,占总支出的6.2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2万元,占总支出的9.9%。与上年246.47万元对比减少38.81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职工调出1人,退休1人,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7.81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1万元,今年无项目预算。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弥勒档案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8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其中  

  1. 201类26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74.0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原因是职工调出1人,退休1人,公积金纳入2012601款基本支出预算。 

  2. 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9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离休人员工资增加。 

  3.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0.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3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出1人,退休1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7.66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207.6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2.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基本支出207.66万元,财政拨款20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172.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75万元、津贴补贴76.99万元、奖金4.23万元、绩效工资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62万元、住房公积金11.8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2.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4万元、工会经费1.9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5万元(其中公务交通补贴10.68万元,公务用车平台经费1.0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4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12.74万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207.66万元。预算收入共207.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7.6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共207.66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0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60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收入预算207.66万元,其中:201类26款01项收入174.06万元,占83.82%;208类05款02项收入12.98万元,占6.26%;208类05款05项收入20.62万元,占9.92%;与上年对比减少38.81万元,主要减少原因职工调出1人,退休1人,导致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7.81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1万元,今年无项目预算。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07.6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20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26款01项收入174.06万元,占总收入的 83.82%;208类05款02项收入12.98万元,占总收入的6.25%;208类05款05项收入20.62万元,占总收入的9.93%。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 201类26款01项2018年预算支出数为174.06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0.2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原因是职工调出1人,退休1人,公积金纳入2012601款基本支出预算。 

  2. 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支出数为12.9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94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离休人员工资增加。 

  3.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0.6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36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调出1人,退休1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4.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增减少0.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人数及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弥勒市档案局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弥勒市档案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1.5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5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08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节约公务用车使用。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弥勒市档案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2.53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人数及费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97项,采购预算资金3.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基本支出,数量1097,金额305万元,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资金来源为:本级公共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档案局国有资产总额1283.4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43.68万元,固定资产39.75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7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较上年预算执行数4万元 增加4.74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增加了5万元档案防火、防虫办公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档案局2018年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我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