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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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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级)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第三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的职能是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6、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弥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7、对国民经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弥勒市委、弥勒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10、协助乡镇管理乡镇统计工作,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下级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省、州和市级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11、收集、整理有关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12、承办弥勒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弥勒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设有: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贸易统计科、法规科。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是:1、继续抓好经济普查和各项常规统计调查工作。2、继续抓好统计法治建设。3、狠抓数据质量,强化统计监测。4、继续做好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5、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指导思想:根据《弥勒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弥财发〔2017〕235号文件精神,我局遵循“保障重点、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基本原则: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民生优先、确保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新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做实基本支出预算,细化项目预算编制,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和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编制了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截至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 弥勒市统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0.5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6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0.5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4.28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工作业务经费减少10万元。
支出为36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7万元,占总支出的73.79%;项目支出94.5万元,占总支出的26.21%;与上年对比减少4.28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工作业务经费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5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增1.2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5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228.1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4.16万元,主要是2210201住房公积金并入此项。
2. 201(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10万元,主要是统计业务支出减少。
3 .201(类)05(款)07(项)2018年预算数为94.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14.5万元,主要是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增加。
4 .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0.08万元,较上年执行数一样。
5 .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7.89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2.99万元,主要是人员减少1人。
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0.57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60.5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4.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3万元,资本性支出5万元。
四、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基本支出266.07万元,财政拨款360.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0.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3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18万元、津贴补贴94.87万元、奖金34.27万元、绩效工资21.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89万元、住房公积金16.0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0.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65万元、会议费21、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8万元。
资本性支出5元。
五、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60.57万元。预算收入共360.5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97万元。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收入预算360.57万元,其中:.201(类)05(款)01(项)收入228.1万元,占63.26%;201(类)05(款)05(项)收入10万元,占2.77%;201(类)05(款)07(项)收入94.5万元,占26.21%;208(类)05(款)01(项)收入0.08万元,占0.02%;208(类)05(款)05(项)收入27.89万元,占7.74%。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60.5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36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07万元,项目支出94.5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5(款)01(项)收入228.1万元;201(类)05(款)05(项)收入10万元;201(类)05(款)07(项)收入94.5万元;208(类)05(款)01(项)收入0.08万元;208(类)05(款)05(项)收入27.89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0505统计工作业务经费增加预算。
2、人员减少1人。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经费停止预算。
2、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增加。
3、2010505统计工作业务经费停止预算。
九、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8.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1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对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进行严格控制,落实厉行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弥勒市统计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弥勒市统计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3.1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1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17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主要用于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弥勒市统计局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27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我局对接待人数及接待标准进行严格控制,落实厉行节约。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项,采购预算资金5万元。其中: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数量3,金额5万元,政府采购方式询价,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2项,预算总额17万元,其中:支出类型项目支出,数量2,金额17万元,购买方式委托,承接主体社会组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弥勒市统计局国有资产总额147. 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84万元,固定资产65.63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较上年预算执行数增加8.09万元,增加统计业务工作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市级)
弥勒市统计局2018年本级二级项目共有1项,其中:二级项目三级指标,指标值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摸底,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第四次经济普查摸底实施情况。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我单位没有专项转移支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