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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323-12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0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400100000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负责火化与管理,骨灰和遗体的处理与公墓管理,丧葬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是弥勒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为股所级,设综合办公室1个。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所属单位为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首先,从领导班子做起,狠抓廉洁自律教育,注重个人品行的培养和自身素质的提升。要求所有干部职工顾全大局,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服务工作。要加强《弥勒市深化殡葬改革实施意见》(弥办发〔2015〕97号)等文件精神的宣传,加大殡葬改革宣传管理力度,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如:改扩太平间增设遗体冷冻柜、更新遗体接运车、扩建骨灰寄存室、建生态墓区、开发节地葬鲜花葬墓区、加大墓区绿化建设等。其次,要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殡葬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市、乡镇、村委会的目标责任制,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的落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2人。在职实有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0.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0.1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6.77万元,增加167.0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安排了殡葬事业发展经费收入500.00万元,使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0.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0.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0.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6.77万元,增加167.0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殡葬事业发展经费收入500.00万元,使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部门财务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0.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1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77万元,增加2.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0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0.00万元,主要原因:新增殡葬事业发展经费50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3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类10款04项殡葬支出721.28万元,主要用于殡葬在职人员的工资及日常基本支出;

  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3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7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类11款03项住房公积金支出22.8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住房公积金经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部门在此预算中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部门在此预算中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部门在此预算中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不变动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年“三公”经费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无变化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本年“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结转结余: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5.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合并局机关(弥勒市民政局)核算,安排45.9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7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变动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资产总额2734.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88.42万元,固定资产1129.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66.10万元,无形资产10.0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440.2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8.1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此处公开以2022年12月资产年报数为准。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3年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五)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通知要求,2023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3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预算,本部门无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因此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表、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弥勒市殡葬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监督索引号53250400431400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