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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5907-58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4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及科技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我市“三农”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组织农业会展,促进招商引资,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市场开拓的建议。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田整治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6、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7、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畜禽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8、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9、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

  10、农业投资管理工作。拟定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根据省州安排编制中央、省和州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本地区的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上报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 

  12、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承担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3、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工作。 

  14、受理审核并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项目,推荐国家和省州级科技项目。指导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强化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组织协调好市内重大科研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宣传、科技信息及职责范围内的科技统计工作。

  15、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文秘、文书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信访、保密、保卫、收发、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综合性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系统综治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承担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定,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负责执法监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组织协调,承担农业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涉外的农业事务,负责机关财务、财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指导监督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落实政策、学习教育和干部管理、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畜牧、农机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工人技术等级审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发展规划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改革和事业发展,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牵头负责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分析、农民增收工作,负责局系统固定资产及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农业保险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及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绿色食品与乡村产业发展科。牵头负责农业绿色发展工作,拟定农业绿色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农产品绿色生产,牵头负责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承担有关组织、管理协调、督促检查和绩效考评职责。指导花卉、水果、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发展管理工作,起草有关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业龙头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科技教育科。承担推动农业工业和社会事业类科技体制改革及有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负责创新型试点企业、专家工作站、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统计、科技进步奖申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金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负责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种植业科。拟定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农作物种业、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规划,发布农情信息,指导粮油产业结构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种植业重大技术推广项目,组织协调农业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负责农业保险工作,指导涉农社团组织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和质量监督管理,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畜牧兽医与渔业管理科。拟定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畜禽种业、渔业发展政策、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省内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农田建设管理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有关工作,负责局系统农民工资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市农科局将继续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打造“绿色食品牌”为抓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方略,突出发展水果、蔬菜、花卉、优质水稻等产业,加快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1.着力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是依据出台的《弥勒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抓好贯彻落实,出台推进乡村振兴各专项方案。二是围绕花卉、水果、畜牧、中药材、高标准农田、农民技能培训、产业园建设7大类,依托南盘江干热河谷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东西两山绿色生态林果产业基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太平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创建等项目的实施,促进全市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2.持续加大产业扶贫推进力度。一是强化产业发展技能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各乡镇产业发展技能指导培训服务。建设形成一批“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提高产业整体规模效益,逐步实现全市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二是提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质量。继续采取“内引外培”的方式,打造一批农业“小巨人”,增强市场竞争力。引导合作社、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更好带动农户进行种养生产、产品加工、组织购销等,提升农户在产业链中的地位,让农户分享产业后端增值收益。 

  3.着力推进产业发展。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施重点农业项目。一是强化产业培植。推进粮食、蔬菜、花卉产业及葡萄、柑橘、石榴、苹果、芒果5个10万亩水果产业发展。力争2021年全市粮食种植面积在82万亩以上,粮食总产达28万吨以上;蔬菜种植面积27万亩以上,蔬菜总产38万吨以上;水果种植面积30万亩以上,水果总产27万吨以上。二是加快弥勒市现代花卉产业园建设。围绕花卉产业,采取“走出去,引进来”“以商招商”多管齐下,力争年内引进一批企业入驻园区;对目前已入驻园区的15家花卉企业及种植大户做好协调服务工作,依托品元、振东、吉成、月亮巴巴等企业进一步引进优良品种及种苗研发创新,着力推进全市花卉产业发展。 

  4.着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继续实施温氏畜牧和温氏家禽项目、新广农牧65万套种鸡场项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项目等辐射面广、牵动力强的畜牧产业化项目,推进全市畜牧产业快速发展。二是推进弥勒市2.02万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做好2021年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不断巩固和提升产业发展基础。 

  5.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一是以科技为支撑,抓实农业投入品监管与使用,继续推进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扩大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二是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监测,提高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三是抓好绿色食品牌企业招商引资工作,壮大绿色食品牌加工业。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云南省“十大名品”申报评审,提升打造有地方特色、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区域品牌和企业品牌,提高全市绿色食品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6.着力推进农业农村改革。一是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机制。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系建设,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二是引导农村土地规范流转,2021年力争土地流转5000亩以上。三是加快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21年力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以上。 

  7.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一是按照“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城乡整洁”的总体目标,继续实施村庄“七改三清”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狠抓农村垃圾、农村污水治理,健全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力争到2021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二是全力推动美丽乡村创建。按照成熟一批申报一批、达标一批申报一批的方式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争取在2021年内完成100个美丽乡村创建。 

  8.着力增强科技工作力度。一是加大R&D经费投入优惠政策宣传培训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积极申请专利保护。二是继续做好云南红河(弥勒)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申报工作,编制完善《弥勒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2020-2024)》,加强引导创新企业申报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协调服务,引领企业创新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 15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4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7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7人。 

  车辆编制7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车辆8辆(根据固定资产系统统计)。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784.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4.1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12,549.25万元对比减少10,765.0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弥勒市太平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万元,减少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500.00万元,故本年度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存在较大差异。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84.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84.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4.18万元(本级财力1,784.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12,549.25万元对比减少10,765.07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减少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弥勒市太平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万元,减少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500.00万元,故本年度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存在较大差异。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84.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8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2.25万元,与上年549.45万元对比增加72.80万元,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职级正常晋升,工资支出增加,增加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纳,保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61.93万元,与上年12,000.00万元对比减少10,838.0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弥勒市太平湖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万元,减少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500.00万元,故本年度预算数与上年度预算数存在较大差异。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7万元,较上年度59.35万元减少4.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遗属补助预算功能科目与工资主款科目一致,不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反映。主要用于离退休支出及保险支出。其中: 

  2080501款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0.92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2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0.16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的支出(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3.29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2.28万元,较上年度41.51万元增加0.7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职级正常晋升,职工工资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其中: 

  2101101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53万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2101102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84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补助。 

  2101103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91万元,主要反映公务员医疗补助。 

  3.农林水支出1,687.52万元,较上年度2,448.59万元减少761.0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500.00万元,烤烟生产收购经费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00万元,增加预算2021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61.9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基本工资及农业项目支出。其中: 

  2130101款行政运行支出444.38万元,主要反映行政运行的支出。 

  2130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0万元,主要反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工作经费及业务经费)。 

  2130104款事业运行71.22万元,主要反映事业运行的支出。 

  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2021年烤烟生产收购项目1,000.00万元,主要反映其他农业支出。 

  2130803款农业保险保费支出161.93万元,主要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根据我市乡财市管的财税管理体制,本部门没有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1.82万元,较上年减少2.72万元,下降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2.17万元,较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5%,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1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控制出国出境费用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67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45次,共计接待3399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格、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3.98万元,较上年减少1.79万元,下降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度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8万元,较上年减少1.79万元,下降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节能减排 ,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预算安排项目2个,资金1,161.93万元。分别为: 

  (一)2021年烤烟生产收购经费项目1,000.00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烤烟生产计划收购量等于2110万公斤;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每公斤收购均价大于等于33.2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预计烟农售烟收入大于等于7.0052亿元。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实现烟叶税1.5411亿元。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烟农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二)2021年政策性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补助资金项目161.93万元。 

  一级指标-- 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1.育肥猪保险覆盖率大于等于2.5%,2.能繁母猪保险覆盖率大于等于79.4%,3.奶牛保险覆盖率大于等于49.4%,4.水稻、玉米投保面积覆盖面大于等于17万亩,5.水稻保险覆盖率大于等于16.8%,6.玉米保险覆盖率大于等于13%;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绝对免赔额等于0元。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1.种植业保险保障总额等于120.7万元,2.养殖业保险保障总额等于41.23万元。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参保农户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2、【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3、【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万元,与上年10万元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0万元。 

  (五)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说明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1】6号)的通知要求,2021年只是由州(市)、省直管县自主选择预算部门,对部分重点领域项目实行项目文本公开,因此,本部门2021年无项目文本公开。 

  (六)其他公开空表说明 

  根据市财政预算批复,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无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且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因此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二部分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