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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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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13-163926-49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8-1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16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2017年8月11日经弥勒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批准)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全面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取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千方百计壮大财力,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合力防范财政风险,努力实现了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45,888万元,比上年增长1.9%,增收4,49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56,000万元的96.1%。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经济下行,税收收入及卷烟教育费附加收入大幅减收。其中:上划中央省州级收入完成83,676万元,比上年下降8%,减收7,602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2,212万元,比上年增长8.1%,增收12,09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62,125万元的100.1%。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2,281万元,比上年下降6.9%,减收6,1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7%;非税收入完成79,931万元,比上年增长29.5%,增收18,2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9.3%。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6,015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增支38,45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86,200万元的102.5%。完成数比年初人代会通过预算数386,200万元增加9,800万元,增加部分全部用于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的增资支出。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09,65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86,35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2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0,89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4,3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16万元,上年结转10万元,调入资金5,930万元,收入总计517,7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6,015万元,上解支出17,40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2,300万元,支出总计515,718万元。收支相抵,一般预算结余2,042万元,全部安排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般公共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收入合计517,760万元与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414,600万元相比,增加103,1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1万元,主要是全州分税种汇总万元平衡表,弥勒耕地占用税调减1万元;结算期间认真落实相关补助政策,积极争取各项结算补助86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02,300万元,按照决算口径列入财政总决算。

      2.支出合计515,718万元与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413,557万元相比,增加102,161万元。其中:结账政策调减专项上解139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2,300万元,按照决算口径列入财政总决算。

  3.收支相抵,一般预算结余为2,042万元,较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结余数1,043万元增加999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0,747万元,比上年减收149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67,667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0,755万元,比上年增长25.5%,增支14,395万元。增支的原因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及土地成本支出增加。

  3.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70,7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03万元,上年结转555万元,政府专项债券收入9,870万元,收入合计86,77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70,755万元,调出资金5,930万元,上解支出3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870万元,支出合计86,558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结余217万元。

  基金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支出合计70,755万元与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70,796万元相比,减少4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603万元与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5,644万元相比,减少41万元。减少的原因都是全州汇总万元平衡表弥勒调减1万元,今年1月5日州财政局收回上级补助的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40万元。

  2.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按照决算口径列入财政总决算,所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增加9,8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增加9,870万元。

      3.收支相抵,基金预算结余217万元,与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220万元相比,减少3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财政计算弥勒市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铁路、高速公路建设资金省级部分少缴3万元,结算时列入上解支出3万元,上解上级财政。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6,024万元,比上年增长7%,增收5,86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3,472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7,643万元、利息收入1,493万元、转移收入8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4万元、公务员补贴收入2,186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1,064万元,比上年增长7%,增支5,10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5,407万元、转移支出3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101万元、丧葬抚恤费支出342万元 、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77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86,02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7,465万元,收入合计153,48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合计81,064万元。收支相抵,社保基金预算结余72,425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变动情况说明:收入合计86,024万元与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85,934万元相比,增加90万元。主要是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决算口径调整保险费收入增加90万元,收支相抵,社保基金预算结余72,425万元,较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结余数增加90万元。

  二、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经济跨越发展。注重融资加速推进项目建设步伐。通过加强与市内外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利用城投、工投、农投、开投、贫投等国有平台公司,整合包装国有资产、盘活存量土地资源,采取借力发展“借鸡生蛋”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全年政府融资平台融资实际到位资金235,300万元,有效地缓解了财政资金供给压力,极大地改善了市政、交通、旅游、水利、教育、通用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支持了保障性住房、脱贫攻坚等民生工程建设。群策群力争取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实施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考核办法,采取“按月跟踪、按季督查、定期分析、年终考评”的方式,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发扬“盯、关、跟”精神,争取中央省州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更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成255,142万元,比上年增加32,841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推广运用PPP模式实施项目建设。PPP示范项目推广运用走在全州全省前列,全市10个PPP项目进入财政部项目库。红河水乡、红河“东风韵”等4个项目列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总投资271,595万元,政府投入资金17,524万元,引导社会资金94,906万元。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07,600万元,未突破人大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强化债务风险管控,将偿债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全年置换、偿还存量政府债务140,700万元(债券置换112,200万元、筹资偿还28,500万元)。拨付新增债券资金22,000万元,支持太平湖森林公园、红河“东风韵”项目等建设。实施企业“奖争扶补”综合政策。安排筹措企业奖扶资金6,460万元,集中扶持和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及重点产业提升科技水平、产品改造升级、达规企业奖励扶持;对河湾水泥厂、天生桥水泥厂实施提升改造、节能减排;关闭煤炭行业过剩产能6万吨,安置职工80人,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措贴息资金2,068万元,为12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贷款1,800万元,为2,018人发放小额担保、“贷免扶补”贷款19,700万元用于创业;安排筹措资金1,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400户微型企业实施“两个10万元”政策扶持。投入资金1,500万元,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870万元,专项用于工业园区、健康食品园、通用机场、东风韵、有轨电车等项目前期工作。

  (二)推进财政增收增支增效,增强财政综合实力。加强财税工作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按月召开财税运行分析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财税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将州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分解到财税部门和乡镇,落实到税种,按月倒逼、按周细化,建立奖惩机制,调动抓征管、增收入的积极性。强化税收收入征管。组织开展财政收入情况专项督查,开展行业税收清理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全力清缴政府投资项目欠税,深挖土地出让、房地产行业关联税收,加大对建筑安装、装修装饰、房屋出租行业税收稽查力度。2016年税务机关稽查补缴税款9,065万元。细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部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开展非税收入清收,深挖细查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做到“大到处置一幢房子,小到处理一把椅子”所实现的收入均按照规定缴入国库。2016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79,931万元,比上年增长29.5%,增收18,231万元,使非税收入成为财政收入增收的重要支撑。

  (三)推进三农转型优化发展,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投入农业发展专项资金35,468万元,扶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现代农业庄园、农产品加工;投入畜牧发展资金2,746万元,实施畜牧业“1750工程”,基础母牛扩群项目,佛亨养殖场项目、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建设、补助扩建上规模、标准化的猪、牛、羊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示范村,推进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投入资金1,607万元,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加强森林生态管护。投入林业发展专项资金6,889万元,植树造林13.5万亩(含核桃种植面积9.5万亩),全年完成实施天然林管护面积344.27万亩,管护公益林面积126.88万亩,完成节能改灶1,000台,太阳能1,400台,发放林业发展贴息贷款 5,500万元,加快山区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民脱贫致富步伐。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水利建设专项资金8,134万元,支持朋普片区高效节水灌溉,东风农场、西二糯租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者甸水库中小型水利项目、弥阳丫吉片区及江边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工程、爱心水窖工程等建设。建设各类水利工程2,389件,改善灌溉面积4.16万亩,新增蓄水12.82万立方米,解决2.4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及0.93万头大牲畜饮水问题。全面推进精准脱贫工作。把精准扶贫作为财政支出保障的重点,采取整合资金、调整预算安排、争取上级支持等方式积极筹措脱贫资金。整合扶贫资金109,200万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建设4,564户,发放扶贫到户贷款、住房贷款6,000万元,实施整乡推进项目1个、整村推进43个、革命老区18个、易地扶贫搬迁47个、产业扶贫项目16个,有力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推进“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及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57个,项目总投资5,360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2,763万元),受益村民3.72万人;投入资金 2,392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个。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实施耕地保护。投入农村道路建设53,000万元,实施建制村通村油路项目44个281.7公里、市补农村公路项目117个330公里、招商引资道路项目6个110公里,农村出行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投入资金5,941万元,实施朋普镇团结、黑果坝、巡检司镇已白、西二镇糯租、五山乡石头寨土地整理项目5个,新增耕地665公顷,实施星田工业园区低丘缓坡试点项目开发,新增用地1.1万亩。认真落实惠民补贴政策。兑付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等惠农补贴7,838万元。兑付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林(渔)业燃油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补贴1,837万元。

  (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共建共享发展成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全市投入教育经费122,000万元。全面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三个增长”的要求落实教育经费投入,确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及时足额兑现,义务教育实施成果得到巩固,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支持新建弥勒六中、弥勒二小,对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中小学校舍等项目实施改造,年度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国检”顺利通过验收。着力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38万元。投入抚恤救助及退役安置补助等资金 3,102万元,确保了优抚及退役安置等政策的全面落实。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发放城乡低保金及“五保户”供养金8,039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4,911名。进一步落实养老体系建设,发放9,850名企业职工、62,711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32,924万元。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拨付再就业资金1,227万元,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实现再就业。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5,154万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4.04万人,全年累计报销医疗保险支出45,165万元;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2,483万元,进一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拨付城乡困难医疗救助金494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38,819人次。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筹措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7,282万元,采购公共租赁住房500套3万平方米,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3,600户,实施新瓦房、民主街、白腊园、虹溪绿牌坊片区等棚户区改造工程2,400户。投入资金6,001万元,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推进城区绿化清扫保洁、推进公共厕所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实施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工程。力促公共文化建设。投入资金1,954万元,对东山镇张冲故居等文物进行保护修复,以农村为重点,优先安排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乡镇文化站及村级文化场所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逐步扩大覆盖、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支持“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支持地方文化体育发展,丰富市民业余文化生活。力保社会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6,827万元,政法部门公用经费按标准给予保障,支持政法部门反恐禁毒、缉枪制爆,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能力。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安排筹措资金752万元,支持市、乡(镇)、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争取资金280万元,支持乡镇修缮办公楼、购置办公设备;安排资金500多万元,支持100个村民小组建设党支部活动场所;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按照规定给予保障,党的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举措,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全市128个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进度,拓展预算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拓展国库管理改革。加强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实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有效控制现金使用。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审批采购项目726次,预算金额21,23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7,731万元,节约资金3,503万元,节约率16.5%。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资格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推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有序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对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进行投资评审,项目送审总投资1,046万元,审定投资947万元,审减金额99万元;对市人社局、农业局、环卫站等部门2015年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评价金额2,321万元。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积极开展对义务教育、涉农补贴、棚改危改、社会保障、支农扶贫、公共卫生、交通城建、企业发展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积极开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定清理收回本级财政重新安排资金15,139万元,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规范了财务收支管理。

  2016年,我市财税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主要表现在: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下达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提标和各项补贴等及时兑现,保证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要,保证了民生和社会稳定支出等各项配套所需资金,融资和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再创历史最好成绩。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源结构单一,财政增收后劲不足;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比重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人员刚性支出及稳增长促发展资金需求较大,“吃饭”与“建设”的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负担重,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难以解决;土地出让收入受招商引资和棚改政策的影响,形成政府可支配的财力较少;财政绩效管理尚待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还需进一步压缩。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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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弥勒市2016年财政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