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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3929-47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08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403100011000

    

    

      一、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全面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公共财政为取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千方百计壮大财力,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合力防范财政风险,努力实现了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59,587万元,比上年增长5.6%,增收13,699万元,为2017年初预算数255,800万元的101.5%。其中:上划中央省州级收入完成87,404万元,比上年增长4.5%,增收3,728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2,183万元,比上年增长6.1%,增收9,971万元,为2017年初预算数172,000万元的100.1%。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87,694万元,比上年增长6.6%,增收5,4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0.9%;非税收入完成84,489万元,比上年增长5.7%,增收4,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9.1%。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92,146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01,291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90,855万元。比上年下降1%,减支3,869万元,为2017年初预算数419,800万元的93.4%,完成数比2017年初人代会通过预算数419,800万元减少27,654万元,减支的主要原因:一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情况不理想,比2017年初预算数减少20,154万元;二是2017年初预算计划新增债券资金12,500万元,只到位5,000万元,减少7,5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18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43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0,26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42万元,调入资金34,438万元,收入总计431,3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146万元,上解支出22,51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5,260万元,支出总计429,922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1,431万元,全部安排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一般公共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收入合计431,353万元与2018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415,800万元相比,增加15,553万元。其中:结算期间认真落实相关补助政策,积极争取各项结算补助29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260万元(债券置换资金转贷收入),按照决算口径列入财政总决算。 

      2.支出合计429,922万元与2018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415,154万元相比,增加14,768万元。其中:结账政策调减专项上解492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5,260万元(债券置换资金还本支出),按照决算口径列入财政总决算。 

  3.由于收入支出数发生增减变化,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为1,431万元,较2018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结余数646万元增加785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677万元,比上年下降35.4%,减收25,07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44,652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470万元,比上年下降76.7%,减支54,285万元。减支的原因主要是土地成本支出减少。  

  3.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45,6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115万元,上年结转21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880万元,收入合计53,88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6,470万元,调出资金34,43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880万元,支出合计53,788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结余101万元。 

  基金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收入合计53,889万元与2018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51,008万元增加2,881万元,主要是全州汇总万元平衡表调增弥勒市本级基金收入1万元(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调增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880万元,按照决算口径列入财政总决算。 

  2.支出合计53,788万元与2018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50,908万元增加2,880万元,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880万元,按照决算口径列入财政总决算。 

  3.由于收入支出数发生增减变化,收支相抵,基金预算结余101万元,较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结余数100万元增加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8,753万元,比上年增长85%,增收72,72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17,414万元,利息收入(投资收益)1,34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7,303万元,转移收入726万元,其他收入1,46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6,009万元,比上年增长92%,增支74,94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44,421万元、转移支出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0,110万元、购买大病保险支出1,469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158,7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2,425万元,收入合计231,178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合计156,009万元。收支相抵,社保基金预算结余75,169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变动情况说明:收入合计158,753万元与2018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158,691万元相比,增加62万元。原因是:根据州级专户入账通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金利息收入62万元,应计入当年收入。收支相抵,社保基金预算结余75,169万元,较2018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结余数增加62万元。 

  二、2017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一)落实稳增长若干政策,着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 

  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发扬“盯、关、跟”精神,采取“按月跟踪、按季督查、定期分析、年终考评”方式,积极争取中央省州在资金和项目上的更大支持。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完成21.25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加快PPP项目建设。全市15个PPP项目进入财政部项目库,总投资213.34亿元。其中:财政部PPP示范项目4个,总投资21.43亿元。红河水乡旅游建设项目(一期)--湿地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累计完成投资额5.4亿元,占总投资的99.9%;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已建成投入营运;弥勒市“一水两污”建设项目、红河“东风韵”庄园文化旅游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弥勒市太平湖森林公园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0.8亿元。为强化债务风险管控,成立弥勒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委员会,制定出台《弥勒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全年置换、偿还存量政府债务22,756万元。实施企业扶持政策。安排筹措企业奖励扶持资金6,803万元,集中扶持和培育新能源、新材料、重点产业,提升科技水平、产品改造升级、达规企业奖励及中小企业孵化园项目建设;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14万吨,有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筹措贴息资金3,282万元,为11家劳动密集型企业贴息贷款1,476万元,为1,694人发放小额担保、“贷免扶补”贷款17,037万元用于创业;投入资金400万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成功举办第二届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峰会。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投入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3,445万元,保障实施省州市重点项目;筹备成立了弥勒市特色小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入启动资金4,000万元,推进西三可邑、红河“东风韵”、太平湖森林公园、红河水乡特色小镇建设,提升城市旅游品位。 

  (二)落实财税政策措施,着力推进财政增收 

  牢固树立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积极采取“放水养鱼”、“筑巢引凤”、“养鸡生蛋”等方法,大力培植新兴财源,深化财税政策改革,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支柱产业,建设“特色突出、优质高效、基础稳固”的地方财源体系。加强财税工作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财税工作,按月召开财税运行分析会议,统筹协调全市财税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出台《弥勒市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暂行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将州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分解到财税部门和乡镇,落实到税种,按月倒逼、按周细化,建立奖惩机制,调动抓征管、增收入的积极性。强化税收收入征管。落实《弥勒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弥勒市建筑服务业税收征收管理的办法》,开展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出租(自营)房屋、土地税收和政府性工程项目税收清理工作,确保税收“颗粒归仓”。坚持“小税种大管理”理念,精征细管、强征严管、智征精管,狠抓征管措施落实,扎实抓好汇算清缴。严格规范车船税、资源税代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和自行申报管理。全面强化税务稽查,做实“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工作,深挖增收潜力,堵漏增收,有效防范“跑、冒、滴、漏”。细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定出台了《弥勒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及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开展非税收入清收,深挖细查各单位的非税收入,做到“大到处置一幢房子,小到处理一把椅子”所实现的收入均按照规定缴入国库。加强社保基金征缴和清欠工作,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使用安全。 

  (三)落实三农惠民政策,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支持现代农业建设。投入资金14,688万元,扶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村环境整治、农业生产发展、烟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现代花卉产业、现代农业庄园、农产品加工;投入畜牧发展资金1,719.12万元,实施畜牧业“1750工程”、基础母牛扩群项目、佛亨养殖场项目、草原生态保护项目建设,补助扩建上规模、标准化的猪、牛、羊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示范村,推进畜牧业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加强森林生态建设。投入林业资金8,612万元,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重点防护林保护、天保工程、退耕还林还草、林业改革发展、陡坡生态治理等工程建设,植树造林7.69万亩,实施完成天保二期森林养护面积344.05万亩,完成节柴改灶700台,太阳能热水器700台,发放林业发展贴息贷款2,150万元,林业产业蓬勃发展,山区经济结构加快调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水利建设资金(基金)12,713万元,推进虹溪花卉园水利项目建设、水生态治理工程,实施东风片区、江边乡、西二镇糯租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及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完成各类水利工程4,217件,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21万亩,蓄水能力21.12万立方米,解决3.14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推进精准脱贫工作。把精准脱贫作为财政支出保障的重点,积极筹措扶贫资金,全年整合财政扶贫资金72,586.66万元,争取浦发扶贫基金41,300万元,扎实有效推进脱贫攻坚,力促“五个一批”政策落地生根,预计实现9,312人贫困人口脱贫销号,13个贫困村脱贫出列、江边乡脱贫摘帽。扎实推进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含增量)41个,美丽乡村项目2个,四位一体项目2个,项目总投资4,923.12万元,受益村民10,518户3.72万人;投入资金1,282万元,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3个。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农村道路建设5,035.27万元,实施建制村通村油路项目46个258公里、市补农村公路养护项目169个495公里。认真落实惠民政策。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贴等各种惠农补贴9,094.28万元。兑付城市公交、出租车、农村客运、林(渔)业燃油补贴、新能源公交车补贴2,166.58万元。 

  (四)落实托底保障政策,着力推进公共事业发展 

  促进教育持续发展。投入教育资金82,612万元,全面保障义务教育经费,确保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及时足额兑现,“全面改薄”及教育专项工程稳步推进,弥勒六中、弥勒二小主体工程建设即将完成,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及缓解城区中小学就学压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农政策,教育事业振兴“金秋行动”计划加快实施,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基金)58,066万元,推进弥勒儿童福利院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体救助工作的支持力度,支持推进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高技能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等工作,增强就业公共服务能力。拨付社会救助及社会福利资金11,405.09万元,重点用于城乡低保、优抚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等生活补助;进一步落实养老体系建设,发放9,850名企业职工、62,711名城乡居民、3,662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92,185.60万元;投入资金536.96万元,用于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促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资金51,877万元,加快推进健康弥勒行动计划,推进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启动国家健康城市创建工作,市人民医院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市妇幼保健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湖泉圣仁医院建成投入运营;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投入资金24,716.40万元,全年累计报销医疗保险支出47,639.83万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开通贫困户就医“绿色通道”,投入城乡医疗救助金及健康扶贫资金1,135.22万元,受惠城乡困难群众39,405人;全面实施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筹措资金27,692.4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实施髯翁西路、西山路、建设巷、新瓦房、民主街、白腊园等棚户区改造工程;投入资金9,101.77万元,全面实施“一水两污”项目,整治农村生活环境,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提升;投入资金3,750万元,实施庆来路、弥勒大道、锦屏西路、红河水乡旅游综合体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促公共文化建设。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资金(基金)2,899万元,实施文化建设“1046”春天工程,组织开展庆祝建州60周年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第八届中国•弥勒阿细跳月民族节和第五届职工运动会,实施新哨足球场、弥勒综合档案馆建设,完成市文化馆、非遗展览馆主体工程建设。以农村为重点,优先安排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工程建设、乡镇文化站及村级文化场所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力保社会公共安全。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4,498万元,实施竹园林区派出所、巡检司派出所建设,政法部门公用经费按标准给予保障,支持政法部门反恐禁毒、缉枪制爆,提升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能力。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安排筹措资金2,081.42万元,支持建成标准化基层党组织370个,完成301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按照规定给予保障,党的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五)落实全面改革政策,着力推进依法规范理财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全市128个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部门预算,不断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进度,拓展预算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拓展国库管理改革。加强财政专户清理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直接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全面推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有效控制现金使用。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审批采购项目622次,预算金额29,334.3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417.66万元,节约资金2,916.64万元,节约率9.94%。加强会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会计法规制度宣传、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资格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全市“三公”经费明显下降。推进财政绩效管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服务机构10家,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服务机构5家,对市级六家单位的16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资金4,38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1%,评价结果均为优良。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开展扶贫专项资金、“小金库”、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及规范津贴补贴、棚改危改、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交通城建、企业发展等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开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专项清理工作,按照规定清理收回本级财政重新安排资金31,680万元,盘活了财政存量资金,规范了财务收支管理。 

  2017年,我市财政运行缓中趋稳,稳中有进,完成了州委州政府下达的财政收入目标任务,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各项补贴及时兑现,保证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资金需要,保证了民生和社会稳定支出等各项配套所需资金,融资和争取上级资金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十分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经济结构不合理,财源结构单一,财政增收后劲不足;财政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比重大,财政收入质量不高;人员刚性支出及稳增长促发展资金需求较大,“吃饭”与“建设”的矛盾突出;政府债务负担重,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难以解决;财政绩效管理尚待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还需进一步压缩。针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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