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3933-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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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9-09-06
- 有效性有效
2018年弥勒市“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弥勒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经弥勒市财政局汇总,市人民政府审定,现将弥勒市部门(包括全市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弥勒市2018年“三公”经费基本情况
2018年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586.95万元,较上年减少667.38万元,下降29.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13.61万元,下降1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为633.83万元,较上年减少205.85万元,下降24.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978次,共计接待40331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53.12万元,较上年减少447.92万元,下降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360.98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3.12万元,较上年减少407.86万元,下降3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88辆。
二、弥勒市“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弥勒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硬化预算约束,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确保了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规模较上年下降,达到了中央“只减不增”的要求。
2018年,在因公出国(境)方面,当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人次,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上年减少13.61万元,下降100%,主要是上年我市有两单位参加上级组团的因公出国(境)2人次。在公务接待方面,当年发生公务接待费为633.83万元,较上年减少205.85万元,下降24.5%,原因是当年我市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2439次,接待人次比上年减少2863次。在公务用车方面,加强总量控制,当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上年减少40.06万元,下降100%,原因是上年民政系统购置了一辆业务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953.12万元,比上年减少407.86万元,下降30%,原因是我市公务用车比上年减少16辆,以及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运量总体下降,车辆用油及维修费用相应减少。
附件:1.弥勒市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2018年弥勒市“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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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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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上年 决算数 |
本年 决算数 |
较上年 较上年 增减额 增减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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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254.33 |
1,586.95 |
-667.38 |
-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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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13.61 |
0.00 |
-13.61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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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839.68 |
633.83 |
-205.85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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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1,401.04 |
953.12 |
-447.92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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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40.06 |
0.00 |
-40.06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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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360.98 |
953.12 |
-407.86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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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