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3944-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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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0-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3100011000
弥勒市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弥勒市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二、弥勒市2021年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弥勒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弥勒市2021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弥勒市2021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弥勒市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弥勒市2021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弥勒市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7)
弥勒市2021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2022年10月25日经弥勒市第三届人大
一、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能力,加大优化支出结构力度,全面落实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的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成效。丰富税源结构,做大财政“蛋糕”,为全市“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85,293万元,比上年增长1.8%,增收5,105万元,为预算数288,065万元的99%,为调整预算数290,830万元的98.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571万元,比上年增长4.2%,增收8,101万元,为预算数200,300万元的101.1%,为调整预算数202,300万元的100.1%。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18,616万元,比上年增长16.5%,增收16,804万元,为预算数110,800万元的107.1%,为调整预算数120,800万元的98.2%,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6%;非税收入完成83,955万元,比上年下降9.4%,减收8,703万元,为预算数89,500万元的93.8%,为调整预算数81,500万元的1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1.4%。上划中央、省、州收入完成82,722万元,比上年下降3.5%,减收2,996万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34,289万元,比上年增长6.1%,增支24,846万元,为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425,800万元的102%。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5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5,157万元,调入资金63,89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50,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00万元,收入总计526,02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4,28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46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494万元,支出总计521,243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4,77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241万元,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37万元。预算周转金177万元按规定补充到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3,71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526,021万元与2022年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524,780万元相比,增加1,241万元。主要是结算期间认真落实相关补助政策,积极争取雄风公司及州级13家金融保险机构税收返还补助282万元;根据《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增加其他税收返还收入758万元;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额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资发〔2021〕22号)增加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01万元。
2.支出总计521,243万元与2022年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519,185万元相比,增加2,058万元。主要是上解支出从34,436万元调整为36,494万元,增加2,058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根据全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增加175万元;专项上解增加1,883万元,变动原因为:弥蒙铁路州级税收分享40%部分增加1,200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增加上解936万元,新增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扣款上解47万元,取消代征代扣手续费上解而减少的300万元。
3.由于收入支出数发生增减变化,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较2021年预算执行结余数5,595万元减少817万元,结余为4,77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4,749万元,比上年增长1.1倍,增收81,601万元,为预算数214,765万元的72.1%,为调整预算数164,765万元的93.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39,3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88,717万元,比上年下降33.8%,减支96,313万元,为预算数179,665万元的1.1倍,为调整预算数202,730万元的93.1%。减支的主要原因是到位的专项债券资金减少122,1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减少9,559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4,7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6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08,800万元,收入合计268,3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8,71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000万元,调出资金58,893万元,支出合计268,31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与2022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一致。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50,191万元,比上年增长24.2%,增收48,766万元,为预算数234,687万元的106.6%,为调整预算数241,005万元的103.8%。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52,225万元,比上年增长16.8%,增支36,332万元,为预算数229,055万元的110.1%,为调整预算数239,484万元的105.3%。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0,1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312万元,收入合计323,50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2,225万元,支出合计252,225万元。收支相抵,社保基金预算结余71,278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0,191万元与2022年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250,531万元相比,减少340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委托投资收益根据省级下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收益确认表”要求增加2018年到2021年委托投资收益37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州级要求剔除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州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713万元。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2,225万元与2022年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252,938万元相比,减少713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州级要求剔除上解上级支出713万元。
3.由于收入支出数发生增减变化,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71,278万元与2022年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70,905万元相比增加37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000万元,为预算数1,000万元的5倍,为调整预算数5,000万元的100%,比上年增长22.3倍,增收4,7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4万元,为预算数和调整预算数30万元的1.5倍,比上年下降75.3%,减支134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0万元,上级补助44万元,收入合计5,04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支出合计5,044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2022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一致。
二、2021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一)聚焦人民至上,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投入疫情防控经费1,053万元,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强化医疗防护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市级财政配套资金97万元,全力支持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工作,划拨医保基金2,700万元用于支付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全力做好减税降费制度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整体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督促落实,确保中央和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全市减税降费成果显著,全年累计降低企业成本超65,000万元。着力提升卫生健康保障能力。投入卫生健康支出32,098万元,持续抓好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医疗卫生补短板、医疗机构提质达标建设,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投入,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积极争取医疗卫生专项债券43,000万元,积极推进市人民医院项目建设。
(二)聚焦主责主业,扎实保障“六稳”“六保”工作。
全力保障基层正常运转。全年累计保障“三保”资金213,011万元,确保全市基本民生项目正常推进,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投入基层党建工作经费522万元,基层运转经费530万元,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稳岗拓岗保就业。投入就业补助资金1,727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861万元,有效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稳住就业环境,稳定就业形势。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1,215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复转军人和返乡农民工圆了就业梦,对社会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力确保粮食能源安全。认真落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全年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资金4,953万元,涉及农户106,310户;安排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830万元,涉及农户99,768户,切实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及时拨付褐煤提质资金,全额保障国家储备粮资金,切实做好粮食能源安全工作。
(三)聚焦重点难点,千方百计打赢“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财政风险有效管控。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把好举债关口,积极化解、缓释现有存量债务,努力降低债务总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落实。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财政支出保障的重点,坚持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安排衔接资金11,986万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政策落地见效。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投入林业和草原资金6,508万元,农村厕所革命资金1,316万元,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全力支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聚焦稳中求进,全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到位203,916万元,投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以项目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方向谋划储备项目,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03,100万元,有效缓解全市教育卫生、养老、市政建设、水利、生态保护与治理、冷链物流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资金压力。清欠中小企业账款。通过盘活存量用活增量资金和资产处置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全市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账款全部清偿完毕。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工作。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监控督导工作,对监管中发现的预警信息及时核实处理,确保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合理使用财政直达资金,切实提高财政直达资金效益,全年完成各项直达资金支出86,168万元。积极应对财政收支增长压力。按照既定目标,科学合理分析收入支出形势,统筹推进收支管理工作,按月、分项目倒逼,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五)聚焦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加大城镇化建设投入。投入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43,512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城市道路及相关配套设施维护管养,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全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62万元,保障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全力保障农村公路正常通行。投入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15,434万元,新建公路133公里、中修公路166公里、安装生命安全防护栏30公里,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全年安排农林水支出57,051万元,为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财力保障。
(六)聚焦服务供给,落实兜底确保民生福祉。
教育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全年教育支出91,59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支2,376万元,同比增长2.7%。主要用于及时足额保障学前教育、城乡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资助,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由每生每年1,200元提高到1,500元。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64,182万元,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301万元,落实落细城乡低保政策,特困对象“应纳尽纳”,孤儿对象托底到位,兜准兜牢民生保障底线,精准实施社会救助工作;投入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928万元,投入老年福利1,953万元,关爱老年人群体,发放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647万元,发放城市公交车补贴337万元,投入养老产业969万元,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为创建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增添动力。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全年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11,57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5,257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2,052万元、棚户区改造资金3,085万元、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0万元)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分配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投向科学合理,真正体现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实际效果。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500万元,拨付民族专项及宗教专项资金761万元,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8,711万元,确保综治维稳、普法宣传、依法治市、反恐等工作正常开展,大力支持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退役军人各项补助政策。投入抚恤、优抚、退役安置、优抚医疗保障等4,980万元,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发放96人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158万元,发放7人自谋职业补助金394万元,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积极做好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标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资金,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七)聚焦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预算统筹力度,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增强预算约束力,提高资源配置实用效率,更好的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拓展国库管理改革。通过组织线上和线下培训,全市“公务之家”累计注册人数9,911人,确保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公务平台改革工作正常实施,实现了公务出差从申请到报销还款一步到位,会计档案电子化存储的全流程管理。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实现电子化支付,从根本上解决了人员往返传递凭证、支付时间延误等问题,提升资金运行效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865个,完成采购预算34,727万元,实际合同金额32,467万元,累计节约资金2,260万元,平均节约率为6.5%。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围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目标管理、绩效评价、评价结果运用、信息公开、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等方面,全年批复97个一级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资金264,745万元,94个预算项目资金108,511万元,并对其进行绩效跟踪评价。筛选10个部门9个重点项目组织开展财政再评价,涉及金额5,845万元。对10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直达资金绩效评价,评价资金34,426万元。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将年度整体绩效目标、项目或政策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和重点项目绩效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
(八)聚焦企业转型,稳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统筹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系统构建符合弥勒发展定位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成立了市国有企业工作委员会,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强化制度建设,出台《弥勒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弥勒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配置国有资产、资源、资本,完成国有企业股权划转19户,完成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6户,盘活国有资产142,200万元,将资产重组整合至国有集团公司集中经营管理,集团公司投融建管能力显著增强。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全年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4,723万元,审批处置资产7,077万元,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深挖财源强化征管,抓实非税力促支撑
按照年初既定目标,科学合理分析收入形势,统筹推进收入管理工作,按月、分项目倒逼,联合税务、自然资源和其他执收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征管合力,确保税收收入不流失,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严格税收执法,努力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水平,查堵收入漏洞,严格清理欠税,防止“跑冒滴漏”,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规范有序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工作,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积极支持盘活闲置低效用地、集体土地,努力加快土地出让进度,为财政预算执行提供资金保障。
(二)细化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
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以“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基准点,围绕“三保”项目及相应的定额标准配置财政资金,兜牢财政“三保”底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好“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确保民生支出、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爱国卫生、生态环保、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着力保障重点项目,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成效,奠定财源培植工作基础。强化预算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促进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三)强化资金筹措能力,多渠道争取各类发展资金
准确把握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树立“抓项目就是抓资金、抓资金就是抓发展”的大局意识,增强争取项目资金的责任感及主动性,立足实际,加强对美丽县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的储备、包装、申报工作,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高度重视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工作。紧盯专项债券发行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资金投向,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要素保障、评审遴选等工作,努力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强化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筹资能力,紧盯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导向,科学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不断提升集团公司持续融资能力。
(四)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管控,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把好举债关口。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实施动态监测,夯实可偿债财力,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按期归还。强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项目业主单位偿债责任,严防专项债券风险,抓好政府债务置换缓释压力工作。健全完善债务主体、金融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缓释全市偿债压力,确保债务本息按期归还。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关注政府债务考核指标,加强风险管控,促进监督长效机制建立,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五)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认真落实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占各级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比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局,进一步落实财政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厘清自身权责,做好政策衔接。统筹本级财力,完善扶贫事权与支出责任,努力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企业投融建管能力
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启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快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实体化改革步伐,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工作,真正建成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适应市场发展的创新型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集团公司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培育、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新动能。
(七)持续整治地方金融秩序,努力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加大地方金融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和重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数据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地方新型小微金融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强化舆情监测,加强金融政策、风险防范宣传,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八)健全完善财税体制,提升财政管理质量和效能
健全现代财税体制,统筹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各类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倒逼财政支出质量,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乡镇财政收支规范,统筹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化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努力提升财政资金支出质量和效益。
监督索引号532504031000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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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弥勒市2021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20221026033942185.docx】
附件【2、弥勒市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变动说明(附件2)20221026033902608.docx】
附件【4、弥勒市2021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20221026033952902.docx】
附件【5、弥勒市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202210260339587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