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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0-28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弥勒市财政局对全市各预算单位的年终部门决算报表数据进行汇总统计,现将弥勒市(包括全市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并说明如下:
一、弥勒市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弥勒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1,286.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6.47万元,下降26.61%,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30.2万元,下降29.1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39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执行数无变动。
公务接待费为173.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21万元,下降53.65%,较上年执行数减少58.68万元,下降25.24%,共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70次,共计接待24007人次,比上年减少359批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12.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87万元,下降18.16%,较上年执行数减少471.52万元,下降29.7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35.9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5.47万元,下降38.6%,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78.14万元,下降73.5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6.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40万元,下降14.18%,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3.38万元,下降8.7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7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87辆。
二、弥勒市“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弥勒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硬化预算约束,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确保了2021年度“三公”经费中没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下降。
2021年,我市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的人次和费用。在公务接待方面,当年发生公务接待费为173.84万元,较上年减少58.68万元,下降25.24%,原因是当年我市发生国内公务接待批次比上年减少359次,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在公务用车方面,我市加强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112.54万元,比上年减少471.52万元,下降29.77%。
附件:1.弥勒市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2021年弥勒市“三公”经费决算数对比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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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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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上年 决算数 |
本年 决算数 |
较上年增减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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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
增减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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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816.57 |
1286.37 |
-530.2 |
-2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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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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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32.51 |
173.84 |
-58.68 |
-2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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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
1,584.06 |
1112.54 |
-471.52 |
-2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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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514.07 |
135.93 |
-378.14 |
-73.56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069.99 |
976.6 |
-93.38 |
-8.73 |
附件2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拍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