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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czj/2024-00017
  • 发布机构
    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06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403100011000

弥勒市2022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财政决算报告(弥勒市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二、弥勒市2022年度政府决算公开表(附件1)

  三、弥勒市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附件2)

  四、弥勒市2022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附件3)

  五、弥勒市2022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附件4)

  六、弥勒市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附件5)

  七、弥勒市2022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附件6)

  八、弥勒市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附件7)


弥勒市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2023年10月27日经弥勒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疫情防控任务,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保证财政支出强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精打细算,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努力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真正把钱花在刀刃上,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抓实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契机,多渠道筹措资金,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成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73,744万元,比上年下降4%,减收11,549万元,为预算数301,160万元的90.9%,为调整预算数266,241万元的10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309万元,为预算数206,600万元的88.2%,比调整预算数158,000万元增长15.4%,比上年下降10%,减收20,262万元。按照财政部指导意见,扣除留抵退税影响因素10,27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减收9,992万元,下降4.9%。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00,555万元,比上年下降15.2%,减收18,0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5.2%;非税收入完成81,754万元,比上年下降2.6%,减收2,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4.8%。上划中央、省、州收入完成91,435万元,比上年增长10.5%,增收8,713万元。

  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706万元,为预算数443,000万元的86.6%,比调整预算数380,800万元增长0.8%,比上年下降11.6%,减支50,583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3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4,179万元,调入资金37,62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14万元,上年结转1,241万元,收入总计476,26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70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7,29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514万元,支出总计436,51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39,757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049万元,按规定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70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收入总计476,267万元与2023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474,995万元相比,增加1,272万元。主要是结算期间认真落实相关补助政策,积极争取雄风公司及州级13家金融保险机构税收返还补助390万元;根据《红河州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增加其他税收返还收入683万元;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的通知》增加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99万元。

  2.支出总计436,510万元与2023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438,247万元相比,减少1,737万元。主要是上解支出从37,251万元调整为35,514万元,其中:体制上解根据全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减少8万元;专项上解减少1,729万元,变动原因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省级统筹部分调整为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上解,减少1,784万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结算扣款的通知》(红财建发〔2023〕22号)增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扣款上解55万元。

  3.由于收入支出数发生增减变化,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较2022年预算执行结余数36,748万元增加3,009万元,结余39,75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1,625万元,为预算数169,904万元的36.3%,为调整预算数59,900万元的102.9%,比上年下降60.2%,减收93,124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1,283万元,比上年减收98,113万元,下降70.4%。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9,822万元,为预算数179,901万元的61%,为调整预算数112,367万元的97.7%,比上年下降41.8%,减支78,895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同比减少57,36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安排支出同比减少20,6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62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4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92,300万元,收入合计158,3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82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7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513万元,调出资金33,581万元,支出合计157,696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69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无变化,与2023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保持一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57,696万元,与2023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减少10万元,主要是上解支出减少10万元。

  3.由于支出数据发生变化,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为699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69,031万元,比上年增长7.5%,增收18,840万元,为预算数266,143万元的101%,为调整预算数265,752万元的101.2%。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72,675万元,比上年增长8.1%,增支20,450万元,为预算数253,903万元的107.4%,为调整预算数254,890万元的107%。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9,0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1,278万元,收入合计340,30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72,675万元,支出合计272,675万元。收支相抵,社保基金预算结余67,634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变动情况说明: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69,031万元与2023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268,924万元相比,增加107万元,主要是2023年2月10日根据州级通知调整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8年到2022年委托投资收益107万元形成。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无变动,与2023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支出272,675万元一致。

  3.由于收入增加,支出未变,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67,634万元与2023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67,527万元相比增加10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43万元,为预算数5,000万元的80.9%,为调整预算数9,043万元的44.7%,比上年下降19.1%,减收9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6万元,为预算数45万元的80%,为调整预算数36万元的100%,比上年下降18.2%,减支8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万元,收入合计4,0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万元,调出资金4,043万元,支出合计4,079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2023年初人代会“财政报告”中的相关数据一致。

  二、2022年全市财政工作情况

  (一)积极强化管理挖掘财源,多措并举提升收入质量。强化税收收入征管。科学合理分析收入形势,努力提高征管水平,严格清理欠税,防止“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全年税收收入完成100,555万元。加强非税收入收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强化非税收入管理,积极开展非税收入专项检查,全年非税收入完成81,754万元。加快土地出让进度。积极加强统筹协调联动,努力加快国有土地出让进度,全年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41,283万元。

  (二)持续强化资金保障能力,努力筹集各类发展资金。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为抓手,紧盯重点领域方向谋划储备项目,审慎把控“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全年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82,500万元,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27,000万元,有效缓解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压力。注重融资加速推进项目建设步伐。建立财税金融统筹联动机制,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向金融机构推介接洽项目130个,融资需求1,185亿元,34个项目获批融资金额385,700万元,实际融资到位资金195,300万元,有效缓解了全市资金供给压力。努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助推社会经济发展。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资金投向,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全年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32,907万元,有力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

  (三)加大市场主体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国家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减税降费成效显著。全年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缴税费46,688万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30,900万元、减税降费9,016万元、缓缴税费6,55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政策减免215万元。加强对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力度,2022年兑付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92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225万元;为63户退税企业进行留抵快贷授信58,000万元,投放信贷35,000万元;出台《弥勒市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拓宽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实现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户、展示企业2户。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迅速启动落实减租政策相关工作,全市43家行政事业单位为18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264户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328万元,3家市属国有企业为9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116户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355万元。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投入就业补助资金2,018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284万元。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729万元,拨付承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233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1,149万元,为649户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毕业生、复转军人、网络商户、刑满释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圆了就业梦,带动2,700余人实现就业,充分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管控,坚决守住安全发展底线。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审慎把控“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积极化解债务存量,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年偿还债务本息256,352万元,有力维护了政府信用。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强化收入征管,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关系,严格依法依规征管税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真正将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落到实处,压缩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327万元;全年累计支出“三保”保障资金255,533万元,确保全市基本民生项目正常推进,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精准有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常态化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排查,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提升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切实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

  (五)努力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持续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全年投入教育经费85,935万元,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助学、困难生活补助等制度,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着力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73万元。其中:投入抚恤救助及退役安置补助等资金 5,928万元,确保优抚及退役安置等政策全面落实;投入社会福利及残疾人事业3,204万元、最低生活保障6,58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599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16,620人、特困人员1,377人、救助困难群众2,579人次,极大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卫生健康支出完成34,941万元。其中:投入疫情防控经费3,608万元(2020-2022年共投入各级疫情防控经费18,027万元)全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投入公立医院2,088万元,助推全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投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097万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投入公共卫生8,771万元,大力支持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90万元,支持体育馆低标准收费和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将文化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力保社会公共安全支出。全年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8,464万元,大力支持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安全和社会治理水平。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统筹安排资金918万元,支持市、乡(镇)、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支持村民小组建设党支部活动场所,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按照规定给予保障,党的基层政权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拨付民族专项及宗教专项资金661万元,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全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六)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加快城乡协调发展。支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农业农村支出完成23,220万元。其中: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863万元,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支持持续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投入农村厕所革命资金1,568万元,新建或改建农村户厕3,824座,公厕124座;兑付农机购置补贴1,696万元,惠及5,300余户农户,有效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林业和草原支出6,824万元。其中:投入森林生态、天然林保护资金4,948万元,全年完成矿山生态修复260余公顷,完成国土绿化生态修复6.25万亩,支持创建省级森林乡村28个。夯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支出完成7,389万元,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7万亩,支持弥泸灌区弥勒灌片、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对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2个自然村保护区治理。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保障,安排衔接资金5,971万元,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兑付各项惠农补贴9,235万元,惠及334,688户次,确保各项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落地见效。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14万元,658户符合政策的危房户享受了改造政策。确保粮食能源安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投入3,770万元,全面落实各项“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要求,足额配套粮食风险基金482万元,切实肩负起保障粮食储备安全的政治责任。促进优化能源结构,支持新能源开发,全年兑付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65万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城乡社区支出完成42,852万元,大力支持城镇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市、集镇品质。助推交通运输快速发展。交通运输支出完成9,699万元,助力弥蒙高铁开通运营,实现弥勒成为全省唯一拥有两条高铁、三个高铁站点的县市。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7,094万元,实施农村公路提升改造、中修工程485公里、安防工程131公里。

  (七)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企业投融建管能力。统筹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系统构建符合发展定位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配置国有资产、资源、资本。累计完成国有企业股权划转24户,累计盘活国有资产150,865万元,将资产重组整合至国有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集团公司投融建管能力显著增强。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实施建设项目56个,总投资809,778万元,融资到位195,300万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动能。

  (八)不断健全完善财税体制,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监控督导工作,确保资金“一竿子插到底”,充分发挥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安排直达资金88,974万元,资金分配进度100%。不断加强财政法治建设。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全年调查处理违反财经法规纪律、政府采购法等问题4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2件,通报批评1件,免于行政处罚1件。扎实推进全市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财政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和加强地方财政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财经纪律松弛问题。聚焦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加强基层“三保”保障等七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和“财政质量年”行动,使全市财经秩序得到规范,财政管理质量显著提升。深入开展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逐步将政府全部收入、支出以及部门和单位的非财政拨款资金和存量资金资产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加强政府对各类公共资源的统筹管理和盘活使用,进一步增强财政应对复杂经济社会形势的能力。严格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监管,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048个,完成采购预算15,073万元,实际合同金额 14,087万元,累计节约资金985万元,平均节约率6.54 %。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强化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全市共有29户(含2户分支机构)通过行政许可取得代理记账资格,实现代理记账收入729万元,为1,291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财务保障。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率比上年增长62%。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庆典、节庆和因公出国(境)、出省考察等支出,从源头上防止铺张浪费行为,全市“三公”经费、会议、庆典、培训等支出大幅下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绩效跟踪评价,跟踪金额644,484万元;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将年度整体绩效目标、项目或政策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跟踪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全年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8,805万元,审批处置资产2,357万元,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全覆盖,将控制规则嵌入业务系统,形成了顺向逐级控制和逆向实时反馈的完整管理闭环,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政领财政令财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的目标任务,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坚持以政领财,做到政令财行,财随政走,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积极推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财政工作任务落实,以高质量的财政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预算管理,持续提升财政保障水平。收入方面: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科学研判收入形势,提高财政收入征管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强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理念,充分挖掘非税潜力,提高全市各级各部门对非税收入管理的认识,规范盘活存量资产,多渠道增加非税收入;加大土地出让进度,做好土地“文章”,用足用活土地政策,确保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完成150,000万元以上,着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支出方面: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兜牢“三保”底线,确保疫情防控、民生支出、乡村振兴、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安排,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真正将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保障债务化解、重点项目落地见效,助推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三)强化资金筹措,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准确把握“一揽子”经济政策机遇,积极落实新出台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科技政策、社会政策,密切关注政策、资金动向,切实增强争取项目资金的责任感及主动性,加强对美丽县城、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的储备、包装、申报工作,努力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紧盯专项债券发行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资金投向,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要素保障、评审遴选等工作,努力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深入落实财税金融统筹联动工作机制,抓实项目谋划包装,紧盯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动向,科学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不断提升集团公司持续融资能力。

  (四)强化产业培植,努力增强财政发展后劲。积极落实产业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产业链有序发展,大力支持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规模壮大、素质提升,着力推动园区经济转型升级,支持发展现代农业及食品加工,加快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支持发展现代工业及其配套,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为财政高质量发展培植更多财源。积极转变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乘数效应,通过预算安排、向上争取以及运用财政贴息、财政奖补等综合手段,支持引导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加快发展。

  (五)强化国资监管,持续提升投融建管能力。启动新一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持续加快集团公司实体化改革步伐,真正形成权力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机制,积极创新国资监管方式,着力提升监管效率,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真正建立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和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适应市场发展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投融建管能力。

  (六)强化民生保障,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加强财政统筹力度,坚持把保障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实施积极就业政策,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财政政策,支持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改善住房条件。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社会保障、公共安全、教育体育、文化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有序发展。

  (七)强化风险防控,努力促进财政健康发展。健全地方政府依法适度举债机制,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持续开展风险监测预警,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积极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努力优化债务期限结构,着力降低利率负担,努力维护政府信用。强化“三保”统筹管理,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分析,做好重点支出资金保障。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筑牢财政资金安全防线。全力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领域风险,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切实维护良好地方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八)强化改革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管理质效。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升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转变预算管理理念,增强统筹保障能力,努力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健全财政直达资金监管制度,提升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资金惠企利民实效。深入推进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评审相结合的预算源头管理,深化资金监控和评价结果运用,实现最优化的财政资源配置。

  监督索引号532504031000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