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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3-11-29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401000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
(3)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5)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7)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13)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4)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全市实有市场主体64318户,与2021年底相比增速为30.86%,位列全州第2位;新登记市场主体18113户(上门办理共8214户),同比增长120.19%。全市个体工商户达5.63万户,比2021年净增1.42万户以上,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6553户。办理企业简易注销364户、市场主体歇业备案261户;全市企业年报率92.84%、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84.05%、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5.08%;建立健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完善事项清单,推进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汇总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34项和部门抽查计划98项,有序推进抽查工作,并及时公开抽查检查结果。截至目前,全市制定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已全部完成检查并进行公示;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92家,餐饮服务单位4851家(其中:餐馆4039户,学校食堂271户,其他食堂142户,餐饮类食品摊贩399户),副食品店3993户,小作坊324户。发挥好食安办综合协调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网上宣传培训22场次、培训人员3631人次;以大型商超、大型餐饮单位、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学校及周边摊点等为重点,加大风险排查力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野生菌中毒防控、散装白酒、农村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等专项检查13次,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1万户次;强化冷链食品监管,检查冷库192个次、冷链食品经营单位2419户次,开展涉冷链环节核酸检测2560份、结果均为阴性;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26场次,保障7108人次用餐安全;推广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外卖食安封签达1000余家,“餐饮安心码”全覆盖推广,学校食堂、景区景点“明厨亮灶”率100%;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52批次;全市共有药品经营单位240户、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996户,医疗器械经营单位230余家,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1858家次;加强疫苗安全监管,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62家次;加强对药店“一退两抗”类药品销售登记上报情况监测,全市235家门店共上报数据860902人次;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评价629例,药品抽检15批次,化妆品抽检5批次;全市在用锅炉102台,压力容器683套(台),电梯1550台,起重机械281台,场内机动车300辆,大型游乐设施17套(台),工业管道16.6167公里,燃气管道189.258公里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23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753台(套)次,下达《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66份,查处违法案件10件;加大农资产品、建筑材料和车用油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检查市场主体200户次,完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47批次,风险监测9个批次。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查办产品质量抽检不合格案件11件,坚决防止因质量安全隐患导致发生公共安全事件,推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43家企业公开企业标准124项,开展强检计量器具备案、报检工作,共检定计量器具3864台次,合格率99.92%,开展加油机等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42家次,严格认证监管,全市共有管理体系、强制性产品、食品农产品认证企业75家、证书158张;全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3391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发明专利有效量33件;牵头组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弥勒葡萄和弥勒葡萄烈酒),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进入形式审查阶段;今年以来,查办各类案件210件,收缴违法所得及罚没款298.88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568件,其中,12315投诉举报件1207件,信访件31件,12345平台办件24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万元;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药品科技活动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9万份,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和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完成政务信息公开603条次,有效提高消费者的知晓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审批科、市场规范监管科、质量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医疗器械与化妆品监督管理科、人事教育监察科、政策法规科;派出机构15个,包括:行政执法大队、弥阳市场监管所、工业园区市场监管所、新哨市场监管所、东风市场监管所、西一市场监管所、西二市场监管所、西三市场监管所、竹园市场监管所、朋普市场监管所、巡检司市场监管所、东山市场监管所、江边市场监管所、五山市场监管所、虹溪市场监管所。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1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3人(离休0人,退休83人)。
实有车辆编制16辆,在编实有车辆1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2,844,706.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41,830.53元,占总收入的99.5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2,876.36元,占总收入的0.4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38,358.06元,下降7.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7,822.58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市场监管制服及协管员工作服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6.78万元;其他收入减少970,535.48元,下降90.42%,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工作经费、公益性岗位补贴及执法办案经费等97.05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2,845,386.01元。其中:基本支出21,587,261.01元,占总支出的94.49%;项目支出1,258,125.00元,占总支出的5.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36,984.19元,下降7.0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市场监管制服及协管员工作服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导致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9,996.19元,下降3.1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净餐馆”“管集市”专项行动工作经费;项目支出减少1,046,988.00元,下降45.42%,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市场监管制服及协管员工作服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补助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587,261.0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596,434.03元,占基本支出的90.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90,826.98元,占基本支出的9.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58,12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46,988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市场监管制服及协管员工作服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导致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850元,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800,000元,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60,000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270,000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3,100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175元,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41,830.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5%。与上年相比减少767,822.58元,下降3.2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减少市场监管制服及协管员工作服经费及业务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105,29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项目支出,其中: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850元,2013801行政运行14,024,818.35元(工资福利支出12,661,853.8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760.5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7,204元),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2,660,437.34元,2013815质量安全监管60,000元,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824,108元,2013850事业运行1,441,982.40元(工资和福利支出1,395,309.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60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0元),2013899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93,1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9,199.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8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7,235.84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3,928.51元,208077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175元,2080801死亡抚恤263,0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7,33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2%。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0,000元,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102,062.7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5,187.3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0,08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9,583元,支出决算为155,7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0,54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17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1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9,583元,支出决算为155,71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0,54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且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导致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96.07元,下降3.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62.07元,下降4.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66.00元,增长8.3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各项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督查检查专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7,271.50元,增加385,462.70元,增长25.6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工资列入劳务费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转办公、水电、物业管理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33,099,783.25元,其中,流动资产15943604.36元,固定资产17,148,578.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4552.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79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3项,账面原值4124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422元;出租房屋958平方米,账面原值496688.8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0884.52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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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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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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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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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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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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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309978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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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48,578.89 |
10207014.89 |
2657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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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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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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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24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2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68.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6,24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6.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7.资产:指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资产。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