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czj/2024-00020
- 发布机构弥勒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1000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封面代码
二、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并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财政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管理退税、税收返还等项工作;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和指导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并实施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收支规模居于全州前列。有效凝聚财税部门合力,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有效资源,变“信息”为“税源”、变“税源”为“税收”。加强与税务部门和非税收入执收部门对接,确保税收应退尽退、应收尽收。科学合理调度资金,有效保障重点支出,把有限的资金全部用在“刀刃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273,744万元,比上年减收11,549万元,下降4%,为预算数301,160万元的90.9%,为调整预算数258,980万元的10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2,309万元,为预算数206,600万元的88.2%,为调整预算数158,000万元的115.4%,比上年减收20,262万元,下降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706万元,为预算数443,000万元的86.6%,为调整预算数380,800万元的100.8%,比上年减支50,583万元,下降11.6%。
2.精准聚焦重点领域环节,财政保障更加积极有为。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面对这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财政部门闻令而动、听令即行,确保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全年投入疫情防控经费3,395万元,提升核酸检测能力,强化医疗防护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市级财政配套资金200万元,全力支持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工作,划拨医保基金50万元用于支付新冠疫苗及接种费用。二是严格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切实做好直达资金的监控督导工作,加快预算指标录入、分解和库款调度工作,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实施进度与直达资金的配套合理使用,通过系统监控实现对资金支出进度和流向等全覆盖、全流程、动态化监管,确保资金下达和资金监管同步“一竿子插到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直达资金效益。三是全力保障基层正常运转。全年累计支出“三保”保障资金201,417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执行数42,327万元、保工资执行数151,426万元、保运转执行数7,664万元。确保全市基本民生项目正常推进,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全年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到位233,009万元,投向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3.加强对市场主体支持,加大政策实施力度。一是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落实。2022年1-12月,已累计新增退税减税降费及缓缴税费46,688万元,其中:累计办理留抵退税30,900万元;新增减税降费9,016万元;办理缓缴税费6,557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政策减免215万元。减税降费成果显著,在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稳企业、保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对小微企业纾困帮扶。落实“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办事”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大对各类市场主体纾困力度。2022年兑付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以奖代补资金925.26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提质增效奖励专项资金225万元;围绕普惠小微企业、乡村振兴强化信贷投放,为63户退税企业进行留抵快贷授信5.8亿,投放信贷3.5亿元,释放“退税+金融”支持的“乘数效应”,激发市场主体发展“驱动力”;市域内两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22.68亿元,普惠小微金融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用好用活专项货币政策工具,3个项目纳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范围8,750万元,2个房地产项目获国开行保交楼房地产项目贷款资金1.05亿元;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累计担保金额72,814万元,累计担保户数1,771户;推动“首贷中心”建设工作,搭建沟通桥梁,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升工程、“贷动小生意 服务大民生”及“扫码贷”专项行动,实现“金融活水”对小微企业的精准滴;出台《弥勒市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拓宽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户、展示企业2户。三是积极落实助企纾困减租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印发< 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按照《云南省国资委等7部门关于落实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分类实施房租减免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迅速启动落实减租政策的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全面梳理国有房屋出租情况,对符合减租条件的承租主体严格按照政策实施口径及办理流程抓好房租减免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截至12月底,全市43家行政事业单位为18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264户体工商户减免租金328.15万元;3家市属国有企业为9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和116户体工商户减免租金354.90万元。四是着力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2022年投入就业补助资金2,010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284万元,有效落实各项就业政策,稳住就业环境,稳定就业形势。投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729万元,拨付承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233万元, 为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网络商户、刑满释放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圆了就业梦,带动了社会就业,充分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就业创业促进居民增收,对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4.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是持续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审慎把控“防风险”和“稳增长”的关系,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把好举债关口;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实施动态监测,夯实可偿债财力,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各类债务按期归还,同时抓好政府债务置换缓释工作,切实缓释全市偿债压力。细化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强化政府性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等方面的动态监测,定期开展风险评估,摸清风险隐患,切实关注地方政府债务考核指标,严控债务率超警戒线,加强风险管控。二是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强化收入征管,防范收入来源不足风险。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关系,严格依法依规征管税费;加强产业财源建设,发挥财政政策激励引导促进作用;积极涵养培育优质税源,稳步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硬化预算约束,化解支出保障不足风险。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支出政策,合理安排支出规模。加强资源统筹,防范保障能力不足风险。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协调,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增强自我保障能力,统筹自有资金和各项转移支付资金,优先用于“三保”支出和疫情防控等,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调,提升财政支出综合效能。三是精准有序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常态化开展涉非涉稳风险排查,积极组织开展各类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及各类专项排查检查3次,发放宣传材料6,300余份,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提升防范意识。建立健全金融风险防范机制,坚持系统观念、风险意识、问题导向,及时跟踪研宏观经济形势,统筹发展和安全,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精准有序处置金融风险,以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系统性风险。坚定不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抓好国有企业、融资平台、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市场、私募基金、地方金融秩序风险防控,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切实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四是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攻坚任务作为重点保障和优先支持领域,确保投入力度与污染防治任务相适应。全年投入污染防治资金1,542万元,其中:大气环境污染防治资金225万元、水环境污染防治资金290万元、土壤污染及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027万元。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积极落实落实财政政策支持,投入森林、水资源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8,351万元;投入2,076万元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治理;投入300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筑牢弥勒市美丽县城的生态根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5.突出保基本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落实“一个一般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政策。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全面落实生均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助学、困难生活补助等制度的市级配套政策,2022年市级共配套资金2,649万元。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并按时足额发放。二是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继续大力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开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工程试点。2022年投入医疗卫生健康与计划生育21,053万元,其中: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4,020万元,大力支持了全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落实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截至2022年12月20日共下达拨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补助资金8,094万元,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4,464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69万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补助金1,581万元、孤儿救助234万元,共保障了城乡低保对象16620人、特困人员1377人、孤儿156人、救助困难群众2579人次,提升了困难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2年拨付民族专项及宗教专项资金661万元,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全市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积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年投入公共安全资金18,464万元,大力支持健全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公共安全水平。四是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全年投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9,884万元,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3,142万元、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6,18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403万元、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50万元,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14万元,658户符合政策的危房户享受了改造政策。大部分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确保了资金使用合规、投向科学合理,真正体现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的实际效果,并及时在弥勒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进一步提高财政直达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完善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将文化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不断提升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全域旅游发展。2022年投入经费206万元,支持体育馆低收费和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6.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全力支持粮食能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推广优质粮食工程,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各项“粮食安全”工作责任要求,切实肩负起保障粮食储备安全的政治责任。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7,862.9万元,促进了农业增收、农民增效。严格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全年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兑付各项惠农补贴9,235.1万元,惠及334688户次,切实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扎实推进“一卡通”管理使用工作,真正实现“一张清单管制度”“一个平台管发放”“一个群众一张卡”“全程监督一张网”的目标,把党中央的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提高农民生产保障能力。2022年兑付农机购置补贴1,696万元,涉及5300多户农户,有效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促进优化能源结构,落实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绿色能源发展。实施绿色能源产业园建设,支持新能源开发,兑付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65万元。二是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主要帮扶政策和财政投入力度稳定,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保障,全年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71万元。加强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村公路建设,2022年各级财政投入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7,094万元。三是提升乡村建设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投入力度,2022年投入农村厕所革命资金1,568万元,新建或改建农村户厕3,824座,公厕124座。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向农业农村资金支持的倾斜力度,全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624万元,占比达11%,超省级要求4个百分点,为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稳定资金来源。
7.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企业投融建管能力。统筹国有资本战略布局,系统构建符合弥勒发展定位的国有企业治理体系。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推进党建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配置国有资产、资源、资本。累计完成国有企业股权划转24户,累计盘活国有资产150,865万元,将资产重组整合至国有集团公司集中经营管理,集团公司投融建管能力显著增强。严格控制和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全年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配置资产8,804万元,审批处置资产7,035万元,出租审批金额90.34万元,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高效利用。
8.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扎实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为重点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修订完善财政权责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使法治成为财政研究决策、实施管理、组织执法、提供服务的基本遵循。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财政的各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通过以全过程记录、全覆盖控制、全方位报告为核心的预算指标核算管理“三大体系”,实时动态反映预算管理业务全貌,全面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逐步将政府全部收入、支出以及部门和单位的非财政拨款资金和存量资金资产全部纳入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加强政府对各类公共资源的统筹管理和盘活使用,进一步增强财政应对复杂经济社会形势的能力。加快建设资金运行高效、控制体系完整、财务报告全面、单位权责清晰、绩效导向显著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三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公平竞争监管,规范采购行为和采购保证金收取行为,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实施电子化操作的政府采购项目,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版采购文件。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到95.15%,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1,048个项目,完成采购预算15,073万元,实际合同金额 14,087万元,累计节约资金985万元,平均节约率为6.54 %。四是加强会计管理工作。强化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规范会计服务市场秩序,加强会计行业监管力度,持续优化会计中介服务营商环境。全市共有29户(含2户分支机构)通过行政许可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业人员基本稳定,业务正常开展,经营状况良好,实现代理记账收入729万元,为1291户中小企业提供了财务保障。进一步提高全市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市合格率比上年同期增长62%。五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规定。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会议、庆典、节庆和因公出国(境)、出省考察等支出,从源头上防止铺张浪费行为,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保障效能,全市“三公”经费、会议、庆典、培训等支出大幅下降。六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对2021年全市104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绩效跟踪评价,跟踪金额644,484万元;对全市102个一级预算单位进行部门预算申报并进行事前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准予入库的部门预算金额为279,475万元;全市102家一级预算单位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并对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批复。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将年度整体绩效目标、项目或政策绩效目标、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跟踪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七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国有企业改革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企业的管理运营机制,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大整合重组、吸收合并、剥离消化等工作力度,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用评级建设,促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断优化监管手段和方式,建立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分层分类全覆盖国资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管理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探索建立与现代企业相适应的新型国资监管架构,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基本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八是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严格按照上级财政要求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改革任务、改革进度。通过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全市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全覆盖,将控制规则嵌入业务系统,形成了顺向逐级控制和逆向实时反馈的完整管理闭环,进一步强化了预算约束,规范了预算执行,及时掌握预算调整变更,为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供了基础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十九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税政科、预算科、绩效管理科、债务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金融对外合作科、金融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法规与财政监督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党群科。
所属单位五个,分别是:
1.预算编审中心;
2.票据监管中心;
3.投资融资服务中心;
4.金融服务中心;
5.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1个行政单位为弥勒市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7,439,260.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37,157.78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02.24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83,411.93元,下降6.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83,866.29元,下降6.36%;其他收入增加454.36元,增长27.57%。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级安排的创业贷款奖补资金较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税局返还的代扣税手续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7,924,296.43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3,726.77元,占总支出的85.05%;项目支出2,680,569.66元,占总支出的14.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627.87元,增长0.2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7,394.13元,增长3.02%;项目支出减少405,766.26元,下降13.15%。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死亡抚恤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243,726.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23,599.26元,占基本支出的95.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0,127.51元,占基本支出的4.7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80,569.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现场推进会工作经费支出483,388.53元,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327,561.13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648,900元,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经费支出35,000元,鼎鑫案件(一期)法律综合服务经费支出175,000元,2022年红河州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支出10,720元。以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部门监管、创业担保贷款、一体化系统运行维护及财政收支、财政“六保”“六稳”、预算绩效管理等等各项财政工作,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弥勒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20,546.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增加155,998.12元,增长0.8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死亡抚恤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21,94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指导全市经济建设、社会保障、教科文事业、行政政法、企业等方面的财务管理;用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用于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编制及执行;用于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用于财政信息平台建设;用于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开展;用于财政信息公开等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服务;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0,846.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2,43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48,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工作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4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71.00元,支出决算为14,5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56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5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71.00元,支出决算为14,5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5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3%。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506.00元,下降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94.00元,增长3.5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绩效评价、资产管理、一事一议、创业担保贷款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377.39元,减少31,956.61元,下降4.27%,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6,294,316.53元,其中,流动资产145,787.41元,固定资产35,614,829.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33,7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42845.5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38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61,462元;报废报损资产328项,账面原值268,33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300元;出租房屋860.26平方米,账面原值27773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9,280.04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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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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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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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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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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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6,294,316.53 | 145,787.41 | 35,614,829.12 | 31,206,46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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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08,36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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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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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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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7,3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7,5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