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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gajsljcdd/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2301000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涉环食药知森民生问题,严格贯彻执行森林草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物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掌握辖区环食药知森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规律和特点,拟订预防打击对策,依法组织侦办破坏森林草原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及时承办各级交办的大要案件;组织协调辖区跨区域案件的侦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配合林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医疗卫生、农业农村、文化旅游、水利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行刑衔接等长效工作机制。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以及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锚定“六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以“昆仑2022”、“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向环食药知犯罪发起凌厉攻势,用实际行动维护全市环食药知领域持续平稳。

  1.强化忠诚教育,锻造过硬队伍。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年内,支部组织召开支委会16次,党员大会4次,党课5次,民主评议党员1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1次,组织开展谈心谈话4次。同时,坚持每月组织开展1次环食药侦业务知识大讲堂,选派侦查业务骨干参加省总队举办的食品、药品及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业务训练班暨擂台比武7期11人次。定期组织办案民警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通过提高学习培训的频次,扭转了队伍职能职责增加以后民警普遍存在的“本领恐慌”危机感,及时更新知识和技能,提升民警业务工作能力。

  2.紧盯“主业”,打击成效新突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排,深入推进“昆仑2022”、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打击医疗美容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及环食药领域挂牌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围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危害药品安全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伪劣商品犯罪、破坏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全力打击整治环食药知森领域违法犯罪。年内,共开展联合巡查检查48次,检查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场所358处,共立涉环食药知领域案件64起、破获54起(完成州局环食药侦支队下达的年度破案目标任务数(46起)的117%,抓获犯罪嫌疑人员42人,取保候审2人,移送起诉37起31人,查扣涉案药品809种15541盒/瓶/包/贴,涉案农药2种1071包,查扣食品添加剂硫酸铝铵14.6公斤;查获、救助野生动物334条/只(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4只,三有动物260只/条),收缴野生兰花69株。共计涉案价值48万余元 。抓获1名涉嫌非法采矿罪网上在逃人员,协助五山派出所收缴各类枪支57支,协助外地公安机关调查核实环食药违法犯罪线索、证人证言25件120人。

  3.全面推行“森林警长制”和“河湖警长制”工作。联合市林长制办公室、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印发了《弥勒市公安局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弥勒市公安局河湖警长制实施方案》,正式在全市公安机关启动实施“森林警长制”和“河湖警长制”,积极协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检整治。年内,先后在弥勒境内设置安装市级林长制公示牌22块,开展联合执法9次,巡山林、巡河湖42次,检查重点场所23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条,排查案件线索20条,受立查处森林草原资源类刑事案件37起、非法采矿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4人,查获救助各类野生动物242头(只),切实维护了弥勒辖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安全。

  4.多措并举,推进构建共治格局。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林草、市场监管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对接,牵头召集环食药知领域行刑衔接工作联席座谈会,率先在全州县市创新完成出台了环食药知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了各行业系统现有资源,推动形成了环食药知领域突出违法犯罪整治工作合力。深入红河卷烟厂、云南红酒厂、云南吉瑞管理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协调召开警企协作联席会,签订警企合作协议,开展共建共治,合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执法检查,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及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年内,出动警力870人次,车辆190辆次,核查线索48条,查获假农药1种297包,发现5家商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查获过保质期饮料2217瓶,发现存在其他问题11家,责令当场整改5家,签订防噪声污染责任书178份,警企协作协议3份,解决群众投诉噪声扰民3起。

  5.强化宣传,营造强大舆论氛围。组织警力深入林区、矿区、社区、村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标语、典型案例释法、村级广播宣讲等方式,及时公布曝光已查处的典型案例,向广大人民群众和食品药品从业者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知识和公安机关在打击环食药知违法犯罪工作中的成效,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同环食药知领域违法犯罪作斗争。组织开展集中专题宣传70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4.5万余份、张贴悬挂宣传标语36条,与群众面对面现场释法教育4场次,受教育群众5万余人,营造了社会共同参与维护环食药知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勤务室、政工监督室、侦查一中队(森林草原资源犯罪侦查中队)、侦查二中队(生态环境和生物安全犯罪侦查中队)、侦查三中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中队)、侦查四中队(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侦查中队)。设江边、西山、四家、洛那、竹园5个森林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执法执勤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执法执勤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264,174.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63,093.52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81.25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3,736.72元,下降2.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3,630.12元,下降2.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06.60元,下降8.97%。

  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本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减少和暂缓发放四季度基础性综合绩效奖的原因形成;2、其他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代扣职工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减少形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659,807.20元。其中:基本支出6,971,704.89元,占总支出的91.02%;项目支出688,102.31元,占总支出的8.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37,103.78元,下降3.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793.40元,增长0.24%;项目支出减少253,897.18元,下降26.9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减少和暂缓发放四季度基础性综合绩效奖的原因形成。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71,704.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470,243.64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1,461.25元,占基本支出的7.19%。人平均公务费18,572.6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8,102.3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开支范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及执法办案支出办公费、邮电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运行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工作开展情况: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这条主线,锚定“六个严防、三个确保”工作目标,结合“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无火清明武装巡护”“昆仑2022”“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等专项行动,积极推进河湖警长制和森林警长制工作,向环食药知犯罪发起凌厉攻势,不断提升打防管控能力,用实际行动维护全市环食药知领域持续平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58,725.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减少236,997.18元,下降3.00%,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减少,和暂缓发放四季度基础性综合绩效奖的原因形成。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6,864,79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6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辅警经费及公安装备购置、办案经费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保证辖区工作有序开展的相关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6,008.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7,92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755.00元,支出决算为238,143.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5,855.6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8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1,755元,支出决算为238,143.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5,855.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成建制划入市公安局后,部分职能由乡镇派出所协助完成,当年补助各乡镇燃油费形成超年初预算。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16,083.61元,下降57.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91,423.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6,971.39元,增长4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2.00元,下降41.6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购买执法执勤车辆2辆形成。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单位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执法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380.00元,比上年减少42,176.32元,下降7.77%,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公务费用支出减少形成。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公安局部门资产总额9,963,378.00元,其中,流动资产553,704.32元,固定资产9,409,673.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2,100.7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3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963,378.00

553,704.32

9,409,673.68

8,673,246.51

322,108.56

 

414,318.6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3,5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72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