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251-457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1000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4)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5)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创新,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6)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7)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8)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9)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10)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
(11)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2)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3)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
(14)指导文化与旅游衍生产品的开发与生存,丰富提高全市旅游产品本土文化承载力与传播力。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弥勒市文化馆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益性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系市文化和旅游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也是当地群众进行文化艺术活动的场所。主要职能:组织全市重大节庆活动和群众文化活动,培训、辅导群众文化骨干,繁荣群众文艺创作,研究群文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组织开展免费开放工作等重要任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 指导群众创作优秀文艺作品,辅导基层文艺骨干,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弥勒市图书馆系市文旅局下属的公益型事业单位,是弥勒市域内最大和最专业的文献收藏中心。主要职能: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从事文献收藏、借阅、信息咨询、培训教育、学术研究,担负收集保存历史文化遗产,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播科学文化知识、进行知识教育、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职能,发挥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提供文献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的重要功能,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围绕“庆来故里·福地弥勒”城市定位,不断完善公共基础配套设施、丰富文旅产品供给体
系,加快文旅深度融合,积极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抓好文旅重点工作。着力补齐短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坚持守正创新,推动文艺事业持续繁荣,注重保护利用,推动历史文脉绵延传承,树牢精品意识,激发弥勒旅游发展新活力,强化法治观念,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治理能力建设。
2022年开展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632家,旅游企业10家、旅游工作者21名荣登涉旅企业“红黑榜”红榜,东风韵景区讲解员夏悦荣获“全省10强”,弥勒太平湖森林小镇被评为弥勒市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完成培育规模(限额)以上涉旅企业36家、特色小微涉旅企业55家,新业态6家。强化文旅市场秩序整治,市场执法检查旅游企业940家次,责令限期整改12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主体68家次。办结“一部手机管旅游”投诉99件、12345政府热线投诉115件、信访14件。严格落实30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办理退货申请7件,退款2.23万元;立案调查处置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1件,行政处罚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800元,处置噪音扰民KTV5家,警告酒吧3家,约谈企业5人次;开展反诈宣传,出动164人次,检查场所273家次,签订告知书和承诺书210份;防范未成年人犯罪,召开专题会议3次,专项检查5次,发现违法违规娱乐场所1家,处罚2万元,游客满意率明显提升。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文化旅游业发展。干部职工包保涉文旅企业81家、宾馆酒店331家、社区居民1166户,出动检查人员1455人次,检查企业5421家次。集中隔离场所应储备房间3228间,实际储备3435间。抽调54干部职工做好隔离点常态化值班值守,8月以来轮换26批次101人,同时抽调全市工作人员1171人次,圆满完成国内入弥涉疫人员集中隔离、“9.11”国际航班入境人员集中隔离、“10.8”国际航班入境人员集中隔离、“10.7”竹园涉疫人员集中隔离、“11.09”黄岗中学和泸西县永宁中学涉疫师生集中隔离等重大工作任务,累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362人。落实纾困帮扶政策,发放景区景点、宾馆酒店资金补助285.47万元,暂退4家旅行社100%质量保证金28万元,坚定文旅企业发展信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科)、产业规划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所属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弥勒市文化馆
3.弥勒市图书馆
4.弥勒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
5.弥勒市旅游执法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
2.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弥勒市文化馆
4.弥勒市图书馆
5.弥勒市博物馆(文物管理所)
6.弥勒市旅游执法大队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局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财务科、公共文化科(博物科)、产业规划科、智慧旅游科(科技教育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宣传推广科。
弥勒市文化馆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室、群文创作辅导活动室、公共文化活动室。
弥勒市图书馆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流通部、采编室。
弥勒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弥勒市旅游执法大队、弥勒市博物馆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7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 59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用车1辆、旅游执法用车1辆、文物管理所公务用车1辆、图书馆公务用车1辆)。
实有车辆大于编制车辆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弥勒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于2019年1月撤销合并新成立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5个。撤销合并核定编制车辆数3辆,实有车辆4辆,其中:图书馆公务用车1辆无编制数,因图书馆工作性质特殊,经常下乡开展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与农家书屋业务工作指导,全年需配送农家书屋采购图书到每个服务点,所以市文旅局决定并入局机关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使用办法,加强综合管理,统一调配,故实有车辆数大于编制车辆数。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78,598,212.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8,341,137.92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57,074.41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6,912,891.35元,增长1,094.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7,046,242.67元,增长1,108.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市级下达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资金及中央、省、州三级下达的项目资金,相应收入增加,故本年收入数与上年收入数差异过大;其他收入减少133,351.32元,下降34.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同级政府部门补助的疫情防控工作经费及市人社局补助公益性岗位补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81,767,392.06元。其中:基本支出14,501,023.58元,占总支出的3.80%;项目支出367,266,368.48元,占总支出的96.2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3,382,920.59元,增长1244.9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5,825.56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日常运行经费的支出,相应行政单位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53,528,746.15元,增长2573.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省级、州级项目资金,相应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501,023.58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5,825.56元,下降1.00%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日常运行经费的支出,相应行政单位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3,366,635.75元,占基本支出的92.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34,387.83元,占基本支出的7.82%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7,266,368.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3,528,746.15元,增长2,573.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中央、省级、州级项目资金,相应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图书资源购置经费7万元;建党100周年系列庆典经费50万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开展免费开放系列活动经费75.19万元;开展“阿细跳月”保护抢救性记录保存制作、拍摄、西一红万村彝族传统文化保护区35.23万元;非遗传承人补助经费及医疗健康检查费20.93万元;公共文化馆“订场馆”试点运维信息技术服务费4.45万元;农家书屋运行补助29.80万元;可邑小镇旅游服务中心开展数字资源建设服务费12万元;“弥勒文旅”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宣传服务费16万元;制作广告宣传物料制作费5.55万元;制作文旅宣传手绘地图10.50万元;文旅法律顾问费4.60万元;额依村委会、矣维村委会乡村振兴宣传经费13.35万元;弥勒市高铁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4亿元;太平湖森林小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2,000万元;疫情防控办公费8万元;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一期、二期安保、保洁人员劳务费30万元;疫情防控应急东勇大酒店租赁费8.07万元;10家中高端住宿企业奖补资金230万元;糖博物馆布展大纲设计服务费15万元;文物烟子寨王氏祠堂、竹园广东会馆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6.50万元;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评审服务费10.05万元;旅游行业技能培训服务补助经费5万元;补助法依哨村小组乡村振兴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经费10万元;补助丫普龙村委会乡村振兴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经费20万元;补助市文化产业投资公司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经费20万元;补助西三蚂蚁村委会法依哨小组乡村振兴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经费10万元;补助西一攀枝村委会勒克村小组乡村振兴旅游基础配套设施经费5万元;补助可邑小镇公共文化文创产品融合设计制作资金3万元;补助西三蚂蚁村委会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乡村文化振兴示范资金3万元;补助巡检司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资金3万元;补助可邑小镇全省A级景区门票免费入园补助资金(第三批)6.55万元、锦屏山风景区全省A级景区门票免费入园补助资金(第三批)8.46万元、太平湖森林小镇全省A级景区门票免费入园补助资金(第三批)40.4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1,521,404.5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4% 。与上年相比,减少2,455,588.77元,下降10.2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州三级下达的项目资金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316,295.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1%。主要用于:
(1)2070101行政运行4,184,139.96元,主要反映行政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工会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
(2)207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96,738.36元,主要反映单位日常运行工作经费及诗书画协会工作经费支出;
(3)2070104图书馆1,221,381.69元,主要反映图书馆事业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工会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
(4)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600,000.00元,主要反映艺术团演员生活补助;
(5)2070108文化活动500,000.00元,主要反映开展建党百年系列活动费经支出;
(6)2070109群众文化3,022,073.65元,主要反映文化馆事业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工会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障缴费;
(7)2070111文化创作与保护559,619.30元,主要反映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非遗传承人生活补助及推动非遗保护工作经费支出;
(8)2070113旅游宣传500,000.00元,主要反映开展旅游宣传促销工作经费支出;
(9)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069,342.27元,主要反映旅游执法大队和文管所事业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障缴费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站)免费开放正常运转服务支出等;
(10)2070204文物保护65,000.00元,主要反映文物烟子寨王氏祠堂、竹园广东会馆修缮工程勘察设计服务费支出;
(11)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8,000元,主要反映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及农家书屋运行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44,74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主要用于: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400.00元,主要反映行政退休人员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2)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000.00元,主要反映事业退休人员日常工作经费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58,421.12
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在职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9,158.91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部分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350,760.82元,主要反映本单位退休
职工死亡后遗属补助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458,84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8%。主要用于:
(1)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460,652.00元,主要反映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安保、保洁人员劳务费等支出。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26,084.92元,主要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38,875.36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3,234.20元,主要反映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1,5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522.00元,主要反映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290.00元,支出决算为121,251.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8,533.9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1.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71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7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290.00 元,支出决算为 121,251.93元,完成预算的 68.3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0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8,533.9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7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原则,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4,412.10元,下降38.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6,775.10元,下降43.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63.00元,增长11.6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报废机动车一辆(公务用车),相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故“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数增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报废机动车一辆(公务用车),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外地单位来我局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次数较多,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数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旅游执法、文物管理所、图书馆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拓展旅游市场、文化交流、执行任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400.33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9,124.86元,下降19.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本着方便工作、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行政经费的支出,相应行政单位机关日常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运行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公车维护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160,804,596.91元,其中,流动资产156,570,577.37元,固定资产4,234,019.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40,188.8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9,940.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18,043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6,6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出租房屋425平方米,账面原值850,404.3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9,567.9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
|
|
|
|
单位:元 |
|
|
|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
|
|||||||||||||
合计 |
1 |
160804596.91 |
156570577.37 |
4234019.54 |
1151732.70 |
|
|
3082286.84 |
|
|
|
|
|
|
|
|
|
|||||||||||||
|
|
|
|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7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9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8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9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