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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320-49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5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1000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推进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承担城乡历史风貌街区和风貌建筑管理、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和行业重大经济技术政策推广的责任。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承担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和工程抗震设防监管的责任;承担城市管理执法监督责任;承担人民防空的责任;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情况。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属12个事业单位,7个内设机构具体如下: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业务科。与上年相比机构无变化。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组织收入:2021年组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00万元。2021年组织污水处理费收入700万元。2021年组织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909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63万元。

  2.加快城市更新。持续抓好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防洪排涝项目、城市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老城区)、城市雨污分流及污水管网工程、城市停车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3.持续跟踪服务重点项目。针对红河水乡特色小镇、秋雨书院、红河未来城、融创中国甸溪河文旅康养产业、德富理文产等重点建设项目。持续做好跟踪服务,定期向企业了解情况,切实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协助企业解决存在问题,助推项目建设。

  4.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坚持“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将城市更新、“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提升、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等工作与城市管理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城市管理模式。2021年内完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整合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根治城区风貌乱、停车乱、管线乱、业态乱、景观乱等问题,使城市管理手段更加科学、管理模式更加精细、管理体系更加高效。进一步完善环卫、绿化市场化运作机制,持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全力建设“滇中绿色发展强市”和“健康生活目的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12个。分别为:

  1.弥勒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弥勒市园林局

  3.弥勒市房管所

  4.弥勒市环卫站

  5.弥勒市市政设施建设中心

  6.弥勒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7.弥勒市标准定额站

  8.弥勒市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站

  9.弥勒市城市房屋拆迁协调中心

  10.弥勒市建设工程抗震服务中心

  11.弥勒市城建档案馆

  12.弥勒市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机构情况,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具体如下:办公室(人事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建筑市场监管科,城市建设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人防业务科。与上年相比机构无变化。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7.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36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42,609,573.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1,609,573.86元,占总收入的99.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13%。与上年度对比收入情况,总收入较上年减少254,179,292.56元,下降2549%;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254,023,292.56元,下降26.58%;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156,000元,下降13.49%。总体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和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这块因环卫站清扫、保洁等已经移交企业运营管理,减少城乡社区环境支出。具体分项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国防支出(州补人民防空)收入3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13,915.8元,上年收入1,404,739.67元,较上年增加支出409,176.13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而增加抚恤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70,002.19元,较上年减少支出22,178.63元。主要原因2021年中途有人员调出和退休等人员减少,支出就相对减少。

  4.节能环保支出8,369,908.90元,较上年减少支出3,280,845.1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第3季度污水处理费因市级财力有限当年没有支付。

  5.城乡社区支出531,451,306.88元,较上年减少支出220,036,685.55元。主要原因是城镇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118,704,440.09元,较上年增加支出57,455,040.59元。主要原因是国家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的支出。

  7.其他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支出9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一)其他收入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000,000元,较上年减少支出156,000元,主要是疫情防控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18,633,094.80元。其中:基本支出35,952,286.83元,占总支出的4.39%;项目支出782,680,807.97元,占总支出的95.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总支出较上年增加5,690,215.66元,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支出1,405,893.34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和执法局、环卫站聘用人员增加和三险金基数上调而增加支出;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支出4,284,322.32元,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得以推进形成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日常支出35,952,286.83元。基本支出35,952,286.83元,较上年增加支出1,405,893.34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增加、三险金基数上调及执法局、环卫站聘用人员增加而增加支出。具体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333,288.54元,占基本支出的73.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18,998.29元,占基本支出的26.75%。基本支出具体如下:基本工资3,524,631元、津贴补贴2,615,938元、奖金696,716元、绩效工资3,186,92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29,518.40元、职业年金缴费148,288.6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5,346.1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4,65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5,773.26元、住房公积金775,181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81,323.29元,抚恤金415,796.80元,生活补助102780元。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3.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18,998.29元。办公设备购置110,688元,专用设备购置324,600元已经按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列入固定资产核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设备购置占基本支出的26.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2,680,807.97元。项目支出782,680,807.97元,较上年增加支出4,284,322.3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推进增加资金投入。具体支出如下:社会事业发展规划224,647元,较上年减少支出550,706元;水体9,869,908.90元,较上年增加支出6,499,719.04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500,000元,比上年减少支出4,825,640.51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898,448元,较上年增加支出519,045.71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95,000元,较上年减少支出5,000元;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45,084,000元,较上年增加支出40,269,040元;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93,345,009.89元,较上年减少支出82,874,807.51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540,887.40元,较上年减少支出3,682,826.69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9,290,000元,较上年增加支出296,596,500元;城市公共设施500,000元,较上年减少支出10,122,300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95,878,342.69元,上年无此类款项安排的支出;棚户区改造62,968,000元,较上年增加支出55,968,000元;农村危房改造8,323,964.09元,较上年增加支出8,286,601.59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1,200,000元,与上年一致;老旧小区改造75,462,600元,较上年增加支出25,422,600元;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1,800,000元,较上年减少支出13,870,000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0,000,000元,较上年减少支出100,00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以前年度项目得以推进,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包括市容市貌改善,城市环境卫生、人居环境改善,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发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补助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215,715.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75%。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支出126,802,284.47元。基本支出35,952,286.83元,较上年增加支出1,405,893.34元;项目支出325,867,287.03元,较上年增加支出39,000,249.6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4,64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可研,设计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3,91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70,00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公务员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869,908.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5,582,677.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8%。主要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住建局在职人员工资和机构正常运转,执法局、环卫站出聘用人员工资和三险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补助以前年度城镇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9,754,564.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4%。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4,288.02元,支出决算为356,032.76元,完成预算的125.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1,318.76元,完成预算的131.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714.00元,完成预算的6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因为2021年预算数为上年预算数压缩5%来测算,实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呈逐年增加趋势,其原因一是我单位每月不定期对施工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每天要巡街,导致车辆出动使用频率高,公务用车燃料费增加;二是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和保险费逐年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6,664.28元,下降6.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686.28元,下降5.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978.00元,下降32.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决算数为实际发生的支出,2021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使用公务用车,所以三公经费有所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318.76元,占95.87%;公务接待费支出14,714.00元,占4.1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1,318.7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1,318.7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一水两污”项目建设,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安全检查及城市管理巡街等工作,费用支出为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1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1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

  次),接待人次5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对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房项目检查以及人防、燃气、工地安全检查等发生的接待餐费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18,998.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支出3,174,716.92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3174716.92元,增长49.2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住建局正常开展工作运转,以及执法局、环卫站因城市管理所需正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资产总额1,018,604,486.80元,其中,流动资产377,188,888.23元,固定资产40,478,403.4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430,148,326.16元,无形资产531,190元,其他资产170,257,678.98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5,807,012.72元,其中固定资产16,600,118.30元。根据弥财网复【2021】42号将园林和局环卫站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固定资产划拨到市城发市政管理有限公司,转让移交车辆38辆,账面原值16,019,618.3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201,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8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18604486.8  

  377188888.23 

  40478403.43  

  26121134.53  

  6491787.9  

    

  7865481  

    

  430148326.16  

  531190  

  170257678.9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8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38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1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85,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3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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