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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322-226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5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101000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镇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巡检司镇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3.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承担信访、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 

  5.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6.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等服务性工作。 

  7.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8.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政、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退役军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9.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农村危房改造、城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10.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农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11.组织编制实施镇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承担应对镇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和灾情发布有关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承办消防、民政救灾、地质灾害、水旱灾害、草原火灾、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安全生产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等服务性工作。 

  12.承担编制镇财政预决算、税务、金融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全镇预计实现工农业总产值23.8亿元,同比增长22.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6亿元,同比增长5.5%;完成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8万元,同比增长39.2%,完成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05.68万元。招商引资新签协议资金4.9亿元,同比增长242.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3217元,同比增长4%。 

  1.全力抓产业、补短板,产业结构调整不断优化,农业生产总值持续增长,工业发展持续向好。 

  2.合力抓生态、重监管,生态宜居环境逐步实现,生态环境有力有序,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3.奋力抓改革、强基础,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建设步伐加快,集镇功能布局实现新突破。 

  4.倾力抓民生、保稳定,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社会保障更加精准,社会事业更加完善,社会治理更加有效。 

  5.大力抓作风、提效能,政府履职能力持续增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大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三公开”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弥勒市巡检司镇人民政府

  本单位内设5个部门,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2.巡检司镇财政所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3.巡检司镇社会保障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4.巡检司镇国土和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5.巡检司镇应急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6.巡检司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7.巡检司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8.巡检司镇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8,406,355.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056,797.49元,占总收入的88.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49,557.75元,占总收入的11.33%。与上年对比减少2,642,248.39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858,452.87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4,122.87元,占总支出的53.36%;项目支出16,724,330.00元,占总支出的46.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500,736.19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支出减少,敬老院项目支出减少,无厕所革命、危房改造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34,122.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06,418.73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支出减少,无厕所革命、危房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936,080.50元,占基本支出的7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98,042.37元,占基本支出的21.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24,33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94,317.40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支出减少,敬老院项目支出减少,一事一议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弥财预指〔2021〕65号巡检司车站清真寺修缮改造专项资金1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发〔2021〕25号乡村振兴工程项目前期费专项经费50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发〔2021〕25号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经费21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行指〔2021〕49号巡检司镇阿式清真寺改造项目2021年省级配套专项资金15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行指〔2021〕36号2021年省级配套专项资金真寺改造补助经费4765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发〔2021〕25号综治专项经费4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发〔2021〕25号农村党总支党建工作经费专项经费27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发〔2021〕25号社区党总支党建工作经费专项经费10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行指〔2021〕54号2021年第二批宗教专项经费(观音寺和车站清真寺改造补助经费12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预指〔2021〕160号年宗教工作督查整改市级专项经费5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行指〔2021〕20号2021年民族专项经费和第一批宗教专项经费43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行指〔2021〕2号阿式清真寺改造项目2020年州级配套专项资金286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存指〔2021〕6号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专项经费139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建指〔2021〕10号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80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农指(2021)1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676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农指〔2021〕41 号2021年州级财政财专项扶贫资金355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农指〔2021〕37号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00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农指(2021)1号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314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存指〔2021〕7号2019年度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专项资金11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农指〔2021〕25号(巡检司镇乌稠村参与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50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预指〔2021〕307号2020-2021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1695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红财资发[2020]26号关于下达2020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预拨资金1248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弥财综指〔2021〕9号2021年州级第一批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100000元,该笔资金已使用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45,237.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4%。与上年对比减少13,372,951.57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支出减少,敬老院项目支出减少,无厕所革命、危房改造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090,3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198,418.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4,106.0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7,004.00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68,918.26元,资本性支出241,873.68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5,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3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2,996.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88,859.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7.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1,005.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65,631.0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13,734.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64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919,92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51,062.9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9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96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780,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0,90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41,048.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20,864.1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04.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7,926,92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8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94,046.2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64,765.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43,610.00元,资本性支出24,5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6,12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4,781.6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061.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5,28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66,800.00元,支出决算为423,173.45元,完成预算的90.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3,989.85元,完成预算的10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183.60元,完成预算的49.7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由非财政拨款支出,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2,902.93元,下降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3,208.07元,增长17.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111.00元,下降52.7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由非财政拨款支出,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989.85元,占86.01%;公务接待费支出59,183.60元,占13.9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3,989.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2,171.68元,购置车辆1辆。因为我镇公务用车较少,不能满足日常办公需求,所以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1,818.1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9,183.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9,183.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行、人居环境提升、脱贫攻坚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97,55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7,460.80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接待费由非财政拨款支出,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086,766.06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68,918.26元,资本性支出241,873.6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巡检司镇部门资产总额14,946,774.09元,其中,流动资产11,470,633.72元,固定资产3,476,137.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16,660.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062.34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583,177.0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583,17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0.00元;出租房屋315.00平方米,账面原值268,322.5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0,375.9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4,946,774.09

  11,470,633.72

  3,476,137.37

  2,020,549.04

  732,175.28

  0

  723,413.05

  0

  0

  3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778,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82,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78,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6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