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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332-820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2
  • 有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8301000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七、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的指导方针,研究制定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全市党史和地方志工作;二是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组织编写出版《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历史》等党史资料;三是负责地方志编纂工作,组织编纂出版《弥勒市志》,指导有条件的部门和乡镇编写出版部门志、专业志和乡镇(村)志,承担对乡镇(村)志、部门志、专业志的审查验收;四是负责史志资料征集编纂出版工作,每年编纂出版《中共弥勒市委执政纪要》《弥勒年鉴》等史志资料;五是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史志文献和资料,建立地情库,为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查阅服务;六是负责资政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依据和意见、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提供咨询服务;七是负责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利用,评选命名党史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党史纪念活动;八是开展史志业务培训,组织和参与党史、地方志学术研讨交流;九是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办交办的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中共弥勒市委党史研究室、弥勒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存史、资政、育人”为根本任务,始终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地方志工作条例》为重点,全力做好党史、志鉴的征集、研究、编纂、出版发行等各项工作。一是坚持不懈抓好党史和地方志各项工作。抓好《中共弥勒市委执政纪要(2020)》编纂出版工作、抓好《弥勒年鉴(2021)》编辑出版工作,抓好红河州党政数据库、《红河州年鉴》资料报送工作,为确保高效高质完成红河州党政数据库整理上报工作,市委党史研究室精心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对全市2020年书籍、专题片、微电影、获得荣誉等资料进行收集和整理,完成纸质(书籍、荣誉资料)、电子版(书籍、专题片、短视频)共34份资料,于5月20日上报州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抓好学史用志及修志指导工作, 抓好革命遗址的建设开发工作。抓好朱家璧纪念碑改造提升项目的实施建设,抓好西山革命纪念公园的建设工作。抓好党史的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建党100周年重要时间节点,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充分发挥部门职责和自身优势,加强党史宣传教育,有效弘扬革命精神和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  

  二是统筹抓好其他各项工作任务。抓好支部党建工作。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做好研究解决党建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高质量组织落实各项党建工作任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组织领导,抓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通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认真组织开展“三个一”系列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规范权力运行,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弥勒市委党史研究室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我室内部机构风险点1个,风险等级为低级。个人岗位风险点4个,其中中风险等级1个,低风险等级3个,围绕排查确定的风险点,制定了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防范措施,做到岗位职责明确、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得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党史研究科、地方志编纂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143,673.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3,324.76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8.88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15,154.89元,下降16.2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15,133.19元,下降16.2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21.70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2021年10月退休1人,2022年列入部门预算人员减少,2022年初没有安排项目经费,同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143,720.82元。其中:基本支出2,114,070.58元,占总支出的98.62%;项目支出29,650.24元,占总支出的1.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15,038.83元,下降16.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189.07元,下降0.90%;项目支出减少395,849.76元,下降93.0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2021年10月退休1人,2022年列入部门预算人员减少,2022年初没有安排项目经费,以收定支,同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4,07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34,692.82元,占基本支出的91.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377.76元,占基本支出的8.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650.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弥财预指【2022】34号2013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19650.24元;弥财预指【2022】81号20131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驻村队员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3,324.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减少415,154.89元,下降16.23%,主要原因:2021年10月退休1人,2022年列入部门预算人员减少,2022年初没有安排项目经费,以收定支,同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22,283.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办公设备购置及日常工作运转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1,31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6%。主要用于缴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728.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61元,支出决算为1,0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61元,支出决算为1,0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8.00元,下降10.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8.00元,下降10.4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机关及外地来我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人员。  

  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年度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981.70元,减少72,370.01元,下降28.79%,主要原因: 2021年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公用经费有所增加而今年活动减少,相应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21218.03元,其中,流动资产2638.48元,固定资产18579.5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2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78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1—GK13表  

  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2年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缴入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缴入非本级财政专户0.00万元,未缴入财政专户资金0.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七、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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