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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wwj/2025-00012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3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3201000

  弥勒市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水务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精心谋划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前期

  (1)一是调整完善《弥勒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方案,谋划项目70件,规划匡算总投资209.78亿元。二是拟定《弥勒市水利重点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并通过市委市政府审议印发,涵盖水利四个方面21件项目,项目总投资112.74亿元。

  (2)积极开展前期工作规划,龙泉水库项目前期17个专题已全部办理、获批,目前正在用地报批工作,计划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小宿依水库可研、初设均已通过审查待批复。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葫芦岛水库、野则冲水库、李子冲水库、龙潭门水库、戈西水库、上母乃水库扩建工程完成勘察设计招标,可研已编制完成待上报审查。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可研已获得发改部门批复,正开展实施方案的编制。西二镇小型水库联合灌区立项建议报告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定,项目立项建议书已上报省水利厅。

  2.拓宽水利建设资金渠道,大抓水利固定资产投资

  一是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和开展项目融资,2022年共争取中央和省水利建设资金1.43亿元,弥勒市东西部山区供水及灌溉工程获2022年度专债资金2.5亿元。二是着力加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截至10月底,完成州级水利行业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全年预计完成16.2亿元;完成市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6.64亿元。

  3.稳步推进项目建设,持续完善“水网”布局

  (1)洗洒水库扩建工程批复总投资1.53亿元,工程已基本完工,正有序推进蓄水安全鉴定及相关验收扫尾工作,累计完成总投资1.17亿元。

  (2)弥泸灌区弥勒灌片项目概算投资12亿元,工程已完成丈量土地2139.56亩,交付土地1672.42亩,拨付乡镇征地补偿款2218.26万元,兑付1924.62万元。完成管槽开挖6.4km,管道安装24.71km;排灌沟渠改造工程完成清淤3.07km,渠基开挖3.72km,衬砌回填3.18km。累计完成投资1.26亿元。

  (3)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1.56亿元,工程已完成河道治理65.01km,累计完成投资0.94亿元。

  (4)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一期自然能提水项目)概算总投资2.59亿元,已融资到位2亿元,项目先行启动东山镇自然能提水(二期)工程和巡检司镇己白村委会自然能提水工程。目前,东山自然能二期安装管道15km、水池7座,累计完成投资0.44亿元。

  (5)太平湖环湖截污生态治理项目概算总投资7.02亿元,已完成污水检查井67座、闸阀井安装2个,混凝土管涵1座,铺设管道1.14km,正开展首开段主道路施工,同步进行混凝土管涵和排水管施工。累计完成投资1.94亿元。

  (6)甸溪河治理二期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已通过市规委会审核,采用EPC模式确定了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目前,项目已完成742.5亩土地征收及清表工作,土方开挖回填完成10万m³,甸溪河花口河段平整土地120亩,累计完成投资700万元。

  4.加快农村供水设施建设,提升农村供水质量

  (1)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涉及全市12个乡镇(街道),规划项目59件,覆盖人口16.54万人,概算投资4.62亿元,分3年实施。2021年度项目已开工6件,完成征地535.26亩,机井钻探完成3口,高位水池6座,管道安装50.12km,累计完成投资1.3亿元。2022年度项目共11件,概算投资1.06亿元,计划12月底前启动实施。

  (2)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专债项目已到位专债资金0.18亿元,完成东山镇三棵树坝塘工程子项目,已支付专债资金430万元。其余资金调整安排实施西二镇矣维村委会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工程概算投资0.11亿元,解决4个纯水窖供水村404户1391人饮水安全保障问题,资金已于2022年10月初全部完成支付。

  (3)2022年中央、省级共下达弥勒市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153万元,涉及11个乡镇(街道)36件项目,覆盖人口5.26万人。目前,项目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184.32万元。

  5.加大监测设施建设,强化工程运行管理

  (1)2022年小型水库雨水情设施项目批复总投资299万元,涉及25件水库。目前,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建设任务。

  (2)弥勒市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共涉及水库55座,计划投资296万元。项目正有序开展,完成投资230万元。

  6.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增强河湖保护治理能力

  一是高位推动履职尽责。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有关专题会议研究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巡河巡湖调研10次,就重点河湖管理保护治理批办督办8次;安排河湖长制工作经费50万元。二是健全机制增强合力。修订完善工作督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机制,截至11月1日,全市各级河长湖长开展巡河巡查9480次,共发现问题49个,办结42个,召开河长湖长会议77次,交办、督办问题22个,办结22个;“河长+检察长”持续深化,建立落实“河湖警长制”;与建水县、开远市、丘北县建立跨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向市检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6条,下发检察建议书13份,目前涉及问题均已整改完成。三是夯实基础工作。滚动修编市级河长责任河湖“一河(湖)一策”42个,开展市级河长责任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完成南盘江、甸溪河、白马河等19条549km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122座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南盘江、甸溪河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智慧河湖建设,积极配合州级建设河湖监控系统,计划在南盘江干流安装视频监控4套,提升河湖监管信息化水平。四是持续深化以南盘江为重点的保护治理。建立南盘江弥勒段保护治理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清单,共计项目17个,估算投资55.11亿元;制定南盘江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全面启动南盘江(弥勒段)流域保护治理专项行动。五是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排查销号河湖“四乱”问题20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5个,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筑物750.66㎡,清除污染物5082.5吨、筏钓台4处,清理占用河滩地种植农作2001㎡;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太平湖环湖截污生态治理项目等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快推进。严厉打击破坏河湖生态环境的行为,出动执法人次120余次,劝阻警告各种违法行为共计62余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15次。六是强化督察督办。紧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南盘江主干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整改,组织抓好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南盘江主干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反馈问题4个,已完成问题整改3个。开展“四不两直”暗访检查督察9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3个。七是持续推进美丽河湖建设。2022年成功创建州美丽河湖2个,拟创建4个省级美丽河湖,目前已进入评审阶段。

  7.抓实防汛抗旱工作,建立高效应急预警体系

  弥勒市2022年雨季较早,5月13日全面进入雨季,上半年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30%,但7月以来降水量较常年偏少43.7%,为历史第三少年份。截至2022年10月28日,全市库塘蓄水18292万m³,比去年同期多1956万m³,完成州级下达蓄水任务的102.76%。

  一是压实防汛责任,严格落实汛期值班、领导带班和零报告制度,向社会公示122座中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5月底全部完成水库汛期调度计划(方案)和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演练,编制、修订、审批各类预案、方案共1685个;调整充实防汛抢险队伍16支1063人,储备防汛抢险物资价值约110万元,准备抢险机械设备59台;全市制定防汛减灾应急演练方案1011个,10.54万人参与演练。二是落实分段分片责任制,重点对辖区内水利工程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及山洪灾害隐患点进行汛前隐患排查,排查出一般隐患问题592个,在汛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基本建成全覆盖的监测预警系统,建成水雨情自动监测站74个,对241个简易雨量站及153个山洪灾害隐患点实行专人负责,辖区水库和重点村寨的降雨观测设备已基本覆盖;强化预警信息“叫应”机制,年内共发出预警信息129次,发送预警短信4109条。

  8.严格落实水资源监管,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2021年全市用水总量2.298亿m³,万元GDP用水量46.3万m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5m³;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达0.532,重要河库水功能区和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4个、论证表3个,核发电子取水许可证15个,延续取水许可3个、变更取水许可3个、注销取水许可8个;开展取水许可现场核验3个、水电站生态流量现场监督检查2次;开展“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取水户整改提升取水工程174件、退出11件,指导115个取用水户按季度完成用水统计调查直报,完成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转换260个,安装重点取水户取水口计量在线监测设施7套。三是积极推进地热水资源专项整治,投资0.57亿元实施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项目建设,建设地热水集中供水点水厂、集中供热管网、入户自来水和雨污分流管网,实行统一计量和供水管理。现已完成投资4800万元,选取地热水集中供水井12眼,依法依规封闭地热水井59眼。

  9.深化监管执法,行业强监管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水政执法监管,年内开展巡查检查109次,制作调查(询问)笔录2次,下发执法文书29份,办理遗留案件1件;完成水资源费征收770.64万元。二是强化水保监管,审批水土保持方案33个,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40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km2,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407.74万元。三是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新开工建设的花口河综合治理等在建工程开展质量监督巡查15次,监督覆盖率达100%。四是认真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各类涉水法规、节水知识等宣传品(册)9000份(个),悬挂涉水宣传标语5条,组织普法学习培训150余人次。

  10. 紧盯行业安全生产,强化水库运行管理

  一是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10次,消防安全工作联协会3次,签订责任书31份、承诺书120份;开展水电站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204件水利工程,发现并整改隐患621项。二是开展水利设施防溺水安全排查,通过排查整治全市549件水利工程设施,配置救生艇5艘,救生物资2398件(个),设置警示标牌1666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建设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我部门是行政主管部门,无归属单位,有下属单位2个,分别是:弥勒市水资源调度中心、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弥勒市水务局(本级);

  2.弥勒市水资源调度中心;

  3.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9人(离休0人,退休109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19,619,845.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9,302,198.58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17,646.86元,占总收入的0.0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08,718,098.87元,增长368.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8,805,539.79元,增长369.97%;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减少87,440.92元,下降21.59%。

  两年相比,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建项目投资较大,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工程资金410,000,000元,而2021年基建项目较少,重点建设项目—龙泉水库工程2021年还在做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得以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工程资金顺利开工建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23,479,156.20元。其中:基本支出24,248,633.05元,占总支出的4.63%;项目支出499,230,523.15元,占总支出的95.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0,551,195.50元,增长221.2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92.93元,增长0.08%;项目支出增加360,530,802.57元,增长259.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

  两年相比,主要原因是2022年基建项目投资较大,有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工程资金410,000,000元,而2021年基建项目较少,重点建设项目—龙泉水库工程2021年还在做项目前期工作,2022年得以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工程资金顺利开工建设。

  从收支结构分析,与2021年对比,政府性基金结构变化较大,主要是2022年收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工程资金410,000,000元,因此政府性基金占总收入和总支出的78%左右。2021年只收到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债券资金18,000,000元,政府性基金占总收入和总支出的比重较小。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48,633.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346,938.98元,占基本支出的96.2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01,694.07元,占基本支出的3.72%。两年相比,人员经费支出所占比重上升1.7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人员调入3人,致人员经费支出上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所占比重降低29.48%,主要原因是实施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办公支出,减少劳务费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230,523.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760,000.00元。主要项目支出如下:

  1.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弥勒市东西部山区供水及灌溉工程)(弥财债指[2022]3号)250,000,000元,用于东西部山区供水及灌溉工程,由于项目投资大,建设资金未全部筹集到位,先行启动实施东西部山区供水及灌溉工程(一期管网配套项目),一期管网配套项目于2022年11月8日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项目法人单位为市产发集团,因项目用地批复未办理完成,项目建设资金未到位现处于停工状态。

  2.2022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弥勒市龙泉水库工程)(弥财债指[2022]8号)160,000,000元,用于龙泉水库工程。目前正在开展导流输水放空隧洞进出口锁口和洞身开挖,累计开挖完成149米,其中进口113.8米,出口35.2米。

  3.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域治理(弥财农指[2022]5号)45,500,000元,用于里方河、白马河、花口河3条河流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长22.51公里,保护人口2.6万人,保护农田1.79万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农田耕地,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222,360.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1.63%。与上年相比减少31,078,788.85元,下降21.54%。主要原因分析:因项目不同,到位资金也不同,如:2021年有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项目资金9,943,400元,2022年无烟草行业水源工程援建项目,所以也无相应的项目资金;2021年有美丽河湖补助资金4,450,000元,2022年上级未拨此项目资金;2021年有中央奖励金安排的河道治理项目8,950,000元,2022年只有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河道治理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95,519.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离休和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58,96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8,3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5%。属于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主要用于弥勒4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治理设施工程,由市城市发展集团公司建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7,804,69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2%。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的工资、日常业务支出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1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300元,支出决算为273,60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59,460.1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4.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141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7,300元,支出决算为273,60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9,460.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成本增高,本年发生车辆大修1次。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372.52元,增长5.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6,959.12元,增长1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586.60元,下降49.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成本增高,本年发生车辆大修1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共有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前期项目、水利工程建设中上级部门指导检查等相关工作及来访考察学习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0,532.34元,增加17,237.70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成本增高,本年发生车辆大修1次。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运行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公车维护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水务局部门资产总额814,108,496.93元,其中,流动资产23,268,487.87元,固定资产7,159,689.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596,914,230.95元,无形资产3,28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3,962,914.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761,411.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0项,账面原值3963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162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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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01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0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3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水务局2023112301434510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