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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341-96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23
  • 有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8601000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规划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抓好组织实施。领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检查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市直机关党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职责定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2年12月,机关工委下辖10个机关党委、14个党总支、42个党支部,共187个党组织2991名党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147个、离退休干部党组织28个、非公企业党组织7个、社会组织党组织5个。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852人,占党员总数的28.9%。

  1.聚焦“两个维护”,思想理论武装成效凸显

  一是完善党员常态化学习、经常性教育机制,完成第二批“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充分发挥好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带动作用,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主题主线,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重要论述,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落细落实。二是强化思想引领。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抓好机关思想舆论阵地建设,确保主流思想和舆论占领机关意识形态阵地。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上讲堂”、云岭先锋夜校、“弥勒机关党建微课”平台以及红色体验教育等结合起来抓实学习,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落细落实。深化党员信教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推动机关作风持续深入转变。

  2.聚焦主责主业,管党治党责任坚决扛牢

  一是健全完善研究部署机制。年内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4次。制定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明确8项重点项目,细化为12项工作任务,实化量化40项具体工作措施,完成年度党建工作部署。二是健全完善落实推动机制。制定基层党建重点任务立项分解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考评清单,逐条逐项督促落实。三是建立经常性调研督导机制。采取随机调研、专项调研、年度调研等方式,年内开展随机调研3次,专项调研1次,全覆盖开展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1次。

  3.聚焦党建引领,基层组织力不断提升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经常、严肃、认真开好“三会一课”,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二是织密健强基层组织体系。持续开展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新成立机关基层党组织38个,规范机关纪委组织设置。三是抓细日常党务工作。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发展新党员29名。落实“党费日”制度,认真开展党费工作专项检查。规范活动阵地管理使用,推动党建工作信息化,抓实“智慧党建”工作。四是落实党建带群建工作。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向19名老党员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成立和规范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推动群团组织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4.聚焦中心工作,示范带动作用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

  一是打造机关党建示范品牌。开展机关党建品牌创建,命名表彰第一批“五佳机关党建示范品牌”,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擎引机关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二是履行抓党建促营商环境优化责任。组织“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活动,以“优化营商环境,擦亮行业形象”为目标,创建命名第二批“弥勒模范机关”14个,构建党建引领优化营商环境新格局。三是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以“四双”工作为抓手,64家机关党组织到社区报到服务413次,1785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服务6694人次。四是大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推行“三个工作法”,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规范机关窗口服务单位服务大厅9个,设置“党员先锋岗”、划定党员责任区,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9支,全面推动机关党建提质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科和宣传科,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即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建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

  2.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党建管理中心,为股所级单位,纳入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624,742.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4,742.7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889.43元,增长4.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1,889.43元,增长4.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2022年度1名事业人员从九级职员调整为八级职员,1名工勤人员从高级工调整为技师)及拨入上级补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624,742.78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448.64元,占总支出的97.40%;项目支出42,294.14元,占总支出的2.6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1,889.43元,增长4.6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595.29元,增长3.24%;项目支出增加22,294.14元,增长111.4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2022年度1名事业人员从九级职员调整为八级职员,1名工勤人员从高级工调整为技师)及拨入上级补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2,448.6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83,579.64元,占基本支出的87.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869.00元,占基本支出的12.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294.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维护办公日常运转开支(包括办公用品、打印机碳粉、征订报刊等)32392.14元、聘用人员工资支出3902元、组织专项工作经费(培训费)6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4,742.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1,889.43元,增长4.6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工资(2022年度1名事业人员从九级职员调整为八级职员,1名工勤人员从高级工调整为技师)及拨入上级补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0,009.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9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党建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73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主要包含行政退休人员经费16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131.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6,00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4%。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补助支出82323.36元,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19778.16元,公务员(退休人员)医疗补助1389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仅涉及公务接待费,工委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办法,当年度无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6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0.00元,下降10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仅涉及公务接待费,工委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管理办法,当年度无接待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869.00元,增加15,673.00元,增长8.56%,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品物价上涨,办公纸张涨价及会议打印材料用量增加,相应增加打印机耗材,增加开支。再是领导参加州级培训及会议、职工走访挂联扶贫户等,导致交通费用开支加大。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日常物管费、办公费、交通费、印刷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3435.22元,其中,流动资产639.88元,固定资产12795.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47.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821.71元(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如下: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中共弥勒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848.81 

627.44 

156414.1 

 

 

 

156414.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9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机构:指在行政管理领域中具有一定行政管理职能、党务管理职能、公益服务职能或其他管理、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目前,列入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构主要有各级党政机关,人大常委会、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等。

  八、编制:广义的编制是指各种机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结构和领导职数配置。狭义的编制也称“人员编制”,是指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的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数额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是“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人员编制分为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两大类。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28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