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xfj/2025-00016
- 发布机构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11-23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告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000
弥勒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到省到州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弥勒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部署信访工作。
2.强化源头预防,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工作目标开展矛盾纠纷梳理排查。
3.持续推进重复信访件治理、全力化解信访积案。按照省、州相关工作要求,开远市各级领导咬定目标、狠抓落实,不断提高重复信访件、信访积案化解数量和质量。
4.做好重点时期信访工作,护航党的二十大。
5.突出加强信访部门政治建设。始终持续强化信访部门党的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
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弥勒市领导干部视频接访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信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917,519.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6,871.46元,占总收入的98.9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647.59元,占总收入的1.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115.74元,下降0.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737.06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事业人员1名,增加人员经费。其他收入减少73,852.80元,下降70.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非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919,740.15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029.28元,占总支出的88.71%;项目支出329,710.87元,占总支出的11.2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383.14元,下降0.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8,094.01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支出从基本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增加179,710.87元,增长119.8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支出从基本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0,029.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29,403.05元,占基本支出的93.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0,626.23元,占基本支出的6.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9,710.87元。上年支出150000元,同比上升119.81%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支出从基本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弥勒市信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推进开远市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日常工作中办公经费支出,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等支出;二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劝访等工作的差旅费支出,本年度各个项目已顺利开展并达到预期效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6,871.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相比增加65,737.06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事业人员1名,增加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8,099.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9%。其中2010301款项支出1877665.37元,2010308款项支出299710.87元,2010350款项支出310723.55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保障、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94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7,830.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593.85元,支出决算为6,944.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81.1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6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593.85元,支出决算为6,944.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81.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76%。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74,237.87元,下降91.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9,9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353.87元,下降89.48%;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984.00元,下降69.39%。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为购置公务用车,减少了公车购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调研及维稳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调研、维稳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7,757.54元,减少228,466.16元,下降59.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支出从基本支出调整至项目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262.4元、邮电费959.1元、差旅费1140元、工会经费40128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468.04元、其他交通费106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弥勒市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539443.86元,其中,流动资产1561.46元,固定资产53788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009.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168.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4项,账面原值622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14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