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20240913-164354-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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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1-1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63001000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统一领导和管理弥勒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聚焦规划引领。一是稳步推进弥勒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开展《弥勒市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等编制;二是以“干部规划家乡行动”推动村镇规划编制。有效推进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2.聚焦土地要素保障。稳步推进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2021年共完成2个城市批次用地;二是拟定下发《弥勒市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宅建设联审联管工作方案》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宅建设联审联管工作。三是积极开展弥勒市弥师路以南甸溪河以西开发、弥勒市二环南路等项目的土地征收工作,积极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四是积极做好勘界定界审查。完成2021年弥勒市第一批次建设用地、泸丘广富高速公路建设用地等的勘测定界报告审核工作。
3.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二是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完成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及临时用地审批;三是大力实施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四是积极督促有证矿山开展修复工作,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
4.聚焦基础工作保障。一是保障民生安全,织牢防灾减灾屏障。认真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等工作,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灾险情速报制度,强化培训演练工作。有序推进避险搬迁项目,今年来无人员伤亡情况发生;二是继续做好“三调”收尾工作。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后续工作;三是按时完成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四是强化矿权管理。完成2021年度的矿山开发利用统计直报管理分析系统的报送工作;完成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加强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编制、评估评审和备案工作。五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弥勒市煤矿山、非煤矿山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综合督查,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5.聚焦服务环境优化。一是严格贯彻“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不动产日常登记业务,巩固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成果;严格贯彻执行规划许可审批制度,通过优化审批程序,编印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事,显著提高规划许可审批效率。二是推深做实不动产确权登记。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
6.聚焦执法监察。一是矿产资源执法。持续深入打击超层越界、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煤矿山、非煤矿山动态巡查,土地巡查,规划巡查和卫片图斑核查。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对2021年7月3日后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坚决督促整改。三是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历史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大棚房”等问题清理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卫片执法检查图斑清理整改专项行动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7个。其中:行政单位 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3 个,其他事业单位 3 个。 分别是:
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
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弥阳自然资源所;
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朋普自然资源所;
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山自然资源所;
5.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江边自然资源所;
6.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新哨自然资源所;
7.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一自然资源所;
8.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二自然资源所;
9.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西三自然资源所;
10.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虹溪自然资源所;
11.弥勒市自然资源局竹园自然资源所;
12.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巡检司自然资源所;
13.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五山自然资源所;
14.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东风自然资源所;
15.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16.弥勒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7.弥勒市规划中心;
其中,13个乡镇自然资源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划中心均未单独设帐,人事及账务都统一由市自然资源局管理,弥勒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人员工资经费纳入市自然资源局部门预决算统一管理。
我局共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执法监察科(弥勒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人事财务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96 人。其中:行政编制 19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2 人),事业编制 77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42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4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2 人),事业人员 5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25人)。
离退休人员 42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41 人,退职1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11,085,723.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968,497.24元,占总收入的99.9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7,226.11元,占总收入的0.06%。 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减少202,246,733.69元,减少48.93%。主要原因是:1.本年项目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本年土地出让返还成本减少,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98,892,746.62元。其中: 基本支出 19,165,270.78元 ,占总支出的 6.41%; 项目支出 279,727,475.84元 ,占总支出的 93.59%;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支出比上年减少62,378,191.44元,减少17.27%,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65,270.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80,787.09元,增加31.41%,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我局支付执法监察大队新招聘临聘人员,以及局机关不动产登记中心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等原因,使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2,571,589.67元,占基本支出的65.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93,681.11元,占基本支出的34.40%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9,727,475.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6,958,978.53元,减少19.31%,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供地减少,返还土地成本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减少,导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减少。二是由于本年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支付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经费、农村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经费、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等项目支出,相对上年支出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7,304,622.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2.48% 。与上年对比减少9,440,446.18元,减少20.2% ,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22,54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 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13,200.00元,退休建房安家费3,3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6,028.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90,014.9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52,67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 主要用于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807,655.00元,公务员补助45,020.8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33,860,531.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77%。其中基本支出16,890,051.47元,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6,970,480.00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具体如下:
220(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7,685,314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22.7%;
220(类)01(款)06(项)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6,650,680.00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49.17%;
220(类)01(款)09(项)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219,000.00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0.65%;
220(类)01(款)50(项)事业运行,支出3,410,251.47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10.07%;
220(类)01(款)99(项)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5,895,286.00元,其中基本支出5,794,486.00元,项目支出100,800.00元,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的17.41%;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68,871.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支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393.24元,支出决算为106,318.38元,完成预算的32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326.38元,完成预算的19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92.00元,完成预算的46.8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维费因年初预算不足,年度中间单位发生保险费、车船税、燃油费、及维修费超预算执行,导致决算数超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3,137.38元,增长 99.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926.38元,增长188.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89.00元,下降37.4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间因2辆公车使用年限较长,为安全考虑,进行维修保养,支付维修费,导致决算数超上年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326.38元,占87.78%;公务接待费支出12,992.00元,占12.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3,326.3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无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326.3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开展外出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自然资源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93,681.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79,928.22元,增加284.75%,主要原因是:本年因我局支付执法监察大队新招聘临聘人员,以及局机关不动产登记中心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等原因,使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部门工作所需的办公、出差、会议、培训、水电、邮电、租赁、劳务、维修(护)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583,315,133.93元 ,其中,流动资产 579,941,201.05 元,固定资产3,022,248.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51,683.90元,其他资产 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0,837,639.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93,498.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847平方米,账面原值2,100,00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22,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6,465.46平方米,账面原值5,730,675.4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00,811.97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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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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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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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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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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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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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83,315,133.93 |
579,941,201.05 |
3,022,248.98 |
1,825,61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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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63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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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68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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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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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055,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388,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696,8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9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 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63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