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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xczxj/2024-00003
  • 发布机构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801000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长期规划、脱贫村提升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管。

  (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并对全市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市级项目库编制、衔接资金项目建设、衔接(扶贫)项目后续资产移交管理工作,并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具体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调查研究,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解决全市过渡期间巩固脱贫成果中的重大问题,供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二是负责全市“三类人员”动态监测及帮扶工作。三是统筹协调组织开展行业部门巩固脱贫成果工作,确保政策、责任、工作、成效落实。四是负责统筹协调金融机构巩固脱贫成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工作。五是宣传发动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回乡创业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巩固脱贫成果,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及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六是协调指导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弥勒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七是统筹组织做好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及成效考核工作、行业部门工作成效考核、定点帮扶单位考核、巩固脱贫成果评估检查等工作。

  (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加强就业、产业扶持,做好配套设施建设、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促进脱贫提质增效。

  一是抓政策落实。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在全州率先制定出台教育、医疗、住房等11个衔接配套实施方案,补齐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帮扶政策缺口,持续强化政策落实,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教育保障方面,强化对“三类人员”的教育帮扶,发放防返贫助学金378.24万元,惠及贫困学生1268人,有效减轻贫困群众子女就学经济负担。医疗卫生保障方面,全面落实健康扶贫30条措施及“一站式服务”、特慢病等各项健康扶贫政策,有效减轻脱贫户就医负担。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脱贫户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住房保障方面,兑付补助资金819.9万元,扶持全市4类重点对象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农村危房改造772户。100余户脱贫户享受住房租赁补贴、住进公共租赁房。饮水安全保障方面,整合扶贫项目资金1917.34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1件,巩固提升10个乡镇43个小组20112人饮水保障问题;融资2亿元,实施弥勒市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一期自然能提水项目),解决5个乡镇43740人、18751头大牲畜和40924头小牲畜的饮水问题和4.27万亩农田灌溉用水问题。社会保障方面,为909户脱贫不稳定户和385户边缘易致贫户购买防止返贫致贫综合保险,提高抗风险能力。脱贫户和“三类人员”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的脱贫人口8531人,全市脱贫人口和有返贫致贫风险人员实现“应纳尽纳”。严格落实返贫风险防控资金政策,累计使用防控资金207万元,有效帮扶符合条件的农户292户。

  二是抓工作落实。抓实动态监测与帮扶、“一平台三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重点工作,确保取得切实成效。抓实监测帮扶工作。制定印发《弥勒市2021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及帮扶工作方案》,实行“月分析、月研判、月监测、月报告”制度,对所有脱贫人口、“三类人员”“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易返贫致贫人口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抓实“一平台三机制”行动。目前,四个市级配套方案制定正稳步推进。截至12月31日,我市“找政府”平台共接到申请办理事件1273件,已办结1268件,正在办理5件,办结率99%。建强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全市56个企业87个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与9686户脱贫户建立“双绑”利益联结。整合资金1822.8万元,发展林果种植、畜禽养殖、与市城发集团合作实施天然气综合利用等项目,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实践站和村级活动场所,组织脱贫户开展党建理论、种养殖技能等培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投入320万元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强化产业就业扶持。全市1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周边已建有6个扶贫车间和23个带贫企业,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脱贫户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弥勒市乡村振兴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0 个。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机关设下列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室

  科室职责: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沟通对接上级及外部单位,统筹协调单位内部科室,审核向市委、市政府及州乡村振兴局报告、请示以及以市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乡村振兴局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统筹协调市委、市政府转由市乡村振兴局办理的事项;负责做好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党中央和省、州、市重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法规、条例、制度的宣传贯彻;负责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初审把关及执行检查;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修改和审核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综合会议的筹备、召开、服务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宣传工作,总结、宣传全市先进典型经验;负责接收、管理各种社会扶贫捐赠;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后勤服务保障、物资采购 、督察督办全局各科室交办文件等工作落实情况及局领导交办的事项落实情况。

  (二)项目科

  科室职责:承担项目、资金管理事项。负责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融资项目、社会帮扶项目的安排、规划、评审、验收、绩效评价、公示公告等工作,负责督导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项目实施的管理监测;负责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资产信息录入相关工作;负责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综合保险等行业帮扶政策落实工作;负责起草各级财政衔接资金计划、分配方案;配合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做好项目和资金监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资金绩效评价或信息系统线上监测,配合相关行业部门做好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资产性收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金融帮扶工作,做好项目实施、雨露计划、小额信贷及财政贴息等工作的政策指导和检查督促。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

  (三)督查考评科

  科室职责: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大事项、重要批示、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督查检查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省、州乡村振兴局文电、指示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配合各级民主党派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民主监督工作;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迎接中央、省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估考核调研督查;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市级核查工作。负责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年度动态管理工作、持续探索建立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动态管理长效工作机制;负责维护管理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云南省脱贫人口收入监测系统、政府救助平台市级账号,并做好对乡镇(街道)的统筹、指导、培训、调度等,做好动态管理、信息录入、数据清洗等工作;负责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负责国办系统、省办系统、政府救助平台的大数据分析服务,包括测算梳理、分析、汇总,SQL Server数据库的安装维护、数据导入导出、根据逻辑关系编写SQL脚本进行查询分析等;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负责全市挂包干部、包村干部培训,配合做好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村工作队员和挂职干部的选派、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0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 人),事业编制 5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7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1 人),事业人员 4.00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0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23,681.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23,681.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比上年总收入10,845,816.31元减少322,134.59元,减少原因:上级项目资金直接划入乡镇,收入相比去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794,831.53元。其中: 基本支出 2,509,767.34元 ,占总支出的 21.28%; 项目支出 9,285,064.19元 ,占总支出的 78.72%;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比上年总支出11,804,732.66元减少9901.13元,减少原因:上级项目资金直接划入乡镇,支出相比去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9,767.34元。 与上年2,824,022.06元对比减少314,254.72元 ,减少原因:督查检查减少,公务用车费用随之减少。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025,864.36元,占基本支出的80.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83,902.98元,占基本支出的19.2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85,064.19元。其中: 弥算预指〔2021〕46号扶贫工作经费200,000.00元,项目按正常工作安排完成;弥算预指〔2021〕50号革命老区发展史编写20,000.00元,项目按正常工作安排完成;弥财预指〔2021〕108号2017年漏补住房贴息393,914.38元,项目按正常工作安排完成;弥财农指〔2021〕1号扶贫信贷奖补资金2,500,000.00元,项目按正常工作安排完成;弥财农〔2019〕2号2017年至2019年信贷风险金2,399,000.00元,项目按正常工作安排完成;弥财农指〔2021〕43号项目管理费119,924.20元,项目按正常工作安排完成;弥财农指〔2021〕43号脱贫人口小额帖息1,652,225.61元,项目按正常工作安排完成;弥财农指〔2021〕41号返贫致贫风险防控金1,000,000.00元,项目按正常工作安排完成;预算预拨〔2021〕2号帮扶红河县1000000.00元,项目按正常工作安排完成。2020年支出合计8,980,710.60元,增加304,353.59元,增加3.39%。主要原因:上级项目资金直接划入乡镇减少,支出相比去年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1,794,831.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 。 2020年度支出合计11,804,732.66元,减少9901.13元,减少原因:上级项目资金直接划入乡镇,收入相比去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7.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61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在职人员工资和公务费支出、残疾人康复训练、培训、治疗、居家托养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7,473.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 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支出108,031.3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442.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1,519,232.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66%。 主要用于小额贴息和返返贫风险金支付;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8,900.00元,支出决算为75,182.00元,完成预算的30.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0,970.50元,完成预算的 69.5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211.50元,完成预算的 18.0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硬化预算约束,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5,914.25元,下降17.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 0.00元,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19,284.75元,增长 88.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199.00元,下降50.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省州相关文件精神,硬化预算约束,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970.50元,占54.50%;公务接待费支出34,211.50元,占45.5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970.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40,970.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支出 34,211.5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34,211.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902.98元,2020年支出961,122.94元,减少477,219.96元,增加717.63%。主要原因行政运行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公用经费和其他资金支出有所减少。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 9,383,835.27元 ,其中,流动资产9,270,380.41元 , 固定资产113,454.86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元 , 在建工程0元 ,无形资产0元 ,其他资产0元 。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9,699.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3,822.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383835.27  

9270380.41  

113454.86  

  

  

  

113454.86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