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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mlsswwj/2024-00018
  • 发布机构
    弥勒市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2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3201000

  弥勒市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勒市水务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科学谋划水利“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立足弥勒实际,按照水供给安全保障、水防御安全保障、水生态安全保障、水信息安全保障、重大战略储备体系5个大类21个子类梳理谋划,拟新建一批重点水源工程、水系连通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防汛抗旱提升工程、重点河湖生态治理与修复工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项目共计51件;龙泉水库项目前期专题报告除林地外,其余专题报告均已获批。小宿依水库环评、水资源论证、矿压、节地评价已批复,可研、初设均已通过审查待批复。弥勒市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可乐水库、葫芦岛水库、野则冲水库3件中型水库和老悟懂水库、李子冲水库、龙潭门水库、上母乃水库扩建4件小(1)型水库工程完成勘察设计招标,可研在编。

  2.大抓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厚植地区发展优势

  (1)弥泸灌区项目(弥勒灌片工程)。项目设计灌溉面积60万亩(弥勒31万亩,泸西29万亩),工程概算总投资30.01亿元,弥勒灌片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施工总工期40个月。朋普、弥阳、虹溪3个乡镇现已启动征地工作,完成征地260亩,者圭干管、平地提水管已进场施工。

  (2)东西部山区骨干水源连通工程一期自然能提水项目。项目包含东山镇自然能提水二期、洗洒水库自然能提水、巡检司己白自然能提水3个子项,概算总投资27053.71万元,工程实施可实现年供水306.73万m³,解决5个乡镇4.37万人饮水,改善灌面4.27万亩。目前,项目已融资到位2亿元,完成EPC招标工作。

  (3)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规划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59件(市政管网延伸工程3件、万人供水工程3件、千人供水工程21件、千人以下供水工程32件),概算总投资4.6亿元,覆盖人口16.5万人(其中纯水窖供水人口3.8人,水窖辅助供水人口1.4万人)。目前,项目已完成可研批复,2021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6亿元,项目于2021年11月25日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年底完工。

  (4)洗洒水库扩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水土保持项目等附属工程已基本完成,引水管道工程按照市政府安排移交给城发集团并入花口河综合治理项目统一组织实施,目前,工程招标、征地拆迁已完成,施工单位已进场。洗洒水库扩建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0530万元。

  (5)河道治理工。林就河治理工程完成护岸工程6.2km,堤防工程4.73km,治理河长23.47km,累计完成投资1810万元;里方河治理工程于2021年3月29日开工,计划治理河长20.2km,计划投资8963.83万元,目前完成堤防基础砼浇筑长度4275米,墙身浇筑长度3755米,累计完成投资1534.8万元。白马河治理工程于2021年5月1日开工,计划治理河长15km,计划投资2612.96万元,目前完成堤防基础砼浇筑100米,浆砌石重力防洪挡墙支砌52米,累计完成投资151万元。花口河治理工程计划治理河长3.14km,投资1090.71万元,现已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5月底前完工。

  (6)2020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水利措施项目。项目位于西二镇补蚌材委会,批复总投资1100.06万元,其中水利工程措施401.6万元由市水务局牵头实施。项目于2020年11月26日开工建设,新建蓄水池4件,安装输水管13.48公里,已于2021年6月15日完工,治理岩溶面积40平方公里,治理石漠化面积20平方公里,完成投资401万元。

  (7)小型水库安全运行项目。2021年省级下达弥勒市小型水库维修护项目35座、雨水情测报6座、安全监测10座,下达资金金562万元。目前35座小型水库维修护项目已完成,雨水情测报、小型水库安全监测公开招标失败后,正在做二次招标工作。

  3.紧扣河(湖)长制新要求,河湖生态持续改善

  一是强化河湖管护运行机制。调整充实各级河长,修订完善《弥勒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市级会议等四项制度及市级河(湖)长巡查等四个办法》;完善基层管护体系,建立健全河道管护村级自治机制,制定村规民约强化村民约束教育;完善各方联动机制,加大委员河长、民间河长、企业河长、河湖保护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力度,设立“巡河员、护河员”公益性岗位等308人,签订保洁责任书140份,落实保洁人员192人;二是强化重点河湖保护治理。严格落实河湖保护治理“五字”新要求,编制河湖保护治理方案58个,开展“一河(湖)一策”修编工作;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水利部暗访督查等督查反馈问题跟踪督办,共下发交办单5份,整改销号甸溪河新哨段侵占河道种植农作物、南盘江巡检司段非法采砂等问题12个。三是强化“六大任务”重点专项行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确保全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253亿立方米以内。年内开展清河活动41次,清理河湖库渠167条(个),清除河道污染物近755.5吨,梳理排查整改河湖“四乱”问题12件。加快推进洗洒水库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10km隔离围网安装。四是强化美丽河湖建设基础。完成南盘江、甸溪河等19条河流535.86km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完成市级河长管理的43个河湖库健康评价工作;争取美丽河湖奖补资金435万元,创建成功山金村水库、洗洒水库2个州级美丽河湖,申报省级美丽河湖4个。五是强化工作保障。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开展各级培训17次,市级部门联席会议4次,更新维护201块河长公示牌,联合市团委组织240余人开展甸溪河清河行动,致力推动工作从“有名”“有实”到“有能”,切实解决河湖治理保护中的难点问题。六是加大典型选树和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向水利部报送河长制典型案例,太平水库、甸溪河等美丽河湖在省级媒体宣传。

  4.抓牢抓实防汛抗旱,强化隐患应急处置

  截至12月27日,全市累计雨量最多为巡检司镇1380毫米,最少为城区834.5毫米,与常年相比属正常。全市库塘蓄水17156万m³,比去年同期多1003万m³。年内全市共有19364人、3824头大牲畜因旱饮水困难;发生洪涝灾害4次,造成虹溪、西三、竹园、朋普4个乡镇农作物受灾215.52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04.72万元。一是及时研究部署。及时组织召开弥勒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会,对防汛抗旱工作作了安排布置,签订了《弥勒市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目标责任书》共13份。二是严格落实制度。严格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开展汛前检查,抽调相关人员组成6个检查组,对全市小型水库及山洪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小型水库的 “三个责任人(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巡查责任人)”、“三项措施(调度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和演练)”、山洪灾害防御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督促乡镇进行了整改。三是完善预案编制。完成各类方案预案编制、修订、审批共430个。落实防汛抢险队伍14只979人,储备防洪编织袋、水泵等防汛物资总价值约80万元。四是组织培训和演练。组织各级培训3次,培训60人次;参加防汛抗旱演练1次120余人,联合会商部署共9次。五是完善预警监测。全市建成水雨情自动监测站71个,对241个简易雨量站及153个山洪灾害隐患点实行专人负责,汛期给予153名水务信息员每人每月100元的补助。做到全市辖区水库或附近村寨的降雨观测设备已全覆盖。六是开展抢险救灾。共出动11348人432辆机动运水车辆,投入抗旱资金314.48万元,协调通过拉水、调水和邻居共享等措施临时解决了人畜饮水和农业生产用水问题,划拨防汛资金50万元至乡镇开展水毁工程修复。投入抢险救援人力224人次、机械设备3台、抽排水泵30台开展弥阳街道卫泸片区7.31险情抢险,投入资金145.91万元实施抢险工程。年内未发生因水旱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和较大的财产损失。

  5.强化水资源监管,巩固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一是强化水资源管理保护。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达2021年度水资源管控、取水计划相关指标。投资371万元完成洗洒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安装围网10公里,改造引水渠600m,安装监控设备3套。牵头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环保督查等发现问题整改,加强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工作监管,开展水电站生态流量保障情况普查。2020年,全市供用水总量2.281亿m³,其中:农业用水量1.6105亿m³、工业用水量0.3189亿m³、生活用水量0.2816亿m³、生态用水0.07亿m³。二是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推进取水许可电子证照改革工作,完成264个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转换,2021年审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16个,核发取水取可证30个,注销取水许可13个,开展取水许可现场监督检查5次。三是开展取用水专项整治。核查取水工程(设施)288件,督促取水户完成整改提升163件,整改完成率90.05%,建立完善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名录125个。四是积极推进地热水资源专项整治。完成保留集中供水的12眼地热水井的资产评估、水质检测等工作,封闭地热水井49眼;完成鱼度孔、大梅花两个临时集中供水点水厂用地、基础开挖、规划设计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浇筑厂房混凝土645m³,拆除大小梅花片区集中供水点水厂违建房屋,浇筑基础砼1395m³;基本完成鱼度孔片区村内“五网”建设,敷设地热水管网3603.36米、雨污水管网476米、强弱电管网3791米、自来水管网170米;完成大梅花村片区纵一线、横二线路面放线和切割工作,铺设地热水管网2360余米、雨水管网600余米、弱电管网1430米。五是积极开展节水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宣传水杯等3300份(个),悬挂节水宣传标语2条。

  6.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

  一是强水政执法监管,对南盘江、甸溪河等河流河段重点巡查72次,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95次,组织4个专项执法组对全市12个乡镇辖区内59个非煤矿山进行现场核查;制作调查(询问)笔录15次,下发执法文书59份,2021年立案查处案件3件,已结案2件,办结遗留案件2件,正在查处1件。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81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5.8平方公里;完成水资源费征收866.12万元(省级委托444.03万元,本级422.09万元),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720.11万元。二是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新开工2件河道治理项目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对里方河治理和洗洒水库扩建2个工程进行直接质量抽查,水利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三是抓实行业安全生产,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12次,消防安全工作联协会4次,签订2021年安全生产、道路交通、消防目标责任书共59份。完成全市122座中小型水库进行全覆盖摸底调查,对水利在建工程检查督查28次,发现安全隐患61项,整改61项,整改率达100%。开展车辆、消防安全检查27次,发现安全隐患52项,整改完成52项,完成率100%。四是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新开工里方河、白马河2件河道治理项目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对洗洒水库扩建工程进行质量抽查,做好新建三棵树坝塘工程、林就河治理工程的质量评定和验收监督,水利工程监督覆盖率达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水资源科、建设运行管理科、农村水利水电科。

    纳入弥勒市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弥勒市水务局(本级);

    2.弥勒市太平水库管理处;

    3.弥勒市雨补水库管理中心;

    4.弥勒市竹朋灌区管理处;

    5.弥勒市水电勘测设计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0,901,746.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496,658.79元,占总收入的99.6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5,087.78元,占总收入的0.37%。

  2020年度收入合计120,499,898.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218,898.65元,占总收入的98.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81,000.00元,占总收入的1.89%。

  两年对比,2021年比2020年收入减少9,598,152.08元,比2020年降低7.97%,主要是2020年基建项目投资较大,而2021年基建项目减少,重点建设项目—龙泉水库工程正在做前期工作,预计2022年开工建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水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62,927,960.70元。其中:基本支出24,228,240.12元,占总支出的 14.87%;项目支出138,699,720.58元,占总支出的85.1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2020年度支出合计92,577,030.57元。其中:基本支出25,489,779.41元,占总支出的27.53%;项目支出67,087,251.16元,占总支出的72.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两年对比,2021年比2020年支出增加70,350,930.13元,比2020年增长75.99%,主要原因是2020年到位的项目资金因为到位时间晚、工期受雨季影响等原因,有项目款支出55,724,652.42元结转到2021年拨付,所以本年呈现收入比上年小、但支出比上年大的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28,240.12元。与上年运转经费25,489,779.41元相比,减少4.95%,主要原因是实施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办公支出,减少劳务费支出等。

  在基本支出中,2021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22,949,571.62元,占基本支出的94.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78,668.50元,占基本支出的5.28%。2020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95%。两年相比,人员经费支出所占比重上升5.6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有人员调入3人,致人员经费支出上升;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所占比重降低5.67%,主要原因是实施厉行节约,压缩日常办公支出,减少劳务费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水务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8,699,720.58元。与上年数67,087,251.16元相比,增加71,612,469.42元,增长106.75%。主要原因是2020年到位的项目资金因为到位时间晚、工期受雨季影响等原因,有工程项目款55,724,652.42元结转到2021年拨付,所以本年项目支出数较大,主要项目支出如下:

   1.中央202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弥财建指〔2020〕63号)51,600,000元,用于甸溪河治理一期工程,项目以河道生态护岸设计、保持河流的平面蜿蜒性、保持河流断面形状的多样性、恢复河道侧向连通性的生态环境工程为规划理念,工程涉及河道治理64公里,岸坡支砌128公里,规划总面积约516公顷,工程建设周期为3年,工程批复总投资21.3亿元。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工程先对城区段(锦屏山—弥勒南)24.8公里进行综合治理。一期工程累计完成投资约8.5亿元。建设防汛道路12.4公里、景观溢流堰36座;完成截污管道、给水管道、电力管道埋设38.25公里、人行栈道建设4260米;完成绿化种植53.55万平方米、草坪种植56.29万平方米;完成3座景观桥、2条连接道路建设,安装路灯、草坪灯、庭院灯1118套,建成公共卫生间7座、停车场3处、驿站8处。

   2.省级美丽河湖专项资金(弥财农指〔2021〕67号)4,350,000元,项目按照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完成4个补短板工程建设,推进辖区内重要河湖库渠“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目标落实。

   3.省级烟草援建资金(弥财建指〔2021〕29号)9,943,400元,用于建设弥勒市太平雨补水库输水干渠工程,工程任务是农业灌溉,即提供太平、雨补水库下游沿线输水干渠控制范围内弥阳、新哨灌区、竹园朋普灌片2个灌片的农业灌溉需水。工程由老渠道治理和新建管道段组成,完成治理和新建渠道总长61.66KM。其中,老渠道治理长为54.622KM,新建管道段长7.038KM。工程总控制灌面17.27万亩,总供水量7325.8万方,其中,弥阳新哨灌片供水量6192.4万方,竹园朋普灌片供水量1133.4万方。项目建成后,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从现状的0.5提高到0.7,灌溉需水量从原来的12225.6万方减少到7325.8万方,为弥勒城市化、工业化及农村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水利保障,为烟叶生产、基地建设创造必要条件。

   4.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中小河流域治理(弥财农指〔2019〕2号、 弥财农指〔2021〕9号、弥财建指〔2019〕15号)34,420,000元,用于林就河、里方河、白马河、花口河4条河流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其中:林就河江边段治理工程完成治理河长26.95km,完成投资20,360,000元;里方河路体至朗才段治理工程完成治理河长20.2km,完成投资53,400,000元;白马河治理工程完成治理河长14.88km,完成投资12,150,000元;花口河治理工程完成治理河长3.04km,完成投资5,974,000元。

   5.州级前期工作经费(弥财建指〔2021〕16号)1,400,000元,用于东西部山区供水及灌溉工程勘察设计和龙泉水库勘察设计前期专项经费,目前,东西部山区供水及灌溉工程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龙泉水库已完成初步设计报告批复。

   6.州级专项债券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弥财基指〔2021〕26号)18,000,000元,项目概算总投资153,889,500元,建设期为2021年至2023年,运营期为2024年至2048年,建设内容包括9个子项,由于部分子项目不具备实施条件,2021年以来,启动了东山镇三棵树坝建设工程、西二镇矣维供水工程等2个子项目的实施,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44,301,149.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57%。与上年支出数67,520,989.30元对比,增加76,780,160.02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到位的项目资金因为到位时间晚、工期受雨季影响等原因,有工程项目款55,724,652.42元结转到2021年拨付,所以导致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比2020年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83,84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离休和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91,38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1,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6%。主要用于甸溪河流域可持续发展一期工程建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86,125,924.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68%。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在职人员的工资、日常业务支出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1,400元,支出决算为260,227.66元,完成预算的9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2,501.06元,完成预算的91.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726.60元,完成预算的99.7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刹住公款吃喝风成效显著;二是2021年因疫情影响,各类会议、检查次数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2,308.85元,增长14.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不变,两年均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26,846.75元,增长13.05%;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5,462.10元,下降24.5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因使用年份较长,车辆维修费日渐增多,导致公务用车使用成本增高;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是因为严格执行经费控制,和受疫情影响,各类会议、检查次数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501.06元,占89.35%;公务接待费支出27,726.60元,占10.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501.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2,501.0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规划、工程建设、水资源保护工作、水利勘察设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726.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7,726.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利前期项目、水利工程建设中上级部门指导检查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水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3,294.64元,与上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5,002.39对比,增加8,292.25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水利工程基建项目较多,各类检查增多。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运行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公车维护运行费、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水务局资产总额350,145,582.60元,其中:流动资产28,553,770.60元,固定资产101,921,101.05元,长期股权投资1,200,000元,在建工程218,467,430.95元,无形资产3,28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458,974.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888,768.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50145582.6  

28553770.6  

101921101.05  

100689484.6  

277822.03  

  

953794.42  

1200000

218467430.95  

328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5,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41,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333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弥勒市水务局表2022110909235916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