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mlsxfj/2025-00014
- 发布机构弥勒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11-12
- 有效性有效
弥勒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000
弥勒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到省到州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中共弥勒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弥勒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3次专题研究和部署信访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共对信访工作批示47次,其中,书记、市长共批示23次。坚持市级领导定期接访、特殊敏感时期接访等制度,印发《弥勒市2021年市级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2021〕-41)》和《弥勒市级党政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日程安排表(〔2021〕—48)》,采取定期、随机、适时等方式接待来访群众,共接待来访群众8批11人次,现已办结6批8人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共约访、走访信访群众6次。
二是搭建平台、畅通渠道。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等非接触方式反映诉求,推行手机信访、微信信访,在弥勒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人民意见建议征集”链接,拓宽网上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全市网上信访431件,已办理答复391件,其余40件在办理中,网上信访占信访总量的64.91%。
三是压实责任、全力化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要求,切实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对于处理难度大的问题,由涉及单位开展联合接访,压实信访首办责任,切实做好来访群众政策解答和思想疏导工作,2021年开展联合接访23批次。扎实抓好领导包案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建立市级领导包保,涉及部门、乡镇具体负责,部门、乡镇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压实机制,明确信访积案办理时限、办理要求,年内共化解信访积案13件。其中:州级领导包案件6件,市级领导包案件7件,化解率均为100%。
五是聚焦重点、重点推进。坚持把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重要载体,以领导接访包案为引领、以联席会议机制为支撑、以升级调查处理为抓手、以系统联动治理为动力、以借势聚力强身为契机,高位推动、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化解了一大批信访突出矛盾。2021年全市共收到中央和省、州交办重复信访件94件,现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对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件全部实行台账式管理,实现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包案“全覆盖”,做到“化解一件、满意一件、销号一件”,中央第十巡视组向我市移交的99件信件均按期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六是健全机制、力求成效。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形成信访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全年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1批次,化解58批次,化解率95.08%。圆满完成各级“两会”及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COP15第一阶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期间信访维稳工作,2021年特殊敏感和重点时期弥勒市实现“0非访”。印发《关于建立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管理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方案》,在全市13个乡镇(街道)、东风农场管理局建立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覆盖机制,全力推进信访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融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七是严格督办、严格复查。对答复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办理回复的规范性、严谨性,杜绝文来文往程序性回复和无实质办理效果的敷衍性回复,对未按时按质完成的信访件进行督查督办,2021年共对15件突出信访件和1个重点(涉农欠薪)领域进行督办,推动5件疑难信访案件有效化解。严格执行诉访分离、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相关规定,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年内共收到信访案件复查申请5件,经审查,5件均由于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而不予受理,均已按规定程序出具《申请复查不予受理告知书》。
八是抓好治理,争创示范。以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紧紧依靠群众,以网格化的基层治理为手段,把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做在前端,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形成社会治理双向互动、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根据国家和省、州信访局关于“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创建要求,市委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充分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全力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构建了层层抓落实的创建工作新格局,现正对标对表8个创建指标积极开展申报工作。
九是强化建设,提升能力。以党史学习教育为依托,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提高信访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组织信访干部深入彝村苗寨宣传《信访条例》、服务信访群众,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访干部开展业务培训,选派1名信访优秀干部赴京跟班学习3个月,选派2名信访干部参加州信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着力推进国家信访信息系统的全覆盖、信访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基层网上信访工作业务规范和网上信访工作组织保障,实现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弥勒市信访局,本单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925634.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1134.4元,占总收入的96.4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4500.39元,占总收入的3.57%。上年收入2773171.5元,同比上升5.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其他收入及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信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2928123.29元。其中:基本支出2778123.29元,占总支出的94.88%;项目支出150000元,占总支出的5.1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年2772177.76元,同比上升5.6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78123.29元。上年支出2722177.76元,同比上升2.0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84910.7元,占基本支出的82.2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212.59元,占基本支出的17.7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0.00元。上年支出50000元,同比上升20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项目资金。包括办公费69800元用于支付信访工作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元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案件、办公设备购置10200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公务用车购置39900元用于支付购买公务用车尾款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元用于支付公务用车保险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113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5%。上年2753171.5元,同比上升2.47%,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8369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04%。其中2010301款项支出1782697.46元, 2010308款项支出480000元,2010350款项支出221001.36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保障、信访维稳工作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624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1189.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3783元,支出决算为81182.01元,完成预算的18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8235.01元,完成预算的155.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47元,完成预算的29.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去年购置了办公用车,本年支付了购置公车尾款。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84750.13元,下降51.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8049.13元,下降56.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299元,上升34.1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去年购置了办公用车,本年支付了购置公车尾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235.01元,占84.05%;公务接待费支出12947元,占15.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8235.0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900元,用于支付去年购买公务用车尾款。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是公务用车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导致零部件老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去年购置公务用车时资金不足,需分两次支付,本年度支付购买公务用车尾款399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335.0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294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4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维稳,联合接访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6223.7元,上年支出499664.9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7%,原因是本年减少了公车购置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5590.83元、邮电费5580元、物业费20215元、差旅费76662.86元、会议费1956元、公务接待费12947元、工会经费26457元、福利费207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28235.01元、其他交通费100050元、办公设备购置4783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信访局资产总额517955元,其中,流动资产8402.6元,固定资产50955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2960.1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0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295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9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49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