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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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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47201000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商贸流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建议。
2.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商贸流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商贸流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负责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工业、商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盐务行业管理;负责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
3.负责提出工业、商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4.加快推进光电子、生物化工、燃料乙醇、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并组织协调有关工作;负责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动数字产业的发展,提升“两化”融合水平。
5.指导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全市辖区内无线电频率、电台(站、网)的审查;开展无线电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建设。
6.对区域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拟订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物流发展政策,促进全市商贸流通发展健康有序;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和城市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现代城乡物流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商贸流通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进行预测预警;贯彻执行国家对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8.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执行贸易救济政策。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调度、强服务,工业经济平稳发展。一是坚持全年工业经济预期目标不动摇,用足用活省、州、市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推动工业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1-12月,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282.5亿元,同比增长3.7%;非烟工业总产值95.46亿元,同比增长1.6%。二是抓实批零住餐纳规入统、提高数据上报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商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1-12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109.59亿元,同比增长5.3%。三是按照疫情防控和安全施工“两不误、两促进”的原则,推动项目投产达效,全力释放投资存量。1-12月,新申报入库工业项目17项,申报金额14.74亿元。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3.15亿元,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24元)的54.78%。
2.抓项目、促突破,夯实经济发展基础。聚焦聚力高质量发展主题主线,强化大抓项目工作导向,主动做好跟踪服务,强化要素保障,夯实工业项目支撑。一是积极争取补助资金。认真分析国家和省、州投资动向,立足实际,做好项目前期,充实项目库。2021年上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17项,其中: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3项,园区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5项,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1项,技术改造升级类1项,智能制造类项目3项,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向专精特新民营和中小企业建设项目4个,申报金额1.13亿元,到位奖补资金3618.2842万元。(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钢(铝)板数字化彩印生产线建设项目获省级奖补资金350万元;州级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4户60万元;州级2021年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7户86万元;弥勒吉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城商都)申报减免租金补助2.59万元,弥勒市瑞丰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红河水乡)申请减免租金40.08万元;2019年参加进博会企业差旅费补贴5.6142元,红河奔腾进出口有限公司防疫物资进口补助30万元;2018年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40万元;2021年农贸市场星级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改造资金,佛城商都农贸市场5万元;2020年促消费促服务业发展奖励专项经费50万元;2021年促进传统消费持续恢复奖补资金35万元;2020年住宿餐饮业发展奖励资金164万元;2021年支持供应链与应用省级试点资金350万元;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延链补链强链发展方向项目4个2400万元)。二是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全力推动实施重点工业项目8个。红河雄风印业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技改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完工,预计2022年2月开始老厂设备搬迁,6月份投产;云南红河金锣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计划12月10日进入试生产;弥勒市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高压电气试验研究中心及配套生产项目,主体厂房已全完成,预计年底竣工;云南百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百源果业果蔬加工一体化项目,主体建设完工,计划2022年1月设备进场安装,2022年2月份进入试生产;云南弥勒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云南生物谷大健康产业园项目,完成建设工程量的62%;云华高温材料(弥勒)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耐火材料建设项目,完成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正在调试设备,预计年底试生产;红河锦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万吨活性腐植酸、畜禽粪污融合有机肥工艺生产线,厂房建设完工,预计年底投产;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钢(铝)板深加工线,预计总投资1.7亿元,所有设备安装完成,正在调试设备和试生产阶段。三是强化招商选商。围绕航空装备制造与新材料、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精准招引一批用地少、投资量大、技术含量高的大项目、好项目。2021年完成协议资金10.88亿元,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8.8%。实际到位资金10.12亿元,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1.2%。提报项目10项,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100%。引进云南弥勒华融印象酒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印象”葡萄烈酒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建设整体达标达产后可实现年产值3.1亿元,上缴税收2204.2万元。
3.抓增量、稳存量,全力培育规模企业。一是坚持创新发展,加大医药产业、绿色食品产业帮扶力度,推动运营良好的企业本地化、本土化扩张。目前,全市共有工业企业453户,其中制造业329户,采矿业83户,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1户。截至2021年11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5户,其中:采矿业2户,制造业58户,电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户。二是寻求良性互动,积极筛选成长性较好、具有发展潜质的企业,帮助建立健全报表制度,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企业入规入统工作。2021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户、升规6户;纳入限额以上商贸企业10户。
4.抓管理、优服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抓好产业发展规划。扎实开展工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相关工作,委托昆明滇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弥勒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已完成初稿编制两轮修改工作,待省、州规划印发实施后修改完善发布。积极申报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加工贸易产业园,力求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参与国际、国内分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实现加工贸易跨越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二是着力推进绿色发展。整理《弥勒市大理石矿山提质增效暨绿色矿山绿色工厂建设方案》,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精神及省州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产能。2021年拟淘汰弥勒市吉成能源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万吨机焦项目、弥勒市长源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6000吨废纸为原料的制浆生产线一条。目前,吉成公司生产线、化产设施设备等已全部拆除完毕,长源包装材料公司预计12月20日前封存。三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认真落实“五个一批”,抓实抓细大检查工作,出动执法检查人员65人次,车辆28台次,开展检查活动6次,检查出各类一般事故隐患87项,督促整改87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张贴和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和横幅31条,墙报13期,出动宣传车辆11台次,参与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试卷答题97份。
5.抓信息、筑平台,促进两化深度融合。一是强化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缩小城乡数字化差距。截至目前,全市997个自然村通宽带,宽带网络自然村覆盖率86.4%。4G网络覆盖自然村1150个,覆盖率99.65%。全市各通信企业建设5G基站232个,覆盖4个特色小镇及城区重点区域。二是持续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各规上企业开展“两化”融合对标引导自评估自诊断,完成56家规上企业系统评估诊断,完成率93.33%。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规上企业“上云”13家,上云比例达21.7%。培育两化融合贯标企业一家(红河恒林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26日取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
6.抓基础、强保障,助推电商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健康稳步发展。制定出台《弥勒市大抓电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按照“电商集聚、服务集中、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的原则,以弥勒工业园区冷链物流园建设为中心,加强综合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城乡物流集中配送中心、物流干线、乡镇物流服务站和村物流服务点建设,建成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市级冷链物流仓储配送中心1个、村级电商服务站28个,县、乡、村三级电商公共服务一张网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全市重点纳入统计的84家企业网络销售额26062.84万元,同比增长53%;农产品销售额9444.12万元,同比增长88.4%,在线旅游网络销售额5104.82万元,同比增长61.3%。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党务、政务工作,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会务、接待、督查督办、政务信息、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负责机关办公室设备配备、车辆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并监管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2.技术创新工业管理科(原材料与装备工业科、消费品与食品药品工业科)
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编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规划及新产品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推动产业升级、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认定和评价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产学研相结合;培育工业品牌,提出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投资政策建议;拟订工业投资及工业重大建设项目规划,促进工业结构优化调整和产业升级,推动光电子、石化、生物化工、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现代物流等新兴产业发展;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承担有关投资管理工作,协调并推动工业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轻工、纺织、家电、燃料乙醇等行业管理;承担消费品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专项发展规划;承担行业发展监测分析,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拟订专项发展规划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推进行业科技攻关和成果应用推广。提出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的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装备工业发展的监测分析,编制专项发展规划,研究产业政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承担原材料工业发展监测分析,促进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出行业发展报告和建议;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3.商务科
贯彻执行国家内贸、外贸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企业申报进口商品配额;协调组织市内商贸企业参加境内外经贸展销会、洽谈会;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市内商贸企业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交流、技术合作;办理商务部授权范围内的进出口企业登记备案工作;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对全市外经贸企业、三资企业专项资金和项目的申报、监督检查和外贸企业统计报表工作。参与弥勒市城乡商品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制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宗产品批发市场的规划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城乡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点商品供求状况;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典当、报废汽车拆解、盐务市场准入的指导和监管;贯彻执行国家成品油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成品油市场的监管;组织上报全市加油站网点建设规划,协调做好加油站建设相关手续上报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全市物流发展、物流企业星级评定申报等工作。
4.经济运行科(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科、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工作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信息化运行态势,分析行业发展形势并发布有关信息;拟订行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提出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综合平衡调配生产和运行要素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工业年度发展目标草拟和综合管理考核;协调推进银企合作,指导企业扭亏为盈和市场开拓工作;建立和完善工业预警机制,提出动用国家、省、州储备物资的建议,承担行业应急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行业节能监察工作,组织开展行业节能宣传、培训;组织协调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的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5.中小企业服务科(市加快民营(非公)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分析运行发展态势,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的措施;促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生产和对外交流合作,指导中小企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和拓宽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负责提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措施建议并推动体系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创业培训、政策咨询、技术创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协调、监督、检查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维护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经营者合法权益。
6.电子商务和信息化科(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电子商务发展方针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快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指导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抓好市电商领导小组制定的各类政策的落实。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发展工作,推动信息化项目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推动数字产业发展,提升“两化”融合水平;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管理、技术论证、监督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和推进软件、系统集成及信息服务业的发展。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有关无线电发展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配合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做好市内无线电台(站、网)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查,做好频率指配与无线电台(站、网)的审查工作,无线电台账资料档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通信产业建设发展方针政策,开展无线电管理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运营单位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和保密工作。
7.行业安全应急监管科(综合协调科)
协调推进军民融合发展项目建设;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相关问题处理意见和建议;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行业产业安全有关工作;指导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助安全监督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措施意见。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45,453,733.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28,694.25元,占总收入的99.5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5,038.81元,占总收入的0.50%。与上年收入合计16,094,224.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94,224.53元,占总收入的98.7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24%对比。比去年增加29,359,508.53万元,增加1824.23%,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比去年增加了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及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目经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4,034,198.30元。其中:基本支出6,281,356.30元,占总支出的18.46%;项目支出 27,752,842.00元,占总支出的81.5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 0%。与上年支出合计23,055,176.86元对比增加了10,979,021.44元,增加47.62%, 增加的原因是我单位今年增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本级及上级补助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81,356.30元。 与上年5,871,400.86元对比,减少了409,955.44元,减少6.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今年在职人员比去年减少2人,减少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339,198.25元,占基本支出的85.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42,158.05元,占基本支出的15.00% 。人均人员经费172,232.2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30,392.20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752,842.00元。 与上年17,183,776.00元对比增加10,569,066.00元,增加61.51% ,增加的原因是今年比去年增加了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及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目经费收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150517产业发展支出26,070,000.00元:主要用于弥勒菜花农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红河云牧乳业有限公司、弥勒市星源食品有限公司、云南弥勒磷电化工有限公司、云南俊港中药饮片药业公司2021年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470,000.00元;弥勒市鑫宇食品有限公司、红河荣鑫工贸有限公司、云南旺亿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弥勒羚羊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600,000.00元;弥勒市吉盛商贸公司佛城商都建设经费项目建设和营运补助资金21,500,000.00元;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经费3,500,000.00元,全部资金按要求拨付、奖励到企业。
2.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426,700.00元,主要用于弥勒市瑞丰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吉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省级第三批餐饮服务业加快复工营业发展专项资金426,700.00元,资金全部拨付到上述两个公司。
3.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756,142.00元:主要用于云南骏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8家商业企业2018年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400,000.00元;云南源源创新实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2020年中央外经贸专项资金356142.00元,全部资金已支付到企业。
4.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000.00元:用于云南五谷丰粮业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2020年促销费促服务业发展奖励专项经费500,000.00元,资金按期支付到各企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78,167.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54%。与上年22,884,782.28元对比增加10,993,385.47元,增加48.04%,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工业和信息产业支持1,300,000.00元,减少其他科学技术支出等支出2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00,257.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8%。 主要用于2010401行政运行3,548,954.81元,20104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00,000.00元,2010450事业运行551,302.27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45,112.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 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348,908.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0,302.24元,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2172.00元,2080801死亡抚恤412,950.5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61,185.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3,729.59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8,126.5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9,329.3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26,088,770.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01%。主要用于2150510产业发展26,088,770.5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682,8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 主要用于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426,700.00元,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756,142.00元,21699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0,000.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500.00 元,支出决算为29,399.84元,完成预算的96.3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032.30元,完成预算的8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67.54元,完成预算的99.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面控制三公经费不超本年预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933.65元,下降6.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00.59元,下降15.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33.06元,下降1.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面控制三公经费比上年度降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32.30元,占27.32%;公务接待费支出21,367.54元,占72.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32.3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8,032.3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主要用于到企业下乡,参加会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21,367.5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21,367.5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关于开展现代物流产业和县市区融合发展课题调研组及处置力生公司工作组接待律师及银行人员洽谈破产事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127.50元,与上年803,075.26元对比减少16,947.76元,减少2.1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办公费、扶贫差旅费、委托业务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1,328.94元,邮电费9,600.00元,物业管理费37742.00元,差旅费112,899.88元,维护费83,277.50,会议费726.00元,公务接待费21,367.54元,劳务费144,342.34元,工会经费28,704.00元,福利费1,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32.30元,其他交通费用243,477.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130.00元。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资产总额19,342,048.32元,其中,流动资产16,181,814.39元,固定资产2,190,233.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7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693,318.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4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71.40平方米,账面原值468,879.9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9,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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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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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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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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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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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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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19342048.32 |
16181814.39 |
2190233.93 |
653780.43 |
23858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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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786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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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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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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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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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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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产业发展、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支出。
六、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产业发展:反映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九、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除用于支持服务业方面的建设支出以外的其他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4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