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431-17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9
  • 有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401000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上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法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加社会自治功能,加强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班子自身建设,抓好基层党建和村级政权建设,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领导。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3月弥阳镇实现撤镇设街道,这是弥阳改革发展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刻,我们紧紧抓住改革机遇,深入思考谋划街道和社区的建设、管理、服务工作,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转变作风、树立形象,以为民服务为宗旨,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团结一致、奋勇拼搏,牢牢把握撤镇设街道的机遇,以崭新的面貌、崭新的形象创造弥阳街道崭新的未来,2021年弥阳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强领导、夯基础,换届工作健康平稳有序;明思路、抓提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明思路,着力打造“四大农业”片区;完善农田基础设施配套,发展壮大烤烟支柱产业,实现烤烟+冬早蔬菜的有机循环种植;抓提升,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果、菜、花、药、畜”五大产业带动力日益增强,现代花卉产业园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村一品”特色农业规模,产业转型不断升级,种养殖业提质增效和乡村振兴战略力度不断加大;强基础、补短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基础,深入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农村道路、饮水、住房为重点,加速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补短板,坚决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坚持四个不减工作原则,持续开展脱贫成果巩固工作,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统筹实施乡村振兴,统筹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按照“规划、绿化、文化、整洁化”要求,高水平编制完善务实管用的乡村规划;把保障重点项目落实落地作为弥阳全部工作的底线,加快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及时化解矛盾,促进重点项目提质增效;保基本,社会保障不断加强、惠民生,幸福指数明显提高;扫邪恶、促和谐,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划红线、守底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筑防线、保平安,疫情防控常态长效深改革、提效能,不断强化政府自身建设,执行力公信力不断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行政单位1个,是弥勒市人民政府弥阳街道办事处,设置六个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社区管理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是财政所。 

  3.事业单位6个,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应急服务中心(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118人。其中:行政编制 43 人,事业编制 75 人;在职在编实有120人,其中:行政人员 43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 人),事业人员 77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8人)。  

  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76人。  

  实有车辆编制 18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7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0,262,356.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00,559.78元,占总收入的96.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361,797.02元,占总收入的3.63%。与上年对比增加44,652,080.79元,增长59.06%,增加的原因是拨入吉山社区小新小组文体活动场所、熙和社区老年活动室建设资金、铺田社区铺田下村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出让专项资金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17,508,486.52元。其中: 基本支出 47,060,823.82元 ,占总支出的 40.05%; 项目支出 70,447,662.70元 ,占总支出的 59.9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较上年增加3,951,544.38元,增支40.63%,增支的原因是支付铺田社区铺田下村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出让专项资金、支付夸西半坡土地流转补助、小茂租等村地质灾害治理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060,823.82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263,681.44元,下降26.84%;主要原因分析是乡镇结算补助资金、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建补助等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32,858,326.46元,占基本支出的6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02,497.36元,占基本支出的30.18%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0,447,662.7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1,215,225.82元,增长266.30%,增支的原因是支付铺田社区铺田下村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出让专项资金、支付夸西半坡土地流转补助、小茂租等村地质灾害治理经费等。具体项目是:弥财发〔2021〕25号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240,000.00元;弥财发〔2021〕25号综治经费30,000.00元;弥财发〔2021〕25号村社区党总支党建工作经费1,560,000.00元;弥财行指〔2021〕54号2021年州级第二批宗教专项资金铺田基督教堂改造补助经费80,000.00元;预算预拨〔2021〕25号弥阳镇村民小组活动建设专项资金820,000.00元; 弥财基指〔2021〕5号弥勒市2021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资金52,000,000.00元; 弥财预指〔2021〕55号夸西半坡土地流转地上附着物补助1,152,022.00元;弥财农指〔2021〕1号弥阳镇2021年雨舍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1,002,000.00元;弥财农指〔2021〕1号弥阳镇2021年卫泸村委会大棚蔬菜花卉产业区道路硬化项目1,000,000.00元;弥财农指〔2021〕1号弥阳镇2021年阿乌村委会大茨蓬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130,000.00元;弥财农指〔2021〕1号弥阳镇2021年卫泸村委会大棚蔬菜花卉产业区产业用水饮水工程项目550,000.00元;弥财农指〔2021〕1号弥阳镇2021年小塘村委会小舍多水源地建设项目596,000.00元;弥财农指〔2021〕1号弥阳镇2021年瓦草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682,000.00元;弥财农指〔2021〕41号弥阳街道2021年到户帮扶产业项目补助资金211,520.00元;弥财农指〔2021〕41号弥阳街道2021年新村山后小组甜柿产业示范区提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058,900.00元;弥财农指〔2021〕41号弥阳街道办2021年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弥财非税指〔2021〕10号、弥财预指〔2021〕129号当甸提饮工程大当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经费1,091,267.34元;弥财农指〔2021〕5号弥阳镇小太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0元;弥农财指〔2021〕25号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太平村参与天燃气综合利用项目资金500,000.00元;弥财预指〔2020〕251号2020国有企业社会化管理补助经费244,300.00元;弥财预指〔2021〕62号、弥财预指〔2021〕129号瓦草村委会小茂租等村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工作经费5,099,653.36元;弥财综指〔2020〕5号太平村委会小太平小组老年人活动场所建设4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3,441,567.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53.99% 。79,141,199.14 与上年对比减少15,699,631.33元,减支19.84%,主要原因分析是乡镇结算补助资金、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建补助等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安排的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941,389.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8%。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党委、社团、财政所等单位的正常运转,支持各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单位的正常开展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5.教育(类)支出57,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 主要用于春蕾爱心桥捐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68,85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 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10,744.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0%。 主要用于社保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残疾人联络人员补贴、村委会社区人员补贴、两征人员补贴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85,201.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7%。主要用于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奖学金、独生子女医疗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84,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3%。主要用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卫生保洁经费、村庄土地专管员工资;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38,21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村民小组活动建设专项资金;  

  12.农林水(类)支出25,657,45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44%。主要用于农林水人员工资、森林防火工作、护林员补贴、村组干部补贴、用于农益事业、2021年小塘村委会小舍多水源地建设项目、2021年瓦草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2021年雨舍村委会人居环境提升项目、2021年卫泸村委会大棚蔬菜花卉产业区产业用水饮水工程项目、2021年卫泸村委会大棚蔬菜花卉产业区道路硬化项目、2021年阿乌村委会大茨蓬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当甸提饮工程大当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经费、2021年到户帮扶产业项目补助资金、2021年新村山后小组甜柿产业示范区提水工程项目专项资金、小太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2021年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2021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太平村参与天燃气综合利用项目资金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69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公路养护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9,7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 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479,30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1%。 主要用于瓦草村委会小茂租等村地质灾害搬迁治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405,500.00 元,支出决算为 285,792.96元,完成预算的 7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3,482.96元,完成预算的 92.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0.00元,完成预算的 2.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弥阳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车辆报废2辆,相应的费用减少;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51,734.49元,下降 15.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644.49元,下降14.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90.00元,下降 57.2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482.96元,占99.19%;公务接待费支出2,310.00元,占0.8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283,482.9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283,482.9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 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2,31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2,3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主要用于接待考察学习组到弥阳街道学习特色小镇建设、旅游产业发展方面、城市党建等支出 。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06,266.0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76,661.82元,增长66.42%,主要原因是开展疫情防控、环境卫生整治、换届选举等工作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弥勒市弥阳镇部门资产总额84,382,661.76 元 ,其中,流动资产 80,373,055.32 元 , 固定资产3,961,481.45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元 , 在建工程0 元 , 无形资产 48,124.99 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与上年86161828.2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9166.5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9024.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57168.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0.00元;出租房屋2586.22平方米,账面原值101994.5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399084.06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4382661.76 

80,373,055.32 

3961481.45

2237287.86 

186967.12 

0 

1537226.47 

 

0

0

 

48124.9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3.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8,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70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37,90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 

  类财政拨款。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结余结转,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 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监督索引号53250401055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