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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436-064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09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1000

  弥勒市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并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指导全市财政工作;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管理县级财政公共支出;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贯彻执行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管理退税、税收返还等项工作;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行业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和指导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监督地方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制定并实施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1.深挖财源强化征管,抓实非税力促支撑。按照年初既定的预期目标,科学合理分析收入形势,统筹推进收入管理工作,按月分项目倒逼,联合税务、自然资源和其他执收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征管合力,确保税收收入不流失。严格税收执法,努力加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水平,查堵收入漏洞,严格清理欠税,防止“跑冒滴漏”,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规范有序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工作,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盘活存量资产是指通过综合运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手段和方法,对资产进行价值变现和价值提升的过程。通过摸清家底,分析资产的结构,查找不足和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从而不断实现资产运作和资产配置的最优化。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积极支持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盘活闲置低效用地、集体土地,努力加快土地出让进度,为财政预算执行提供资金保障。 

  2.细化财政支出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强度。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以“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基准点,围绕“三保”项目及相应的定额标准配置财政资金,兜牢财政“三保”底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安排,集中财力办大事。继续优化支出结构。落实好“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资金保障,确保民生支出。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爱国卫生、生态环保、风险化解等重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着力保障重点项目,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成效,奠定财源培植工作基础。强化预算管理,及时拨付资金,促进项目尽快发挥效益。 

  3.强化资金筹措能力,多渠道争取各类发展资金。面对人员刚性支出不断加大,各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市级财力十分有限,必须积极争取各类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准确把握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机遇,积极争取各类项目补助资金。树立“抓项目就是抓资金、抓资金就是抓发展”的大局意识,增强项目资金争取的责任感及主动性,立足实际,加强对美丽县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的储备、包装、申报工作,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态,千方百计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高度重视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工作。紧盯专项债券发行政策、重点支持领域和资金投向,积极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储备、要素保障、评审遴选等工作,努力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积极支持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工作。强化市属国有集团公司筹资能力,紧盯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导向,科学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不断提升集团公司持续融资能力。 

  4.加强财政运行风险管控,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要求,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把好举债关口。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实施动态监测,夯实可偿债财力,督促债务主体按时偿还到期债务,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确保债务按期归还。强化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严格落实项目业主单位偿债责任,严防专项债券风险,抓好政府债务置换缓释压力工作。健全完善债务主体、金融机构的工作协调机制,切实缓释全市偿债压力,确保债务本息按期归还。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积极关注政府债务考核指标,加强风险管控,促进监督长效机制建立,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5.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按照中央、省、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认真落实产业扶贫资金投入占各级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比例,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大局,进一步落实财政支出农业和农村发展政策,做到厘清自身权责、做好政策衔接。统筹本级财力,完善扶贫事权与支出责任,努力加强资金监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6.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强化企业投融建管能力。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启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快市属国有集团公司实体化改革步伐,加快推进国有资产划转整合工作,真正建成自主经营、自筹还贷、自负盈亏,法人治理结构完善、适应市场发展的创新型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市属国有集团公司服务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新兴产业培育、特色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新动能。 

  7.持续整治地方金融秩序,努力维护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地方金融监管力度,重点关注和重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建立和完善小微企业数据库,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全面落实源头维稳措施,积极预防、全力化解、妥善处置金融领域不稳定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鼓励地方新型小微金融企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创新发展。强化舆情监测,加强金融政策、风险防范宣传,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 

  8.不断健全完善财税体制,提升财政管理质量和效能。健全现代财税体制,统筹做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各类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倒逼财政支出质量,进一步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提高财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促进乡镇财政收支规范,统筹提升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水平和质量。全面推进预绩效管理工作,深化财政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力度,努力提升财政资金支出质量和效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纳入部门决算编报的1个行政单位为弥勒市财政局。

  我部门共设置十九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与研究税政科、预算科、绩效管理科、债务管理科、国库科、国库支付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金融对外合作科、金融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法规与财政监督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党群科。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69 人。其中:行政编制 38 人,事业编制 31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45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6 人),事业人员 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 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622,671.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21,024.07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47.88元,占总收入的0.01%。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5,087,059.51元,下降21.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435,307.39元,下降19.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53,400元,下降100%,其他收入增加1,647.88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金融服务中心外聘人员工资福利经费减少;本年度无固定资产处置前期及工作经费及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本年度无死亡抚恤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7,882,668.56元。其中:基本支出 14,796,332.64元 ,占总支出的 82.74%;项目支出3,086,335.92元 ,占总支出的 17.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本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6,123,690.81元,下降25.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25,374.16元,下降27.5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支出减少,原东风征管处房产处置及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减少1,089,576.82元,下降7.20%,人员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死亡抚恤支出减少,金融服务中心外聘人员工资支出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535,797.34元,下降85.84%,日常公用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减少原东风征管处房产处置及工作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796,332.64元。较上年少 5,625,374.16元,下降27.55%。其中:人员支出减少1,089,576.82元,下降7.20%,公用经费支出减少4,535,797.34元,下降85.84%,人员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度死亡抚恤支出减少,金融服务中心外聘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公用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减少原东风征管处房产处置及工作经费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14,047,998.64元,占基本支出的94.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8,334.00元,占基本支出的5.0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86,335.92元。较上年减少498,316.65元,下降13.90%。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无固定资产处置前期及工作经费支出,无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支出。

  具体项目支出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部门监管补助资金支出20,000元,工作经费支出842,888.49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出2,085,527.06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支出118,120.37元,以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部门监管、创业担保贷款、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及财政收支、财政“六保”“六稳”、预算绩效管理等等各项财政工作,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弥勒高质量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64,548.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34% 。 较上年减少5,265,931.55元,下降22.8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死亡抚恤支出减少,金融服务中心外聘人员工资支出减少,原东风征管处房产处置及工作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12,023.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用于指导全市经济建设、社会保障、教科文事业、行政政法、企业等方面的财务管理;用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用于指导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编制及执行;用于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用于金财工程财政信息平台建设;用于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开展;用于财政信息公开等方面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0,64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6,552.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105,32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5%。主要用于农业项目管理工作、创业担保贷款奖补工作、库区基金征管工作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5,900 元,支出决算为 16,069.00元,完成预算的 101.0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预算的 12.58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69.00元,完成预算的88.48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增加3,573.00元,增长28.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73.00元,增长12.5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下乡使用公车,产生公务用车费用2,000元及物价上涨使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00元,占12.45%;公务接待费支出14,069.00元,占87.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2,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2,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工作人员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14,06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14,0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绩效评价、资产管理、一事一议、创业担保贷款等上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财政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8,334.00元,较上年5,284,131.34元减少4,535,797.34元,下降85.84%,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减少原东风征管处房产处置及工作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5,651,471.02元 ,其中:流动资产2,057,981.90元 ,固定资产33,260,989.12元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 ,在建工程 0元 ,无形资产332,500元 ,其他资产0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659.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17,5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120,16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45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0 

  11 

   

  合计 

  

  35,651,471.02  

  2,057,981.90  

  33,260,989.12  

  28,429,166.02  

  361,462  

    

  4,831,823  

    

    

  332,5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816,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69,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4002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