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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164438-898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11
  • 有效性
    有效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0301000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 

  (2)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3)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4)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5)承担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专项验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和项目审批、管理;大中型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等工作。 

  (6)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 

  (7)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组织编制和分解下达弥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预测和研究;抓项目、争资金,做好项目开发储备工作;全力推进特色小镇相关工作,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项目按质按期完成;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承担全市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及规划的审查审批和移民安置实施管理、专项验收;大中型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宣传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个,既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设14个内设机构和市委财经办秘书科,具体为办公室、体制改革综合科(行政审批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地区经济科、农村经济科(经贸外资科)、产业发展科、社会发展科、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科、价格和收费管理科(成本调查监审科、价格认证科)、粮食和物资综合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能源综合管理科、煤炭行业管理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 个,其他事业单位 0 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54人。其中:行政编制 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 人),事业编制 2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31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3 人),事业人员 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2 辆, 在编实有车辆 2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59,999,10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606,725.13元,占总收入的87.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392,376.00元,占总收入的12.32%。比上年减少23,840,029.44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因人员变动等情况基本支出收入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资金收入减少,总体收入较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85,544,997.45元。其中: 基本支出 11,467,270.62元 ,占总支出的 13.40%; 项目支出 74,077,726.83元 ,占总支出的 86.6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比上年减少23,840,029.44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因人员变动等情况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项目支出资金收入减少,总体支出较相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67,270.6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51,964.8元,主要原因分析日常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8,776,470.84元,占基本支出的76.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90,799.78元,占基本支出的23.47%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4,077,726.83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0,708,300元,2021年发放移民后期扶持生活直补资金209.16万元,受益移民6972人;兑付143人移民技能培训资金44.9万元。完成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资1410万元,启动6个移民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共规划移民项目41个,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已通过省搬迁安置办审查,并启动自主中心村安置工作;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出30,000,000元,煤矿关闭完成并通过省州市三级验收;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849,114.83元,轮换市(县)级储备粮(稻谷)222.217万公斤,开展价格监测43次,落实应急加工企业1家,应急配送中心1个,应急供应网点18家。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市级应急物资储备达17772件/套,应急大米197.55吨、香油1080桶(5L/桶);代省储备9480件/套,代州级储备778件/套,调运和发放应急救灾物资15批次2654件/套。投资4800万元的“中国好粮油”示范县项目已完成10万亩优质粮油原料基地建设,正在开展日产120吨精米生产线加工能力提升改造。与上年对比减少241,051,653.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1,051,653.9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资金收入相对上年减少,且部分项目资金需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实际进展情况进行拨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4,831,540.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64.10% 。与上年比减少252,768,309.05元,主要原因分析本年项目资金收入相对上年减少,本年减少特色小镇资金支出,有部分项目资金需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实际进展情况进行拨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801,15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7%。主要用于工资福、工作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5,378.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死亡抚恤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5,88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及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能源节约利用;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石漠化工程治理水利设施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30,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26%。主要用于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6,849,114.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9%。主要用于粮食风险基金及利息、粮油物资保管等资金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13,800 元,支出决算为 88,007.84元,完成预算的77.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808.83元,完成预算的178.6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199.01元,完成预算的38.05%。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虽然公务用车使用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数增加,但接待批次及人数相对预算数减少,总体看“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减少46,437.10元,下降3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976.89元,增长 50.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413.99元,下降67.71%。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虽然公务用车使用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数增加,但接待批次及人数相对预算数减少,总体看“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808.83元,占64.55%;公务接待费支出31,199.01元,占35.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56,808.8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56,808.8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发改局业务相关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31,199.0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31,199.0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需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85,642.5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234.14元,主要原因工作量增加,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日常工作的公用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弥勒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64,171,136.07元,其中,流动资产59,431,086.68元,固定资产1,594,78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元,在建工程3,940,167.79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79,681.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3,0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4171136.07   

59431086.68  

1,594783.2  

  

639992  

  

954791.2  

  

3940167.79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1.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2. 填报金额为资产 “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95,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242,7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部分。

   “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50400730301111